男童遭校车碾压身亡(男童遭校车碾压身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男童遭校车碾压身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男童遭校车碾压身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阳信县:校车校门口撞死一学生,校车安全不容忽视, 你怎么看?
  2. 如何看待3月7日深圳小学生穿马路,遭公交车碾压致死?

阳信县:校车校门口撞死一学生,校车安全不容忽视, 你怎么看?

男童遭校车碾压身亡(男童遭校车碾压身亡)

看到这个问题后,又细看了相关报道,一个个活生生的生命就在这瞬间的“疏忽、大意、侥幸”中丧生,实在令人痛心!

我觉得对于失去孩子的家庭来说,责任划分已不太重要了,重要的是永失宝贝的那种痛,如何消去?何时能消去?那是终生难以忘却的痛!任何东西都无法弥补的痛!是非经历者不可能理解的痛!

出现意外事故,一点都不奇怪。可今天我总感到这一事故有点奇怪。怪就怪在有一个字让我不解,那就是“校”。一辆车,在门口撞死一名学13岁的学生。

为什说怪呢?再把事故重述一遍:一辆专门接送学生的校车,在本校的门口,撞死一名十三岁的学生。这样多说几遍,似乎每次都会有几个字隐隐约约尾随其后,那就是“不可能吧”。

在全国各行各业“安全第一”的大环境下,“校安”工作重于教堂教学;学生安全重于学习成绩。从上级主管部门到学校领导,再到班主任、科任教师都会签定一份学生安全责任书;从道路两边到学校门口,再到学校宣传栏、班内黑板报都充满各种各样的安全标语;从交通警察到派出所民警,再到当地司法部门、校警室的工作员都为协助“校安”工作定期对师生举行过各种讲座。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围绕着“学生安全”这一标签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特别强调的是,为了学生的交通安全,有校车接送的学校对校车及司机的管理,都有非常严格的要求。

在“校安”工作力度如此强大的情形下,一个十三岁的学生被学校的校车在学校的门口活活地撞死,这怎么能不让人产生“奇怪”的想法和看法呢?

校安”工作不仅要做强,更要做实!

以上是自己的看法,不具代表性。欢迎留言指正。

早上,活蹦乱跳去上学;中午,一具尸体躺在太平间!人间悲剧又发生了。校车在校门口轧死学生,多么荒唐,又是多么不可思议。学生,没有看到徐徐进校门的校车吗?学生在低头走路吗?在低头刷屏吗?司机眼睛近视吗?校门口学生很多,司机在看手机没有看前方吗?进校门的校车不是像蚂蚁爬行那样慢吗?校车怎会轧死学生呢?

谁的责任?是上帝的责任!上帝没有让学生看到校车,上帝也没有让学生看到校车要碾压学生时让学生及时躲开。

谁的责任?是上帝的责任!上帝没有让司机看到车轮旁的学生,上帝更没有让司机看到学生将要被碾压而没有告诉司机及时刹车。

谁的责任?是上帝的责任。上帝没有让学校派个必要的学生进校、校车进校的引导员,更没有让这个引导员拿着小红旗指挥交通。

谁的责任?是上帝的责任。上帝没有告诉老师要给走读的学生上好安全教育课,更没有让老师告诉学生行走时必须注意交通安全。

都是上帝的责任!上帝啊,我诅咒你!一个家庭被你毁掉了!

愿天堂没有血淋淋的灾难,愿校车承载的都是天使的安全和温暖!

人车分流!!校车在县城不应该有!如果不是户口问题,就近上学谁会坐校车。坐校车比例也就百分之一!就近安排了!

我每天都接送孩子,看在眼里,校车每天那是跨过山和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啊!!!!

如何看待3月7日深圳小学生穿马路,遭公交车碾压致死?

现场的数十行人徒手推公交车,想救被车撞倒于车下的孩子,但是孩子伤情过重,不治身亡。铁皮无情,人心炙热。

事件

3月7日下午5点半,一辆公交车刚行驶出站就撞到一名小学生,据描述小孩是快速穿过马路引起的事故。在120还没赶到时,行人曾齐心协力的想把孩子从车下救出,场面紧急而动人。

分析

初步看来责任似乎不在于司机,是因为小孩的快速过马路导致的。

小孩子独自过马路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在没有指示灯的路段,最好跟随其他大人共同过马路,或者直接去有指示灯的地区过马路。

切勿奔跑,即使车辆行驶速度不快,一旦把孩子碰倒在地,也可能会造成碾压,这样也是会有生命危险的。

家长一定要反复嘱咐孩子,如果孩子太淘气,还是接送一下比较好,不然哪里有卖后悔药。

一般学生频繁出没的地方,都有车辆减速慢行的标志,老司机应该都知道。

行人不再无视,众人拾柴火焰高,率先发起者应该获得社会的掌声,虽然最后孩子还是去世了,但是这一举动也感动了所有人。

相信你也被感动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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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穿马路遭公交车碾压,行人齐心合力将车推走~

3月7日下午17时30左右,深圳龙华观一辆公交车驶出站台不久,便撞到一名六年级小学生并致其受伤,后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目前,所属公交车公司成立了善后部门,积极处理善后事故。

经采访,公交车驾驶员王某某驾驶公交车辆行驶出距公交站台不远的一处人行横道时,车头与一名突然从路旁快速穿越马路的小学生发生碰撞,致该名小学生受伤。

司机察觉到车身动了一下,多年的经验告诉他应该是压到了什么。下车检查发现一个小孩子倒在了车左后轮处,遂即报警,120及时赶到,无奈孩子太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现场视频显示,附近一些市民曾经一度合力将公交车从一侧推起打算将受伤孩子救出。
众人拾柴火焰高,虽然没有将孩子从死神的手里拉出来,但是我们又一次看到了社会的温暖,莫不相识的路人聚在一起,为救受伤的孩童,这是人性的闪光点,值得我们发扬。

另外再次提醒司机师傅们,公交车前后特别爱出险行人,小孩子想的不全面还特别爱蹦蹦跳跳的,行驶在公交车站点和人行横道时一点要降低车速,因为这些路段特别容易“鬼探头”,假如看不见突然冲出的行人,躲闪不及是肯定要出事故的。

珍爱生命,小心驾驶,希望每一个驾驶员都能小心谨慎,开车一时爽,别人火葬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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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随便语:这是一起典型的马虎孩子过马路造成的惨剧。

地点:深圳龙华

时间:3月7日

事件:公交车将快速穿越马路的小学生,撞倒致身亡

(1)3月7日17时30分许,深圳市M286线路驾驶员王某某,驾驶公交车执行营运任务。

事发当时,公交车行驶至大水坑一村公交站台停靠上下客,在行驶出距公交站台不远的左右人行横道处,车头与一名突然从路旁快速穿越马路的小学生发生碰撞。

【太惨,这是一幕谁也不想看到的惨剧!】

(2)碰撞发生后,公交车刹车停住,但该小学生倒在公交车后轮处,附近市民发现后,纷纷冲上前,数十人合力,从一侧推起公交车,参与救援。

然而,该小学生由于伤势过重,120赶到后,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这些参与营救的都是好心人,但他们终究没有抢回孩子的一条命,可惜。】

(3)事故发生后,经初步分析,该名小学生横穿马路时,恰好处于驾驶员视角盲区,同时驾驶员王某某存在“疏忽大意”,在驾驶车辆通过人行横道时,没有观察路面交通动态,没有提前采取减速措施。

经了解,被撞身亡的孩子,是一名小学六年级学生。

【因为一次横穿马路,一条生命就这样逝去了。】

99随便观点:

第一,无论什么车辆,在经过人行横道线时,请一定减速。

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地点,就在人行横道线上,而造成事故的其中一个原因,是公交车司机未仔细观察路面,未采取减速措施。

用通俗一点的话解释:当时这名公交车司机,在驾驶公交车出站后,直接一脚油门,以比较快的速度,驶向不远处的人行横道线,在这个过程中,并未仔细观察,自己的这辆公交车,是否有可能撞到行人。

这名司机一定是有责任的!

那是人行横道线,有经验的司机都会明白,人行横道线上出现行人的几率,要远高于其他地方,哪怕汽车经过时是绿灯,也应当注意观察周围的情况。

第二,十来岁的孩子喜欢冒险,是司机最害怕的行人。

一名六年级小学生,大约11,12岁的年龄,这时候的孩子活泼好动,身手灵巧速度快,但对于避让车辆的经验,却远远不足。

生活中,我们常常看见,有学生在穿过马路时,会采取突然加速跑的方式。

那是极其危险的行为!

马路上开车的司机最怕半大不小的孩子,其中有一个重要原因,其他年龄层的人,哪怕在道路上违章横穿马路,也不会采取奔跑的方式,这就给司机留下了反应的时间。

但10来岁的孩子不一样,他们太喜欢跑!

而且这样的孩子常常犯一个错误,他们会从自己的角度,判断自己有没有足够的时间通过马路,从而选择强行横穿马路。

比如说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场景:人行横道上的绿灯仅仅剩余一两秒钟,其他行人都停了下来,不敢再过马路,但突然有个孩子,快速冲了出来,往前就跑!

如此场景,是不是很熟悉?

其实这就是很多孩子的通病,他们对危险的预估不足,又喜欢冒险。

第三,家长和学校,请一定注意提醒孩子,遵守交通规则。

在深圳的这起交通事故中,并未提及孩子有无闯红灯,或者公交车有无闯红灯的情况,由此可见,那是一个没有红绿灯的路口。

但不管有没有红绿灯,作为一个横穿马路的行人,必须仔细观察,判断安全后,才能过马路。

这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

可惜的是,这名横穿马路的小学6年纪学生,显然没有仔细观察。

一个人的生命仅有一次,一个10岁的孩子,代表的不仅是他一个人的生命,还有他的父母的人生幸福,突然失去了孩子的父母,他们有多伤心?

不得不说,无论公交车司机有无责任,这个孩子的行为才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一次冒险的横穿马路,丢掉的是生命。

结束语:车祸猛于虎,我们每一个当父母的,如果家里有孩子,一定要及时让孩子了解到,车祸的危险程度!尤其需要告诫孩子,过马路时不能奔跑,慢一点,绝对别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男童遭校车碾压身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男童遭校车碾压身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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