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159人贪腐窝案始末:镇长贷款行贿

《瞭望新闻周刊》15日报道,广东茂名原市委书记罗荫国、原常务副市长杨光亮等腐败官员牵出的系列窝案令人震动。数十名违法官员被刑事处理、锒铛入狱之后,广东省委向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中,公布了对茂名领导干部系列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嫌行贿买官人员159人的组织处理结果:降职8人,免职63人,调整岗位71人,提前退休1人,诫勉谈话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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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结果,再次彰显了中央反腐“无禁区”、反腐“无时限”的决心和力度。

“逆淘汰”:基层干部“不得不送”

在查处这场腐败案中,有一个细节令人印象深刻:广东省纪检部门立案处理茂名原市委书记罗荫国的当天,即赴他家里取证。办案人员惊讶地发现一个还未拆封的信封。

仅仅几天前,为能提拔为茂港区区长而“跑官”的茂港区常务副区长谭某,刚刚送上约30万美金的贿金。信封里赫然附着谭某的简历和名片。他已经在副处位置待了8年。

于是,谭某成为最后一个给罗荫国送钱买官的人,也成为罗荫国案第一个证据确凿的涉案人。

谭某的同学,一位在这场窝案中坚持操守、后来得到提拔的干部感慨:谭某还是经历了一番挣扎,最终对这个“逆淘汰”的环境丧失了信心,“其行可耻!其情可悲!”

在主要领导“引领”的腐败之风下,茂名“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调动”的官场潜规则大行其道,进而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的干部任用“逆淘汰”现象。

无论刻意逢迎还是被动裹胁,茂名案涉案人员职位之高、数量之多、性质之严重,在广东乃至全国都属罕见——

茂名市委原书记周镇宏和其继任者罗荫国、原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原副市长陈亚春、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朱育英、市委政法委原书记倪俊雄等人“落马”,涉案人员包括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茂名市辖6个县(区)的主要负责人无一不腐,波及党政部门105个,其中159人涉嫌行贿买官。

这场“拔出萝卜带出泥”的系列窝案,初始的引爆点是杨光亮违法行为的败露。

杨光亮受审(资料图片)

“杨光亮案揭开了茂名系列腐败案的导火线。”茂名市委副书记廖锋说,一些积累多年的历史深层次矛盾,随着案件调查的不断深入陆续爆发。之后,被牵出的罗荫国,交待了近百个官员的问题,从此揭开了一批党政官员集体贪腐的黑幕。

沽之哉:官场有价如商圈

当过公务员、后来下海经商的吴先生说,那时,在茂名买官卖官比做生意还简单、稳定。有人花钱买官后,必欲回本赢利,就用手中的权力贪污、受贿,形成腐败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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