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万闪婚后妻子失联(闪婚妻子离奇失踪)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27万闪婚后妻子失联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27万闪婚后妻子失联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如何看待北京海归男闪婚后被妻子卷走40万养“情夫”?
  2. 离婚后,男方还钱“难”,女方需要“背债务”吗?
  3. 天津男子杀妻骗保险、湖南男子伪造车祸骗保险,妻子殉情,既然骗保拿不到赔偿为何还要去做?

如何看待北京海归男闪婚后被妻子卷走40万养“情夫”?

27万闪婚后妻子失联(闪婚妻子离奇失踪)

这一事件过程曲折离奇,情节比电视剧还狗血,十分令人震惊。结合现有的证据,我来谈谈我对此事件的几点看法:

首先,女方存在诈骗和骗婚嫌疑。

两人结婚之后没多久,女方就要求男方向其打款30万元。女方在收到钱之后,立刻从男方的生活中消失了,并且她还通过自己母亲向男方传递出想要离婚的消息。

几个月后,女方重新联系男方,称只要对方把北京的房产过户给她,并且再转她一笔钱,她就可以不提出离婚。已经吃过一次亏的男方段然拒绝。随即,女方便以男方没有性行为能力为由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求。

在等待法院裁决期间,男方疑似找到了女方出轨的证据。他怀疑女方已经与另一个男人同居了一段时间,并且把他转给女方的钱都花在了那个男人身上。男方认为妻子不仅绿了他,还用他的钱养了小三,愤恨至极。

从目前男方提供的证据来看,女方存在诈骗钱财以及骗婚的可能性非常高。如果证据属实,女方将很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

的描述: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女方我认为如果情节属实,女方不出意外将面临牢狱之灾。

其次,男方对于婚姻过于草率。

男方与女方是通过微博的相亲平台结识的,网络平台本就虚虚实实。但令人震惊的是,两人在第一次见面的当晚就同居了,在仅仅认识18天之后就结了婚领了证,并且没有告知双方的父母。

男方在年龄上比女方年长14岁,却显得对于生活和婚姻严重缺乏经验。作为一个北京土著,他在对于女方的基本情况完全不了解的情况下,轻率的走入了婚姻的殿堂。对他本人来说,完全是走入了婚姻的坟墓之中。

第三,媒体有刻意渲染男方的身份的嫌疑。

该男子留学的国家是并不热门的马来西亚,而且留学的学校是在国际上知名度不高的马来西亚世纪大学。虽说不能说是野鸡大学或者垃圾文凭,但是该男子也绝对算不上什么人才。此外,男子距离获得文凭已经超过十年,如今年龄已近40,再给他安上个海归的身份,稍显刻意了一些。虽然男主角的身份不影响事件本身的性质,但是媒体刻意的渲染让人感到了一丝奇怪的氛围。

骗婚的在这社会上还是很多的,在我老家就有这样的事发生,有些女人专门找那些老实而且年龄比较大,手上还有点钱的男的结婚,等到一段时间后就找各种理由跑了,找都找不到。不过那女子骗到手里没有这上面海归男这么有钱,这么大方,出手就是几十万,听说也骗了几万块吧。

上面问题我也在网上了解了一下,我就来说说事情的起因。

北京人刘先生是新西兰留学回来的工商硕士,2019年3月,82年出生的他通过微博上的相亲博主认识了95后张女士,没想到从那以后,刘先生原本平静的生活被搅得天翻地覆。

一个从国外留学归来的有知识有文化有智商的大硕士,居然栽倒在闪婚上,据刘先生说"他于去年3月30日加了对方微信,4月1日见面后是相谈欢喜,两人都看中了彼此,越看是越喜欢,并于当晚就发生了关系"。我有话说,这也太随便了些吧,初次见面都彼此都不了解一般女子不会这么随便,这不符合常理,除非有目的

据说此事之后,女子半个月后提出结婚要求,刘先生当然就同意了,于4月18日领证结婚了,末通知双方父母。这又不合理,结婚是一生之中大事,在中国老百姓眼中是非常重要,又怎么会不通知双方家长来看看呢?

事以至此,证也领了,刘先生父母后来知道了,也只能这样。但作为父母还是拿出自己30万的养老金交给儿媳,这应该是礼数吧。但妻子得寸进尺,要把北京房子过户给她,不写老公名字,才同意不离婚来要协他,这就奇了怪了,这刚没结婚几天就想后路吗?

原来事情并不是这样,刘先生发现妻子在外有男人,并找出妻子与那个人的聊天记录。并已同"情人"住在一起了。如果是这样只能说妻子可能又找好了下一个目标。这是个人猜测。

这不知是真是假,还说妻子卷走了他10万积蓄,现在刘先生已起诉离婚并告上了法庭并要求妻子退还40万。

以上我的看法就是应该就是骗婚后取得财产后找各种理由来离婚好名正言顺拿到财产,但闪婚不一定都是这样,有的也过的很好。在相亲网络平台找老公的女子一般不靠谱。刘先生还是没有了解清楚,考虑周全,正常女子一般不会那么随便的,婚姻是大事,不能儿戏,不可能双方还没怎么样了解一下就领证啦。

最近有一位北京的刘先生通过网络相亲认识了一位90后的张女士,两人可以说是速战速决,很快就结婚了。对于刘先生来说个人问题算是解决了,但没想到很快就出现了问题。

刘先生一个海归硕士,30出头,可能之前因一直求学耽误了个人问题,终身大事一直沒有解决,加上家人的催促,着实有点着急。

恋爱过程可以说是无比神速,据说认识当晚俩人就同居了,还沒怎么了解,紧接着十八天之后就领了结婚证,可谓神速结婚。

更令人惊奇的是刘先生并没有把此事告诉自己的父母,而是在俩人结婚后才告知,知道儿子结婚后老俩口马上把自己的养老金300000转给了她。而且刘先生也把自己这些年来的积蓄也给了她,一共400000吧,刘先生打算两人和和美美的过好自己的小日子。

哪曾想幸福来得快去的也快,新婚妻子却离奇失踪了,好不容易找到后让她回来,她却提出了种种条件:

1、让刘先生的父亲借钱给她,她才回去,但对方并未答应;

2、随后又要求将房产证转到她名下,甚至还要求把 他家的狗“安乐死”,不答应这些就离婚。

自家的狗也惹她了,这让刘先生原先那欢喜的心一下子陷入冰窟,更令刘先生绝望的是他发现新婚妻子在外面居然有男人,因为他发现了妻子与此男人的聊天记录,怀疑她在离家出走的这一段时间内正和这个男人同居。

事已至此,刘先生痛苦不堪,年龄大了好不容易结了婚却出现了这种情况,令他不知怎么办才好。

其实对待婚姻不能太草率,即使年龄大些也不要太着急,想想这么多年都过去了,还再乎这一时半会。

首先要多交往,多观察,多了解,时间长了俩人的性格脾气也会了如指掌,觉得适合自己就结婚,不适合就放弃,反正不能将就,一时将就了反而痛苦一辈子。

再次女人太随便了要多多考察,刚认识当晚就同居,想想也是一个随便的女人,即使再爱你也不至于如此快吧。肯定怀有别的目的。

总之婚姻不是儿戏,不能太着急太草率,总得用些时间让两人彼此磨合,彼此了解一下,俗话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更何况是那个一辈子跟你过日子的人呢,可得好好考察一下,把对方各种情况都了解清楚。

“吃一垫,长一智”,刘先生可得好好思量一下这闪电式的婚姻,不管做何种决定,唯有祝福。

离婚后,男方还钱“难”,女方需要“背债务”吗?

这个需要看男方所欠下的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则女方有偿还的义务,如果不是,由男方一个人承担。

判断一个债务是否为夫妻债务,主要取决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该债务是否为双方共签债务,目前的法律规定是共签共债。

如果是一方对外所欠的债务,要看该债务具体是什么债务?如果是属于赌博,嫖娼等违法性的债务,则为一方的个人债务。

如果该债务数额巨大,已经超过了夫妻双方的日常开支标准,且该债务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般可以认定为是一方的个人债务。

天津男子杀妻骗保险、湖南男子伪造车祸骗保险,妻子殉情,既然骗保拿不到赔偿为何还要去做?

在巨大的金钱利益诱惑下,人性贪婪的一面往往是可怕的。然而,从近年来的一些残忍杀害事件来看,实际上人的理性往往会被贪婪的人性所掩盖。对于参保者而言,试图达到获得巨额赔付的目的,往往采取不择手段的方式来达到目的。然而,殊不知,骗保行为一旦得到确认,不仅不会获得赔付,而且还会因此承受巨大的法律惩罚成本,得不偿失。对于操作者来说,一方面可能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另一方面则可能是明知故犯,知道可能会存在骗保风险,但还是为了满足一时的贪欲而大胆尝试。一旦人贪婪的一面掩盖了理性的思想,那么后果也是不堪设想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7万闪婚后妻子失联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27万闪婚后妻子失联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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