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隐秘富豪家族覆灭(浙江隐藏富豪)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浙隐秘富豪家族覆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浙隐秘富豪家族覆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清初历时三年的庄廷鑨明史案,为什么说是有史以来最大的惨案?
  2. 晚明一大奇案“妖书案”是否存在过?

清初历时三年的庄廷鑨明史案,为什么说是有史以来最大的惨案?

浙隐秘富豪家族覆灭(浙江隐藏富豪)

清初庄廷鑨明史案,历时之长、涉及之广、处理之重、死人之多,都是历代文字狱所望尘莫及的,单单这个案子涉及的家庭,就达700多户,处死的1000人以上,所以成为了有史以来最大的惨案。

这个文字狱是怎么发生的呢?

四个字,纯属偶然。

明朝末期,浙江湖州人朱国桢曾任礼部、户部尚书,历文渊阁、武英殿大学士,曾拜内阁首辅。朱国桢退休归里后,埋头著书,写了一部历史著作《明书》,但当时因为条件不许,未能出版。

明朝灭亡后,清朝建立,作为明朝遗臣之族,朱氏随之家道中落,朱国桢也早已去世,《明书》书稿辗转为同是湖州的富人庄廷鑨购得。庄廷鑨15岁考上贡生,曾入国子监读书,后来因双目失明,便赋闲在家,与一帮好友谈诗论文。

庄廷鑨得到《明书》稿本后,想效仿左丘明失明著书,便请了一批名士,对朱国桢的《明史》进行编辑润色,整理加工,改名《明书辑略》。

《明书辑略》编成不久,庄廷鑨就去世了。为了让他的未竞之业得以完成,他的父亲庄胤城不辞年老体衰的身体,雇请刻工刻书,并将陆圻、查继佐和范骧等当时的文人名士的姓名刻于书上,印刷出版,其中陆圻和范骧甚至都没参与修史或润色工作。

1660年,也即顺治十七年,陆圻因《明书辑略》书中有触犯清朝满人等语句,曾主动向官府表白,并通过庄胤城向官府行贿,同时将其中明显触犯清朝的地方修改重刻,并送礼部审查后,事件平息。

然而,事件并未完结。

后来,一个已经革职的浙江粮道李廷枢,曾购买过《明书辑略》的原刻本,有意交给了湖州知府陈永明。陈永明如获至宝,暗地向庄胤城敲诈勒索,索得巨款,但献书的李廷枢却分文未得,便将此书要回,转交他的亲戚,也是一个落职的归安知县吴之荣,吴之荣如法炮制,也向庄胤城索贿,但没有索贿成功,转而向镇浙将军松魁告状,庄胤城无法,只得向松魁行贿,事件又一次平息。

吴之荣殚精竭虑却索贿未成,松魁啥也没做,就获得巨款,吴之荣心里不平,后来便专程赴京告状,清廷获悉十分重视,迅速成立专案机构,由满族籍的刑部侍郎牵头审理此案。

经过漫长的审理,最后处理结果如下:

1、庄廷鑨虽然已死,但他是此事最初的发起者,处以戮尸;

2、庄廷鑨的弟弟庄廷钺,斩首;

3、庄廷鑨的父亲庄胤城受刑不过,瘐毙狱中;

4、庄家15岁以上男子全部斩首,妻女全部发配沈阳为奴;

5、原礼部侍郎李令哲曾为此书撰写序言,牵连自己和4个儿子全部被斩首;

6、松魁同他的幕僚程维藩被一起押解京师,松魁因为满人而减罪,仅革职,程维藩却被斩首;

7、湖州归安、乌程两地的学官被斩首。

其他牵连者无法计数,单是在书上署名的陆圻、查继佐和范骧三家,就有170多人遭到逮捕。

这个案子有资料记载说:“重辟70余人,凌迟18人。”

但实际情况是,此案最后牵连700多个家庭,被处死的达1000多人。

确实如此。

读过金庸《鹿鼎记》的都会稍微知道一点《明史案》的始末。

但是,请别全信金庸的胡咧咧。

尤其关于庄家人的最后遭遇以及双儿丫头等人物的存在,请不要信。

金庸先生对于大清朝是吹捧的,是粉饰的,康熙在他笔下可是“大大的明君”,顺治皇帝道德完善的都成了“高德大僧”了,汉奸查伊璜成了义士人杰了。

其实不是这样的。

金庸先生姓查,当然要为自己先祖说点好话了,反正是“小说家言”能奈他何?

《明史案》的首告者除了吴之荣之外,查伊璜是第一个“污点证人”,反告一口的小人。

顺治帝更是亲手制造了《明史案》惨案,凌迟了18个人,重辟了70个人,把好几百个妇女儿童送去了苦寒之地宁古塔做奴隶。

本来这些人的日子都过的不错的,尤其庄家人,是大富之家。

富人要做文化事业,编印了一本书《明史辑略》,为的是求一点虚名,结果被吴之荣告发说;此书具有“思前明”的危险思想。

什么意思呢?

什么叫做“思前明”的思想?

打个比方,如果我们现代的人说民国时期的某些个人物如何好如何好,就是“思前明”的思想,是犯罪!

这就很过分了对不对!

只是在大清朝写了写明朝的某些具体人物的具体评价而已!

不行!

顺治帝举起了屠刀。

写书的,给书作序的,帮助做过广告的,当地官员负责文化工作的,中央礼部应该负责任的等很大一批文人和官员,被抓的抓,撤的撤,杀的杀。

还有一群小人物诸如刻书的,印书的,卖书的,买书的,读书的,最后连运书的也全部抓去杀了。

即是说,你如果是一个快递员,去送了一个包裹而已,就因为送了一本《明史辑略》!

杀头!

惨烈不?不讲理吧?

不,这不算什么?

最惨烈的是:

自此开始,“文字狱”大兴!天下读书人噤若寒蝉,文明停止了进步!

另外,告发者吴之荣并没有被韦小宝害死,因为根本就没有韦小宝这个人。

吴之荣本来一个被罢官的贪污犯,立功复起,官做到了正三品的“右佥都御史”,相当于中纪委外派的纪律检查组组长。

后病死,一生富贵。

说好的坏人无好报呢?

庄廷鑨明史案发案与顺治十八年,结案与康熙二年,历时三年多的时间,这个案件株连之广,屠戮之惨烈是有史以来最为罕见的。庄廷鑨湖州人,15岁就进了国子监,后来生了一场病导致双目失明,但是庄廷鑨并不甘心就这样一辈子活下去,于是他就想编写一部明朝的史书以千古留名,但是凭借他自的才学很难完成这样浩大的巨著。

当时在南浔镇生活着明朝时期一个宰相朱国桢的后代,为了生计他就想把家里收藏的《明史》手稿卖掉,恰恰这个消息被庄廷鑨知悉,之后庄廷鑨以1000两白银的价格买下了这部明史手稿。这部明史手稿缺少了崇祯时期的历史,为此庄廷鑨花费重金聘请了当时很多有名望的名士来一起增补明史。最后编撰成《明史辑略》一书,庄廷鑨致死都没有想到这部书的编成会为他的家族带来灭顶之灾。

这本书中用了很多“奴酋”“建奴”“建夷”“夷寇”等字眼,严重触犯了清朝统治者的忌讳。这部书编成之后庄廷鑨就死了,他的父亲庄允城将这部书刻成出版。当时湖州有一个因贪赃枉法被革职的县令吴之荣,吴之荣看到这本书后立即就起了歹心,他赶到庄廷鑨家里敲诈勒索,但是遭到庄允城的拒绝,吴之荣一怒之下将庄家告到京城,自此庄家大祸临头,庄廷鑨案爆发。

朝廷派遣鳌拜来到湖州彻查此案,将和庄廷鑨案有关的人员全部逮捕,很多人在严刑逼供之下说出了其他参与编书的人,当时凌迟处死的读书人由两百多人,受到牵连的人多大数千人。湖州大小官员被以包庇罪全部判处绞刑。湖州知府陈永命在案发后自杀身亡,清军将他的尸体挖出在杭州将其尸体分尸36块,以示惩戒。至此震惊全国的庄廷鑨明史案落下帷幕,在我国古代的文字狱中这个案件被称为有史以来最大的惨案。

晚明一大奇案“妖书案”是否存在过?

晚明四大奇案之一“妖书案”确实存在

在明朝万历年间发生了一起离奇案件,被称为“妖书案”。

事情发生在万历三十一年的“光棍节”那天(公元1603年11月11日),这天早上内阁大学士朱赓像往常一样起来晨练,就在推开大门的时候发现门口有一本小册子,捡起一看不禁吓出一身冷汗!只见册子封面写着《国本攸关》四个大字,翻开里面的标题是《续忧危竑议》。朱赓此时早已没有了晨练的心思,赶忙回去点起油灯细细阅读这本小册子。结果不读还好,读完以后感觉背后阵阵凉风,因为小册子里的内容不仅高度敏感,谈到了废立太子之事,而且还指名道姓的说皇上重用朱赓就是要更换太子的意思!

朱赓感觉自己是躺着中了枪,于是连忙写了一本为自己辩解的奏折,连同这个小册子一起呈交给皇上。此时的朱赓以为这本小册子是针对自己而来,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在整个南京都城几乎都散发了这种小册子,上至朝廷官员,下至街头巷尾,都有了它的踪影!一夜之间,遍布全城的小册子就被大家称为“妖书”,现在看来这样的投递效率就是在现代也赶超任何一家快递公司啊!而且投递之人是来无影去无踪,毫无线索可查!

“妖书案”结局

“妖书”的矛头是指向当红贵妃郑贵妃和他的儿子朱常洵,这让皇帝明神宗朱翊钧非常气愤,下旨要求必须查出写书人、印书人、投递人。一时间整个大明朝就沸腾了,各党派之间也借助这个事件展开了你死我活的争斗。最后案件在一个名叫皦生光的人身上终结了,他承担了所有的责任,本该判斩首的却硬是改成了凌迟。随着皦生光的死,“妖书案”之谜也被永远的尘封在历史的长河里,成了一个谜!

我对“妖书案”的看法

一本小册子突然在一夜之间遍布全城,里面的内容直指国家立本之事,这让我想起了陈胜吴广把纸条塞进鱼肚子里的故事。虽然手段不一样,但含义是一样的,就是希望通过一种传播制造出舆论,达到某种政治目的!但陈胜吴广的纸条目的性非常强,直接说了陈胜就要当王。明朝“妖书”涉及的人众多,有当红贵妃,当朝太子,当朝权重官员等等,所以查起来才觉得非常困难。

如今大家都觉得皦生光是被冤枉,其实当时审讯的官员也觉得他冤枉,皇上也明白这个案件没有这么简单,可是为何不继续查下去呢?因为当时已经闹的满城风雨,朝野之中辞官的辞官,入狱的入狱,流放的流放,整个案件不再是单纯的查案审案,已经变成了派别斗争。所以用皦生光作为案件终结者,也是无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浙隐秘富豪家族覆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浙隐秘富豪家族覆灭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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