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女童被女孩17楼扔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女童被女孩17楼扔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13岁女孩将吃剩面条从7楼倒下,泼外卖员一头,你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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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女孩将吃剩面条从7楼倒下,泼外卖员一头,你有何看法?
7月17日,湖北武汉一小区,一个家住7楼的13岁女孩将吃剩的面条随手从阳台倒下,泼中楼下一外卖员,面条在外卖员身上四溅,头上、身上全是面条渣,狼狈不堪。接警后,民警在小区排查至7楼,发现了抛物者,女孩称之所以高空泼洒面条是因为图方便,没想到正好泼在外卖员头上。了解情况后民警对女孩及其家长进行了批评教育,家长赔偿500元。该行为应属高空抛物,幸亏所抛物品系面条,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据民警介绍,事发时系中午11点半左右,外卖员在小区居民楼下被从天而降的一碗面条砸中头部和肩膀位置。从现场照片可见,外卖员的头上和蓝色外衣上满是四溅的白色面条渣,画面较为恶心,相信当时这一百年不遇的“际遇”让外卖员也是深感心塞的,所以报警求助。
民警接警赶赴现场后,经过观察分析,将目标锁定了位于小区高处的三个楼层,在排查到7楼时,一个13岁的女孩坦承是自己将吃剩的面条倾倒到楼下的,小区没有电梯,大人当时不在家,住在7楼图方便就随手倾倒到了楼下。民警在其家中阳台突出部位还发现了残余的面条残渣。
民警现场对女孩进行了教育,女孩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女孩家长赔偿快递员500元钱。
女孩行为应该属于高空抛物,幸亏此次抛洒之物为吃剩的凉面条,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如果所抛之物为硬物,后果将不堪设想!作为家长应该及时给孩子普及补缺高空禁抛物知识,不仅砸到行人后果严重,相信破坏小区环境也难为小区邻居所接受!13岁应该是上初中的年龄了,相信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只要家长教育到了,都会懂是非、明事理的。
从高楼往下扔垃圾、泼脏水这些事,我们小区时有发生。老旧小区,没有物业监管,而且出租的房屋比较多,所以这种没素质的行为屡见不鲜。
更过分的,前段时间,不知谁把一只啤酒瓶从楼上扔下,将一辆小轿车的挡风玻璃砸破了。车主在楼下怒发冲冠骂得非常难听,但没有监控,没法查出是谁干的,只能自认倒霉,自己花钱去换玻璃。
13岁女孩将吃剩的面条从七楼倒下,泼了路过的外卖员一头,就那画面,看着真的好恶心。这是她第一次干这样的事吗?我觉得肯定不是,估计之前丢垃圾、扔废品这些事都干过,只是以前没被人发现逮住。而这回因为泼到了人,人家报警,一调查,这才将她揪了出来。
为什么往楼下乱倒东西,她说就是懒得下楼,为什么这么懒?她四肢健全,腿又没毛病,下楼扔个垃圾又不至于累死。图省事随手往楼下一泼,这就眼不见为净了?她自己确实是很省事很轻松,但对于公共卫生环境,对于别人会有什么影响她是半点也没考虑。
只顾自己舒服,不管别人死活,说到底还是素质太差,太没有公德心。才十三岁,年纪还小,养成这习惯应该也和家里人平常的教育有很大关系。家长赔偿外卖员500元,并和孩子赔礼道歉,这处罚并不重。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改之,善莫大焉。希望经此之后,女孩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诚心改过。也希望我们都能多一些公德心,做一个有素质有教养的人。创建文明社会,人人有责,人人得益。
多年以来,高空抛物侵害他人不是个案。重则致死致残,轻则致伤。还有没有伤到但是被吓到了。其实,精神上的伤痛更难治愈。高空抛物损坏他人财产的案件也屡屡发生。
刚颁布的民法典中增加了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物管机构防范义务被列入法律条款。
法律的完善和进步,让受害人能尽可能地得到应有的赔偿或补偿,然而,人们更希望高空抛物、坠物伤人案件不再发生,所以做好预防工作尤为重要。
女孩的行为,最终还是要归结到教育上来,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都不要放松。尤其是家长要常常提醒孩子,垃圾带下楼,扔到垃圾箱,这是一种生活习惯,也是一种修养。
在此提醒大家,高空不要抛物,养成垃圾直接扔到垃圾箱的生活习惯。管理好自己家中的物品,消除高空坠物隐患,让社区头顶上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一十三岁大女孩,七楼家中独自呆。中午懒得做饭菜,水煮面条肚中塞。一下又没有盘算,多出满满一碗来。浪费倒掉走阳台,顺手掐碗往下甩。
不料这下惹祸灾,恰巧楼下有人来,一个外卖小哥过,不偏不倚面雨挨。倾刻头上缀玉带,肩颈后背到处白。一双眼睛睁不开,急忙用手抹脑袋。
清理完毕嘴气歪,报案民警现场来,寻找蛛丝与马迹,很快锁定是女孩。女孩倒也蛮爽快,承认面是自己甩,皆因住房电梯没,懒得上下走梯台。
民警严肃道理摆,指出此举不应该,高空抛物多危害,半点侥幸不能怀。女孩听了把头点,恰逢爸妈又回来。好言好语忙道歉,赔偿票子五佰块。
高空抛物出祸灾,案例不胜枚举摆,家长应该把头带,教育子女做表率。哪怕就是一皮菜,也不能够往下摔。习惯养成自然来,良俗公序不能败。否则你家把矿开,出事也变寡裤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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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亏是面条,不是刀,不是自行车,不是液化气罐。
高空抛物,可获刑。年龄不够的,找监护人,找不到抛物者的,全楼分担。
前几天一男子在小区高层下行走,一高空掉下的水果刀插入后脑勺,此事已构成刑事案件,在调查。
一男子和前女友生气,把女友自行车从10楼抛下。
沈阳一女子和丈夫生气,家住10楼,家里什么东西都往外扔。
重庆一两岁半小女孩被高空抛下的酸奶瓶砸昏,多名住户成了被告人。
高空抛物,祸及无辜。
13岁女孩将吃剩的面条从7楼倒下,家长是有责任了,伤害到了外卖员,家长要给予道歉和赔偿。
这件事家长是有责任的,你告诉她严重可判刑住监狱,甚至更重,你看她还敢不敢了,毛病都是惯出来的。
家长不管,等到法律来管,你哭你后悔都来不及了。
所谓防微杜渐就是从小事抓起,避免铸成大错,避免一失足成千古恨。
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我是杨华,热爱教育,一息尚存,绝不松劲!
要命!温州一小区17楼装空调外机掉落,砸中13楼空调安装工, 你怎么看?
高空抛物伤人事件经常发生,应该怎么去避免呢?
现在新的物业小区都设计有空调外机位置,有的业主为了占那一点点面积就违章装修,把空调外机位打了,包到户内。
坏处:
1、后期空调外机没地儿放。
2、增加空调安装成本,有安装风险。
3、空调外机位上面没做防水,下雨容易漏水,外墙容易漏水。
4、空调安装到外墙上暴风有坠落的风险。
5、空调支架用3-5年不及时更换有锈蚀脱落的风险。
6、破坏外立面的统一整洁、影响小区品质,影响房屋溢价。
7、安装空调支架需要在外墙安装膨胀螺丝,会破坏外墙防水,五年质保期施工单位会拒绝维修,因为你破坏防水了。
8、会破坏外墙保温层,膨胀螺丝打在保温层上,没有打入建筑墙体根本无法承重,所以容易脱落,高空坠物造成人员伤亡。
所以请装房子的朋友不要违章装修,不要破坏外墙结构,坏处太多了。
其他的高空坠物伤人事件:
1、高空坠花盆,不要把花盆摆放到阳台栏杆上,暴风雨季节及时手花盆。定时检查支架是否稳固。
2、高空抛物:抛垃圾、水瓶子、鸡蛋、还有子子孙孙、女性用品、小朋友最喜欢,抛干果、水果。打架扔下楼的洗衣机、冰箱、衣架、叉衣棍,等等各式各样千奇百怪的东西。
温馨提醒:住高楼的朋友请管住自己的手,高空坠物伤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如何看待云南两小孩被邻居推下窗户致死这件事?
任何原因,任何理由,再大的怨恨,孩子都是无辜的。
这就是故意杀人,两个孩子才这么点大,就这么残忍的被人推下去,直接摔死,虽然警方还没给出做案动机,目前仅有媒体采访当地人,说的疑似因为债务问题吵架
但是不管这个邻居和别人父母有什么恩怨,杀了别人两个孩子都是事实。
有人问,父母会不会承担责任,个人认为并不会,这和监管不力没有任何关系。
我相信他们也不知道自己孩子会被人直接丢下楼,这和他们怎么监管没有多大关系,别人想杀你的孩子,而且你提前还不知道,很难防备。
所以,与其这时候还想着找受害者的错,不如谴责下凶手。
我相信凶手也许背后有一个辛酸的故事,或者怎么怎么和邻居有纠纷,如何如何不容易。
但是这世上,活着不容易的多,不见得都去犯罪了,最主要的是祸不及妻儿,两个小朋友能够招惹你什么,你凭什么就把别人丢下去摔死。
这种没人性的举措,没什么同情,辩解可言,安心等死就是应该的结果。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那是碰到好邻居,如果碰到恶棍,恐怕后悔都来不及了。
这是什么仇什么怨?一个成年男人竟然把罪恶的黑手伸向了两个无辜的孩子。
看到这样的惨案,我第一印象是这个犯罪嫌疑人王某脑子有毛病。如果是正常的邻里纠纷,大人之间哪怕是发生口角,甚至演变成肢体冲突,也不应该牵扯到无辜的孩子啊。如果王某脑子没毛病,那就是怀着满满恶意的恶魔,把邻居的一双儿女从五楼窗户推下摔死,这是要对方断子绝孙。这就是典型的故意杀人,无论原因是什么,王某都应该受到严惩。
惨案已经发生,正常情况下大家都会同情受害者,谴责施暴者,可惜我发现还是有网友把目光的焦点放在了事件原因上,他们认为“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诚然,按照正常人的思维这样想没问题,可惜很多极端的犯罪分子本身思维就不正常。就像之前那位因为女儿和同学之间发生矛盾,拿水果刀去厕所捅死10岁男孩的林某一样,他的思维正常吗?
不要再为这种人找什么借口,因为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他作恶的借口。这类人多半是生活的失败者,而且戾气很重,就像一个随时将要爆炸的火药桶,一点就炸。
“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
只有那些骨子里是弱者的男人才会拿女人和孩子出气,这位42岁的王某显然也是个没有底线的弱者,他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最后,还是想说有一个好邻居很重要,前提是你要先是好邻居。
现代文明社会,有这样的人,简直禽兽不如。
可怜了两个幼小的生命。
简直无法相信,想起我小时候,父母工作很忙,经常性的将我托放在邻居家。在邻居家同吃同住,跟隔壁的弟弟妹妹一起玩耍,简直像一家人一样。
那个时候也有句老话,“远亲不如近邻”,在生活中,邻居就是自己家的亲人。需要离家远出的时候,常常会放一把钥匙在邻居家里,以防万一走水走火的时候有人帮忙开门。现在看来,这种邻里关系早已不复存在。
再看这次事件,更是给早已冰冷的邻里关系雪上加霜。
除了心痛,更多的是多现代社会的思考。
看了新闻,悲愤莫名,实在太可恶了,为什么要对两名孩童行凶?
事发经过
事情发生在云南安宁。9月25日下午5点半左右,42岁的贵州纳雍男子王某某是被害人的邻居,当天下午来到被害人家中,趁两名孩童不备,将他们推下窗户,致使他们当场身亡。
几点疑惑
1、王某某是怎么到被害人家中的,难道被害人家中没有锁门?
2、被害人是两名孩童,家中当时还有什么人在家,为什么没有注意到王某某?
3、王某某下此毒手,说明两家肯定有很深的矛盾,那怎么又会让王某某到家中来,且眼睁睁看着他行凶呢?
什么原因
网上有传言说是事发当时一对男女在吵架,好像是因为债务纠纷,后男子将两个孩子扔下楼。当地公安部门已对此辟谣,说这个说法不实。不过,警方也没有透露更多事实,只说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此事肯定不简单,背后必有不为人知的事实,但是不管什么原因,大人之间的纠葛,为什么要迁怒于孩子呢?真是禽兽不如!
该男子的行为简直是丧尽天良,究竟是什么样的深仇大恨要对无辜的孩子痛下杀手?
据了解,在9月25日下午5点多,在安宁金方路临街的5层楼上,发生了男女争吵的声音,不久后,周围的商户听到“嘭”的一声重物坠落声,一看是两个孩子摔落在地上,两个孩子中的男孩当场死亡,女孩经过抢救宣布不治身亡。
9月26日,云南昆明安宁警方通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42岁贵州纳雍县人)是孩子的邻居,于25日来他们家中,趁其不备,将两名儿童从窗口推下致其坠楼身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不管出于何种原因,该男子的做法真是丧心病狂,可怜了两个未成年的孩子!愿天堂里没有痛苦,期待早日把坏人绳之以法。
都美竹爆料吴亦凡,是为了利益吗?
我看这里面各种利益都有,第一想把吴亦凡搞臭,你不让我好,我也不让你好,我得不到的,也要让你身败名裂,遗臭万年,永世不得翻身。
第二是经济利益,搞臭吴亦凡从中得到一笔赔偿,都美竹不是开口要了800万嘛,这里边肯定有经济利益牵扯。谁跟钱有仇啊?
第三就是伸张正义,吴亦凡搞了那么多女孩子,个人私生活糜烂不堪,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吴亦凡就是个流氓。
人在做,天在看,出来混早晚都是要还的,吴亦凡也不例外。但愿每个人都要约束好自己,做人要有底线和原则。朋友们认为是不是这样呢?请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童被女孩17楼扔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女童被女孩17楼扔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