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公交被夹拖行身亡(下公交被夹拖行身亡怎么赔偿)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下公交被夹拖行身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下公交被夹拖行身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你怎么看“武汉一公交车突启动,碾压两路人拖行致身亡”?
  2. 西安一公交车被私家车逼停,下车沟通被拖行十余米,私家车主会受到什么处罚?
  3. 如何看待深圳公交车司机低头捡东西碾死行人?

你怎么看“武汉一公交车突启动,碾压两路人拖行致身亡”?

下公交被夹拖行身亡(下公交被夹拖行身亡怎么赔偿)

事情肯定是意外,不过仍给大家敲响了警钟!首先行人一定要知道大车有盲区,千万不要抢行!第二很多公交车司机感觉脾气比较躁,有点路怒症,开车飞快,需要加强管理和培训!第三,现在低头族太多,走路都在玩手机,这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最后说一句:逝者安息!提醒大家时刻注意交通安全!更多精彩内容关注大光谷新鲜事微信平台。

西安一公交车被私家车逼停,下车沟通被拖行十余米,私家车主会受到什么处罚?

私家车主在明显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下,面对他人还突然行凶撞人,这属于故意伤害罪,他避免不了刑事责任的追究,既违反了交通规则,又恶意伤人,情节极其恶劣,给公交车司机造成了人身伤害。那么他就必须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在我国的刑法中对于故意伤害罪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同时对于私家车占用公交车道的交通规则处罚也是有明确规定的。二者结合,他都是在触碰法律,自然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我国刑法对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如下: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而在本案件中,私家车主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所以他必然要面临刑法的处罚,还有就是对于公交车主的医药费用赔偿等等。同时他还违反了交通规则。

轿车司机的行为太过于恶劣,造成的影响极其坏,在本案中,他太过于猖狂,视人命为草芥,他一切都是咎由自取,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规范交通行驶,安全文明行车,是每个驾驶员的准则,在行车途中,且不可野蛮行驶,要做到礼让行人,遵守交通规则。

只能说案件当中的大众轿车驾驶人糊涂,自己对路况不熟悉还非要和公交车抢道,公交车司机沟通的情况下开车拖行公交车驾驶员,其责任可大可小。至少从案件结果来看涉嫌刑事犯罪,即使无法追究其刑责但是从行政责任角度看,也可以对其进行拘留或者罚款的惩处。

自己未能按规行驶,却还拖行他人,有何道理?

案件事实不再赘述了,目前经过初步调查,当时黑色轿车司机对路况不熟悉,当时开着导航行驶在公交车的左前,导航提示右转,他未打转向灯,就突然变道了,后来两名驾驶员发生争执。由此可以看得出来,明显黑色大众驾驶员自己没有按照车道行驶,强行变道无果之后逼停公交车,又对公交车司机进行拖行,已经涉嫌犯罪。

黑色大众驾驶员责任:

目前并不清楚司机的具体伤情是否构成轻伤,但是如果构成轻伤的情况下,黑色大众轿车司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可以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即便不构成轻伤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也可以对其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处以拘留或者罚款的惩处。同时该案件当中黑色大众司机的行为给公交车驾驶员造成的损失,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也应当予以赔偿。

不开斗气车,按规行驶是每一个驾驶人的基本义务,切莫冲动之下闯下大祸,届时那就悔之晚矣!

指责黑色轿车的人,十之八九是没开车进过城的人,你进几次成就知道公交车有多可恨了,公交车随意变道,路是我的,如果你具备变道条件可以变道到公交车前面,公交车也能把你逼退了,总而言之,就是公交车可以随意变道。而你坚决不能在人家面前变道!!西安的路过,其他的不晓得

说实话有时候我也想把那些无良公交司机拖下来打一顿,仗着车高车大车头短视野好强行变道挤压社会车辆的不在少数。只是我是良民,不能跟垃圾人计较,计较了也没什么用,打架是有成本的,唯愿那些无良司机早进地狱。

如何看待深圳公交车司机低头捡东西碾死行人?

司机低下头去捡东西肯定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动作。

不光是公交司机,就是我们私家车司机如果低下头去捡东西也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动作。公交司机作为一个职业司机,这种动作就更加的不应该有。因为一旦公交车脱离了司机的视线,就变成一个杀人的庞然大物了。

文中的司机,就是因为低下头捡手机,视线离开了。公交车把路边的一个走路的女子直接卷入车底。女子当场死亡。这显然是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所谓淹死的都是会水的,出事儿的司机都是玩儿飘的。这句话不好听,可是有一定的道理。

由此我觉得公交司机整体的素质和心理都应该有一个提升。

1、公交司机是只要具备驾驶资格就可以吗?显然不是。作为一个肩负着几十条人命的职业司机,公交司机的素质和心理显然需要一个有力的提升。首先应该是对自己责任的认识。这并不是像我们私家车,出了事故只是一个人的事情。这可是每天都要拉着很多人一起走在路上的人,他的责任直接就是人命关天的。

2、管理公交司机只要制定了严格的惩罚制度就可以了吗?显然不是。制度一味的严格,可监督的机制不健全,司机就会有侥幸的心里,他们会认为,只要不被抓住就可以了。只要不被抓住也就不会被罚款。那么,他们的精力就会变成怎么逃避监管,怎么逃避处罚。而没有真正把一车乘客的安全当回事。

3、公交司机应该接受一定的培训。因为公交司机是每天在路上参与交通的人群。就应该对路上的交通有一个辅助的作用。还要有帮助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意识。比如我们见过很多新闻里报道的,优秀的公交司机,他们有的在路上帮助起火的车辆灭火,有的帮助路边车祸的司机逃离车祸现场,还有的帮助车上突发疾病的乘客去医院。这都是各类公交司机里面的感人事例。

总之,公交司机应该是路上的英雄,不应该是杀手。

当然,我们作为乘客也有义务提醒公交司机。如果我们看到公交司机有跟人聊天啊,低头看手机啊,吃东西喝水啊等等等等违法安全驾驶的行为,我们也应该及时的提醒。我并不认为我们这是事儿多,而是应该做的。

只有全社会都对公交司机这个行业有一个监督和帮助,他们才会成为马路上的英雄。希望这个队列里,不再有影响交通的错误者,公交车伤害路上行人的事情,不要再出现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下公交被夹拖行身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下公交被夹拖行身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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