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女生遭邻居持刀砍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女生遭邻居持刀砍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争执过后,邻居持刀砍门,业主用棍防卫,是否为“正当防卫”?
要构成正当防卫,请按如下步骤:
一,当对方笫一刀砍来时,勇敢的迎上去,先中一刀;
二,当对方不打算再砍时,挑衅诱使他再砍;
三,当对方笫二刀砍来时,立即架起摄像机取证,同时还击,还击时务必挑选臀、腿等非致命部位击打。
四,如果你还活着,请报警。
你这个问题表诉不清,是问邻居只是砍门,还是砍门要把门砸开再来砍业主?如果只是砍门砍几下就走了,业主持棍预防也就是预防,也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如果邻居拿刀砍门,将门砸开还要再砍业主,那业主拿棍肯定是正当防卫,把这个邻居打伤或打伤之死都是正当防卫。不过我劝当事人在听到对方砍门时及时报警是最好的办法,因为,讲大了社会要稳定邻居要友好,邻居搬不走还得相处。
记住一点,不要过于激动,及时收手!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判定是否是正当防卫有几点,一是对方正在实施不法侵害,对自己造成了生命健康的威胁。二是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三是防卫行为造成对方受伤。
回到题目中,如果邻居只是砍门发泄情绪,砍完门并没有对你实施暴力行为,那你用棍子将他打伤,这显然不是正当防卫。
但是他砍门时,你是没有办法判断他下一步是否会继续来砍你,这时你用棍子进行防卫,造成对方受伤,并且你在制服对方以后,及时收手,构成正当防卫是没有问题的。
很多判定正当防卫与否的案件关键就在于,有没有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并且造成重大的损害。
生活中,两人发生争执,一方实施暴力行为,双方都在气头上,很容易出现施暴方倒地以后,防卫一方又连续多次施加暴力行为,最终造成了施暴者受伤。这种情况很容易判定为防卫过当。
所以,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控制好情绪,要以防卫为目地,不要扩大情绪和动作。防止反而因此吃亏。
有人拿刀去你家门口,说一些威胁的话,一直在你家门口闹腾,砍你家大门,你会怎么办?
如果来得及先报警,然后拿着棍棒或刀具守住大门。歹徒胆敢撞门或翻墙而入行使无限防卫权毫不犹豫!
丽江女孩属正当防卫无悬念!理由如下:
1.对方是酒后行凶!
2.对方是多次纠缠!
3.对方是提刀砸门!
4.对方是超高壮汉!
5.对方是夜半来犯!
无论从时间.频率.状态.优势还是性质都证明是死者不法侵害在先.女孩防卫在后,面对危及生命的不法侵害唯有勇敢防卫才能保证安全!
遇到拿刀威胁,闹腾的,必须果断报警!警察不会先管谁对谁错,会先制止拿刀具的那个人,因为他威胁到别人生命健康了。然后把你们带到派出所,到那个地方才会协调,做笔录,问清缘由。如果带刀威胁的行为触犯法律,他会被拘留的。
通过这个现象,总该意识到自己家和对方发生什么冲突了,总不会无怨无故地来咱家砍砍杀杀的。再根据事情的原因来处理情况。
比如说,我遇到过一个醉汉用酒瓶砸我们单位大门的情况,当时我在值班,我没敢动,也没急着打电话报警,因为醉汉倒在大门前,并不是一直不停地砸门,而是砸两下,停两下。于是我大着胆子出来,小声问“谁呀,有什么事吗?”对方听到后又开始砸门,门是栏杆样的,可以彼此看到对方。
我大着胆子走近,还是问那句话:“你是谁呀,有什么事吗?”醉汉不那么凶了,可能他也没想要怎么僵持下去,只是解解气而已,没想到竟和我谈了起来,说我们单位盖楼时怎么占了他们的地,他们反映后,单位领导不尊重他怎么怎么样。于是我顺着他说的话,也应和着,他就消了气了。临走的时候说,第二天还要来的,结果第二天,第二个礼拜也没再来。也可能找领导去了,不管怎么说,这一晚上的危机过去了。
邻居带刀上门要钱,将其打死,算正当防卫吗?
邻居持刀闯入家中要钱被砍身亡,是否正当防卫,此事发生于河南省襄城县范湖乡西于村,先看看案件详情:
概于2000年9月3日晚8点左右,同村邻居于三拿着菜刀到于水法家里要钱(因纠纷问题,于三父亲曾赔偿于水法400元钱),要于水法还钱并写欠条,手水法不同意,于三便掏出所带菜刀,伤及于水法眉头部位!
随后,于水法拿起木棍反抗进行反抗,并打了于三,这时,于水法妻子常鸽手中也拿着一把菜刀朝于三挥舞!
于三砍中倒地,常鸽跑到邻居家打电话报了警,随后于水法夫妇先后自首!
于三被砍中颈部,矢血过多而死亡!于颈项部造成动、静脉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一审中,于水法夫妇极力辩解自己是正当防卫,而公诉认为于水法打了于三后就被其父亲拉住,伤人行为已停止,这时就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条件!
辩护人则认为于三携凶器闯入于水法家中并对其夫好行凶,完全具备正当防卫的条件,不应受刑事处分!
而更有意思的是,二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决于水法夫妇分别10年、15年,休庭后,法院让其回家等通知!据于水法回忆,二审并未当庭审判,其在家等了两个月未收到通知,便和妻子常鸽到西安打工!
直至2010年9月份,于水法被捕后才知道自己已成网上逃犯!
2018年4月,于水法刑满释放,但其孩子都不愿与他往来,于是他开始了申诉之路!
直到2019年9月25日,河南高院审查后,认为案件“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指令许昌中院再审。
但一年又过去了,再审仍没有开庭!
而其妻常鸽至今仍在狱中服刑。
案件至此似乎仍未结束,但于水法夫妇的行为到底算不算正当防卫呢?
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须符合下面的几个条件:
一、有不法侵害发生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四、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五、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回顾案件,于三持刀闯入于水法家中这一刻,就已经发生了不法侵害,并致于水法眉部受伤!于水法拿棍子回击,应属正当防卫!
到底于三当时侵害行为有没有停止,还是被闷棍后的暂时停手,根本无法证明,可以肯定的是,其行凶行为已成定局,而且严重危害了于水法的人身安全!
那么致人死亡,是否算防卫过当呢?
这儿还有一个无限防卫的规定: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而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假设于三没有受到打击,接下来有可能干水法夫妇都要受到伤害!
于三是持凶器闯入他人家中行凶,这种行为并未间断!
鉴于此,个人认为,此案件可认定为无限正当防卫,并不存在防卫过当的情况!
案件后,河南高院责成许昌中院再审,但一直无果,其原因不外乎万一案件翻过来,当时的责任人都难辞其咎!
但是,拖延并不是办法,事情总要解决的!
最后还是希望能有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生遭邻居持刀砍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女生遭邻居持刀砍门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