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勇闯火场救人(少年勇闯火场救人视频)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少年勇闯火场救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少年勇闯火场救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水沫子的故事?
  2. 如何看待“广西柳州男子火场救出隔壁保障少年,自家财产被烧”?
  3. 如何看待「广西13岁男孩屋顶纵火」一事?当事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水沫子的故事?

穿越前章明珠是个在儿童村长大的孤儿,尝尽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穿越后父慈母爱、得享天伦。
谁料天降横祸,父亲章淮为救人丧生火海,当天本该救援的人迟迟未到,明珠心存怀疑,立誓要查清真相,替父伸冤。
复仇路艰难,明珠利用前世的烹饪手艺、商业思维,依靠大商家陆家,硬生生砸开一片局面,同时与陆家少当家陆绍安相识相知,抽丝剥茧,最终发现原来是父亲出身引来横祸。
“明珠,你是不是从开始就在骗我?”少年一向明媚的眼眸里闪烁着细碎的泪光。
明珠沉默以对,“是我对不住你。”
有情人分道扬镳,明珠最终将证据集齐,

少年勇闯火场救人(少年勇闯火场救人视频)

水沫子是一个小水滴的故事。它生活在一个美丽的湖泊中,每天都和其他水滴一起跳跃、玩耍。然而,水沫子渴望冒险和探索更广阔的世界。

有一天,一阵强风吹来,将水沫子吹到了天空。它被风带着飞翔,看到了壮观的山脉、广袤的森林和绚丽的彩虹。水沫子感到无比兴奋和自由。最后,风将水沫子带回了湖泊,它带着满心的感激和珍贵的回忆。

从那以后,水沫子明白了勇敢和冒险的重要性,它变得更加勇敢和坚强,继续探索未知的世界。

如何看待“广西柳州男子火场救出隔壁保障少年,自家财产被烧”?

对这位邓先生表示深深的赞美,大火无情人有情,失去了自己的家,缺换回了生命。

面对这样的痛苦和困难,希望能有组织主动的去帮助他,不能寒了见义勇为者的心,当然,也许着火期间他也不能从家中救出多少财物,但他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他人,却正是现在缺乏的,但人人都盼望回归的义举。

面对负面的事情要严惩,要重罚!但对待义举和典范要宣传,要重奖!

让社会人人都愿意去做好事,让做好事的人得到内心的奖励,因为内心中的成就感就能照耀一生,更要保护好他们,让那些借用善良去敲诈勒索的坏人被狠狠的惩罚,让他们如过街老鼠不能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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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要紧,根本来不及想不多

11月21日,广西柳州的一处旧平房着火,居民邓先生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去救了住在隔壁,生活不能自理的残障少年,导致家中财务被烧毁殆尽。

事后记者采访时,他只说了句,救人要紧,根本来不及多想。

看了这件事后,让我想到了这样一个故事:南北朝时期有个叫吕僧珍的人,他为人正直,很有胆识和智谋,因此很受人尊敬。因为吕僧珍的品德高尚,人们都很愿意和他接近,交谈。于是,有一个人在吕僧珍的隔壁买了一套房屋。

别人问:“你买这个房屋花了多少钱?”

他答:“一千一百两。”

别人问:“怎么这么贵?”

他笑着说:“一百两是买房屋,而一千两是用来买这个邻居的。”

这就是千金买邻的故事。

没错,这位救人的邓先生就像是品德高尚的吕僧珍,有这样的邻居是前世修来的福气。

虽然我们常吐槽当今社会人性的冷漠,可正是有像邓先生这样热心的人存在,我们才能发现,这个社会还是很温暖的

希望邓先生一直顺风顺水,否则多年后你合后悔。1999年我们这一私营加油站失火,当时围观人群很多,但没一个敢上去救火,我路过的时候看到老板一人手忙脚乱的想都没想就冲上去了,事后看到那些装机油的铁桶都被烤得都圆了,自己脚也打擅了!……2011年我瞒着妻儿倾尽所有积蓄抢救一个病危的好友,住院三个月花了二十多万我一声不吭全付了,事后没问过他及他家人要一分一厘过,现在他好过了,自己却难了,我们也变得陌生了!我不后悔自己所做过的,但真的觉得欠妻儿的太多太多!想到女儿今年一个人悄悄的去江苏上大学,眼泪就想流……值得庆幸的是,女儿很乖很努力,通过各种考核明年就要去法国交流学习了,希望她也一直顺风顺水!!!

如何看待「广西13岁男孩屋顶纵火」一事?当事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这又是一桩涉及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案件。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年未满14岁的,不负刑事责任。所以这名儿童是不用负责任的。

但是,现在对刑事年龄降低的呼声越来越高。

因为现在的小孩,由于营养好,接受教育早,许多小孩到了十三四岁就相当成熟了,不仅身体发育好,思想上也很成熟。于是,他们中一些人就更早融入社会,有些人就干出违法犯罪的事情。有些人甚至干下非常恶劣的大案。而我国法律又规定14周岁以下不负法律责任,所以对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往往只能教育,没有什么惩戒办法。所以有些少年是一犯再犯。

在这种情况下,广大民众要求修改法律,把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提高到十二三岁。

这种呼声有没有道理?国家会不令釆纳,让我们试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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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名男孩不需要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目前我国的最低刑事年龄是14周岁,这个男孩均目前年仅13岁。因此,即使他的纵火行为最终导致了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他仍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在今年两会上,有代表提出建议,希望将最低刑事年龄从14周岁降低至12周岁。但是这个建议也只是针对12到14周岁未成年人涉嫌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致死、致重伤等重大且恶性的犯罪行为。因此,即使这个新的建议最终得到采纳,这名少年也同样有大概率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逃得过刑事责任,但肯定逃不过民事赔偿。

虽然逃过了刑事责任,但是因为纵火而造成的民事赔偿肯定是逃不过的。希望当地法院千万不要因为他的年龄而网开一面,造成多少损失就如数要求对方家长进行赔偿。只有这样,才能让孩子的监护人真正重视起自己孩子的教育问题,并意识到孩子的实际情况。

第三,这其实是有预谋的重大犯罪行为。

如果我们不是事先知道作案的是一个13岁的少年,我们可能大概率会认为作案的是一个惯犯。他作案工具齐全,事先准备充分,作案思路清晰,俨然一个老手的样子。我认为这个少年肯定不是第一次作案,之前应该也有过类似的犯罪经验,因此才如此从容,如此淡定。因此,如果法律如此轻易就放过他,我认为是埋下了一颗隐形炸弹。如果这个少年真的具有反社会人格,我们很难预料他在今后会做出哪些危险的犯罪行为。

估计这个男孩电影看多了吧,把自己当做了社会黑老大,可以肆意妄为的做一个真实的战斗现场,或许还会幻想自己穿越辉煌的火场,耍个酷。但是已经忘了自己虽说不满14岁不用负法律责任,但是作为家长监管人民事责任赔偿一定是逃脱啊了的,此时是不是哭晕在厕所,还不知道,至少被熊孩子玩大了,胖揍一顿也于事无补。

目前越来越多的低领犯罪,而且触目惊心,不仅想到青少年保护法,到底保护了谁?这是值得我们反思的。

但是作为家长监护人,是有非常大的责任的,中国自古子不教父之过。少子化的今天,到底溺爱出了多少熊孩子?闯出多少祸?给监狱输送了多少罪犯?

许多熊孩子,家长从小宠溺,小时候不管,长大点没法管,最好的年华不在学校学知识,却在社会上晃荡到犯罪,事情发生了,一切都晚了,如果当初家长管严厉一点,少溺爱一点,那么多少意气风发的孩子会前程似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少年勇闯火场救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少年勇闯火场救人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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