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缓刑犯见义勇为减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缓刑犯见义勇为减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无期徒刑如果见义勇为能减刑吗?
在我国,无期徒刑是最高刑罚之一,对于犯罪分子来说,如果能够见义勇为并取得一定成绩,那么可能会在量刑时得到一定程度的减轻。
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具体是否可以减刑还需根据罪犯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地的法律法规来决定。
如果您有疑问,建议您咨询当地司法机关或律师。
先见义勇为后犯罪能减刑吗?
犯罪前见义勇为是不可以减刑的。 减刑只能发生在监狱的服刑期间,如果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见义勇为,是可以申请减刑的。
从重、从轻的标准:在不考虑从轻或从重的情况下,根据该犯罪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应当判处的刑罚,并以此为基础,在法定刑的种类和幅度内,决定判处较轻或较重的刑罚。
郴州市北湖区一社区服刑人员奋勇救火获评“最美森林卫士”, 你怎么看?
請求政府追认他为人民英雄称号。并在他刑满后拨出专项资金,让他在民间招集志愿者,组建一支专业护林员,平時看好森林、修好消防池、坝、并打通消防道,急時可参加任何形式的扑火和各种救灾等。(如果能,本人愿第一个报名)
首先很荣幸回答你这个问题!
个人观点;见义勇为是一种精神,是一种正能量,在危机关头,抛开危险,奋不顾身,是每个人的榜样,传播正能量,不分年龄,危机时刻,奋勇出击,举手之间,还大家一片绿植被。
大家如果有更好的建议,可以一起分享探讨。
最后,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开开心心,快快乐乐,年年有余,更上一层楼
江西入室杀两人嫌犯又杀一人,具体什么情况?为何下如此狠手?
不顾一切
烂杀无辜
从中可知
此狼心狗肺的东西
彻彻底底发狂
逮着机会
就行凶作恶
现在不是讨论的时候
全心以赴
将案犯抓捕归案
乃第一要务
故,齐心协力抓凶汉
保境安民护平安
#凌远长著#
这杀人嫌犯曾春亮,于8月8号,入室杀死两人,伤一人后被乐安警方通辑。
在乐安全城寻找曾春亮凶嫌之际,令人始料未及的是,曾春亮还在凶案现场附近。
当时正在村委楼内睡觉的曾春亮,至于他缘何会到村委楼内就不得而知了,也许他认为越是危险的地方越安全吧!
早晨两位村干部进入了村委楼,正好撞见了曾春亮,因有命案在身,恐怕东窗事发的曾春亮,狗急跳墙,起了杀心。
一位扶贫驻村干部被曾春亮残杀,当场死亡,另一位则成重伤。
那曾春亮为何会如此残暴呢?该人刚刚从监狱释放三月有余,本来村委介绍的工作他不干,他擅于偷盗,因偷盗于7月22日未遂与事主生冲突起了报复之心,于8月8号残杀事主家二人,伤一人后逃亡。
逃亡之后杀人是亡命之徒的狗急跳墙。
犯罪嫌疑人曾春亮潜入康女士家中,拿锤子对其母亲和熟睡中的父亲行凶,致父母当场死亡。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山砀镇一位村干部称,杀人嫌犯曾春亮在逃过程中又再次作案,造成一人死亡。
从现在来看,犯罪嫌疑人曾春亮属于极度危险人物,并且不排除在逃亡过程继续实施杀害他人的行为。公安机关已经发布悬赏通告,悬赏30万缉拿犯罪嫌疑人曾春亮。但鉴于这个犯罪嫌疑人极具人身危险性,并且有可能抱着反正要被判处死刑的破罐子破摔心态,做出更加恶劣的行径。大家若是遇到,还是尽量避免同其接触,甚至是产生冲突,以免带来麻烦。毕竟,一个对死都不怕的人,还有什么害怕的。
谢谢邀请,江西入室杀两人嫌犯又杀一人的案件,梳理总结起来可以概括如下信息:嫌犯曾因两次入室盗窃,分别被判处10年、8年多有期徒刑,今年刚刑满释放,禁不住手痒,继续老本行入室盗窃,不料被前两个受害者发现,并报警。嫌犯知道后,胆大妄为,蓄谋上门报复杀人,逃亡途中,藏匿村部,被发现,再杀一名村干部,重伤一村干部后再次逃亡!
- 1.针对前两个死者,是报复杀人!8月8日早上,犯罪嫌疑人曾春亮潜入康女士家中,拿锤子对其母亲和熟睡中的父亲行凶,致父母当场死亡。原因是因为在七月时,嫌疑人曾某曾经到康家入室盗窃,被康家人发现,随即报警。刚从监狱出来的曾某为了报复康家报案,索性铤而走险,杀人灭口。
- 2.逃亡途中再杀一人和伤一人,是被发现藏匿地点,选择杀人灭口。曾春亮受到警方通缉后,藏匿临村村部。被住在村部的两名村干部发现,嫌疑人为了逃命,杀人灭口,选择再杀一人,重伤一人后再次逃脱。已经杀过两人了,为了藏匿逃跑,他是杀红了眼!
- 3.目前在逃的嫌疑人,警方正在全力抓捕中,警方已提高悬赏金额至30万元。目标嫌疑人作案已不计后果,杀红了眼睛,还是提醒当地村民,注意安全,有线索及时联系当地警方,悬赏通告和联系方式见下图
总结:以上就是案情基本情况和嫌疑人曾春亮的作案动机,提醒当地村民注意安全,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对发现案件线索及时上报当地警方。祝早日抓获犯罪分子,对如此大恶之人处以极刑,为死去的人讨还公道!个人观点,仅供参考,谢谢!
“人性本恶,其善者伪也”
此人曾有案底的,曾经在浙江因为盗窃服刑,经过减刑后在2020年5月12日出狱,离这次作案实际上不足三个月,出狱后不思悔改可见是何等的胆大妄为,无法无天!
从媒体所披露的信息查看,8月8日在江西省乐安县作案,导致2死一伤,而且还是两次上门作案,先期潜入被害人家里,在受害人报警和安装摄像头之后再次潜入杀人。杀人手段极端残忍用锤;锤击头部;就连小孩也不放过,可堪已经泯灭了人性。
可恶的是,在8月13日上午,嫌疑人曾春亮再次在当地作案,导致一死一伤,死者是一名驻村干部,嫌疑人作案后再次潜逃,目前正在全力追捕中。当地的村民和和警方都在戒备之中。
可见胆大到什么程度,出监狱短短几月,背后的作案动机也是让人无法摸透,普通的盗窃绝对不应该是下如此狠手。
“人性本恶,其善者伪也”的话,并非苛论。随便杀死你,随便制服你,这正是人类恶的本能。
- “人之初,性本善”。人类根性不是恶的,谁也不敢相信!小孩子就好捉弄昆虫,看它那欲死不死的状态,便可展开他们那天真的笑颜。往往是猴子脾气发作的人类。(岂止登山,何时何地不是如比!)
人性的丑陋,恶魔滋生,此犯罪嫌疑人已经杀红了眼。抱着以死之心,亡命之徒逃窜惶恐不安;善良的民众在发现歹徒踪迹切莫好勇徒斗,应该立即报警,让其无迹遁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缓刑犯见义勇为减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缓刑犯见义勇为减刑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