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后摔倒车主判次责(后车摔倒了感觉是自己的问题怎么办)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车后摔倒车主判次责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车后摔倒车主判次责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雇佣司机摔伤车主承担全部责任吗?
  2. 73岁老人骑电动车,小车超车右转,老人受到惊吓摔倒如何判责?
  3. 电动车正常行驶时忽然有小孩冲了出来,车主因避让而摔伤但小孩没事,交警会怎样判?

雇佣司机摔伤车主承担全部责任吗?

车后摔倒车主判次责(后车摔倒了感觉是自己的问题怎么办)

雇佣的司机摔伤了,车主是不是要承担全部责任?

这个主要是根据雇佣的签订合约来决定,很多雇佣的司机一般在雇佣期间都是跟车主来形成一种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是劳动合约,因为在合约里面都会有明确的注释这些事项,避免以后产生一些劳动纠纷,我个人觉得雇佣的司机摔伤了,只要是因为工作,那么车主是要承担全部责任的。

73岁老人骑电动车,小车超车右转,老人受到惊吓摔倒如何判责?

交警最终判小汽车车主全责,垫付医药费。

首先,个人感觉这件事交警处理的不公平。

小车并没有碰到老人,是老人自己摔倒了。年纪这么大了,反应能力啥都跟不上,很容易摔跤的。

难道以后看见骑电车的老人都要一直跟在后面不能超车吗?

其次,电动车是不是应该有年龄限制。

年纪这么大了,对自己对别人来说都很危险。像这种情况是不是间接纵容了碰瓷行为。

最后,规范电动车的行驶。

每次上班真的会被电动车吓死,胡蹿乱蹿,有在机动车道走,撞到了又是机动车的责任,无奈。

小车司机有责任,在交通法规上这应该叫: 无接触事故责任,因为机动车辆在与其他车辆、行人交汇、超车时必须提前注意采取减速、避让或鸣笛示意等措施,如本题中因为你的机动车辆在未作提示和其他避让的情况下右转而造成骑电动车的老人受到惊吓摔倒,显然机动车辆驾驶员应负全责。

老人摔倒自负全责,与小车无关!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你老,犯罪就免刑。同样,快车道上,不能因你慢,就不让别人正常超车!小车和你没刮蹭,且正常行驶,你自已摔倒,自称受惊,就赖人家,如果你自己摔倒,天上打个雷,你找谁赔偿?

警察判决责任偏颇,社会影响非常恶劣!

请不要把“73岁老人”作为前题条件。

既是交通事故违规判责,应该是谁违规,谁担责,和73岁或37岁没有关系。

如果私家车仗速超车右转,迫使骑行电动车紧急双把急刹,摔倒的概率极大!如果加上道路湿滑,摔倒的概率几乎百分百!和骑车人年龄没有半毛钱关系!

——交警判责正确!

我是75岁了,我还骑摩托车,电动车。只要按交规行驶是不会出事的,如果小车转弯是按正常路线行驶那老人摔倒就是自己的责任了,所以要看谁违章违法,不能自己摔倒要机动车负责,这样公平公正吗?

电动车正常行驶时忽然有小孩冲了出来,车主因避让而摔伤但小孩没事,交警会怎样判?

你好!如果你手续齐全且没有违法可以报警处理。记主不是报交警,是警察。根据法律紧急避险责任追究,你是因为躲避小孩紧急避险导致自己受伤,那么法律规定避险者的损坏可向制造危险一方申请赔偿。

你的行为符合避险大于伤害的要求,也就是说你不躲避就会撞人,后果大于你自己受伤,所以符合紧急避险要求。

你可以向小孩的监护人,因监护不到位导致危险的发生而要求赔偿。

小孩未满成年不矛判刑,但家属是监护人看管责任不到位,理应当判由监护人为此负主责,而骑电动车负次责,原由如下:电动车直行或拐弯未自觉减速和正常行驶状态从而面对突发情况速度快和距离过近措手不及导致的事故发生。

本案属于紧急避险,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应由小孩承担全部责任。

所谓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其特点是在两个合法权益发生冲突,为了保护某种较大的权益,在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下,不得不损害另一较小的权益。

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一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危险的损害;二是客观上具有正在发生的真实危险;三是迫不得已而采取的行为;四是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而造成不应有的危害。

纵观本案,本案车主的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本案引起险情人为小孩,故应由小孩承担赔偿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车后摔倒车主判次责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车后摔倒车主判次责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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