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母子签生死无关协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母子签生死无关协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生死不见的意思?
- 女儿和母亲的缘份怎么看,母亲和女儿很小就分开了,长大后无感情?
- 因婆媳关系吵架,公婆就逼丈夫签了份他们自己写的协议,生老病死所有家财与老公无关,这样合法吗?
- 如果可以的话,你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换取儿女的命吗?
生死不见的意思?
生死不见的意思是说,无论生死,到什么时候,都不再见面。这比郑伯克段于鄢中郑伯对他母亲讲的:不及黄泉,无再相见的话还狠。因为最后,他们还是掘地于泉,母子于地道相见。而他们却生生死死都不愿再见面,可见相互之间矛盾之深。其实,冤家宜解不宜结,见见面面又何妨。
女儿和母亲的缘份怎么看,母亲和女儿很小就分开了,长大后无感情?
所以养育之恩很重要啊,小时候不在一起,没有受到母亲的抚养教育,感情自然就淡了。
但是母亲还有生育之恩,十月怀胎,冒着生死把孩子生下来,还是要念及这生育之恩。多关心一下母亲,再重新培养感情,毕竟是这么亲的血缘关系。如果是母亲,更应该多关心孩子,从小没有养育,愧对女儿,现在更应该补偿。因婆媳关系吵架,公婆就逼丈夫签了份他们自己写的协议,生老病死所有家财与老公无关,这样合法吗?
等同于脱离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也就是说,公婆死了后你老公无权继承公婆的遗产了。虽然签署了公婆的生老病死与你老公无关,一旦走程序还是要赡养的。即使赡养了他们,遗产也没你老公什么事了。
中国现行法律,没有任何办法割裂父子母子关系。所有的民间协议,声明,法律上都是无效的。难听的话说就是,无论你摊上一个如何混蛋的子女或父母,都无法摆脱。
不过作为父母一方,有一项权力,就是可以决定自己财产由谁来继承。
作为子女,是否继承财产和是否赡养父母,是两件事,即使被剥夺了继承权,也必须依法赡养父母。
法律上的赡养父母,是指的掏钱,掏赡养费,并不是指端茶递水去伺候。法律上对赡养费的数额也是有明文规定的。如果我没记错,好像是不能超过子女家庭总收入的三分之一。有一个公式,在家自己就可以计算出来。需要的话可以去查询下。
家和万事兴。无论父母还是子女,一个巴掌拍不响。都好之为之吧。
如果可以的话,你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换取儿女的命吗?
我非常愿意的,为了我女,我离婚我会去做的,我喜欢的就是那个被别人抛弃不要的孩子,重男轻女的孩子,为那个孩子我受一生的屈辱负重,我不也受了吗,流言碎语,我不都受了吗,名声尊严面子,我在20年前就没有的,现在也是的,我也不怕的,我良心,人品在,我什么都不在付,但是有的人他就不一样了,他抛弃孩子这么多年,从来都没有来过的,那他就是人渣垃圾,良心喂了狗,道貌岸然的伪君子,虚伪,心虚,缺德沦丧,他就该下十八层地狱挖心,给他大卸八块就好,人在做天在看,苍天又饶过谁呐,我没有对不任何一个人,没有亏欠别人,我坦荡,踏实,心安,
如果可以,你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来换取儿女的命吗?
我的回答是:一万个愿意!
有了孩子的人都有体会,孩子就是父母的命。
有一句话叫“儿不嫌母丑,母不嫌子贫”。听起来仿佛与题目不相干,其实不然。此话的深层含义是父母对孩子的期望首先不是财富。
父母对孩子最大的期望就是:健康。
健康的活着,有了健康才可能拥有快乐、拥有幸福,拥有健康就拥有一切。
所以,孩子要健康、要快乐幸福,其它都是其次。
“儿行千里母担忧”;“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难偿世上儿女债,可怜天下父母心”。
有太多的句子形容母亲对子女的爱,这份爱是最忘我的、最无私的。这种爱是不求回报的。
自从孩子呱呱坠地那一刻起,父母就没有了自我。
父母的心是被孩子牵着走的。
母子连心。就算我拥有万贯家财,如果孩子活的不快乐,我的心也不会快乐。
无论是严厉的父母还是慈祥的父母,方式不同,内心对孩子的爱是一样的。
在父母心中,永远希望孩子的一生能健康、平安、快乐!
如果孩子遇到不测,父母的心会碎掉的。假如不幸失去了孩子,父母会生不如死,这种痛是无法用言语来描述的。
只要有一丝可能,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孩子的命,我一定会义无反顾献出生命,不会有半点犹豫。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母子签生死无关协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母子签生死无关协议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