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品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泥头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泥头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文章目录:
一、泥头车是哪些车
1、泥头车,一般代指工地上、建筑类用车。这种车由于可以自卸,所以装的基本上是一些不易或不怕摔坏的东西,多用来装土方,弄的浑身上下都是泥,所以后来人们多叫它泥头车。
2、运输建筑工地的沙石、泥土、建筑材料等广东这边管叫泥头车,因为净是拉土石渣,土建等建筑材料的,车头满是泥土。所以便以“泥头车”代称。
3、这类建筑用车,有时还代指不遵守交通规则或是超载的车,可以说有一定的贬义意味。
4、泥头车是指通过液压或机械举升而自行卸载货物的车辆。又称翻斗车。由汽车底盘、液压举升机构、货厢和取力装置等部件组成。
5、泥头车在土木工程中,经常与挖掘机、装载机、带式输送机等工程机械联合作业,构成装、运、卸生产线,进行土方、砂石、散料的装卸运输工作。
二、泥头车超载扣多少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于泥头车的超载行为,其处罚标准与超载程度紧密相关。
若泥头车超载的重量在核定载荷的30%以上但不足50%,将会面临500元的罚款,并扣除6分的驾驶分值;这种程度的超载,法律对于安全意识的警示作用不容忽视。
然而,如果超载程度超过50%,法律的处罚力度将显著提升。此时,罚款金额将提升至1000元,并且驾驶人的驾驶证将扣除12分,这是对严重违规行为的严厉警告。这种情况下,超载不仅触犯了法律规定,而且极大地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
超载不仅是一项违法行为,它直接挑战了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准则,对驾驶人的安全意识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每一个驾驶者都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坚决杜绝超载行驶的行为,以保障自身和他人的行车安全。
总的来说,法律对泥头车超载的处罚旨在提醒所有人,道路交通安全的维护需要每个人的共同遵守和严谨态度。
三、2020深圳泥头车限行时间及处罚标准
深圳关于泥头车开始有新的限行政策,主要也是为了大家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驾驶泥头车或者是搅拌车的小伙伴们注意了,下面就是相关的限行信息,大家一定要看看。
为进一步加强泥头车、搅拌车管理,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发生,规范行驶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局就限定泥头车、搅拌车行驶车道及速度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通行规定
泥头车、搅拌车应按照规定在允许货车通行的车道靠最右侧行驶;遇车道内施工、交通事故等情况需要借道通行的,向相邻车道借道不得超过1条车道,不得借用路肩、应急车道及长时间借用相邻车道行驶,借道后应立即驶回原车道内。
车速限制
凡在我市范围内行驶的泥头车、搅拌车,在限定行驶的车道内应当确保安全车速。高速公路最高限速为80公里/小时、快速路最高限速为60公里/小时、其它城市道路最高限速为40公里/小时、右转弯最高限速为10公里/小时。道路实际最高限速与上述内容不一致的,以较低的限速值为准。
违反处罚
凡在我市范围内行驶的泥头车、搅拌车必须安装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并保持完好、有效运行。定位系统后台记录显示第一次超过限速规定的,予以警告;一年内有三次超过限速规定的,不予核发通行证;所属单位车辆一年内累计有10次以上违规的,将通报市住建局等部门予以处罚,直至取消该单位招投标资格。
对上道路行驶的泥头车、搅拌车,公安交警将通过路面执勤、电子测速、视频抓拍等方式,对超过道路限速值、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依法查处。
举报奖励
市民群众可以通过110报警电话、深圳交警官方微博、深圳交警公众号等方式对泥头车、搅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将按《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予以奖励。
本通告所称泥头车是指已发放档案号牌且符合《全密闭式智能重型自卸技术规范》(SZDB/Z 284-2017),从事余泥渣土、砂石运输的重型自卸货车(含自卸挂车及牵引自卸挂车的牵引车)、搅拌车是指从事建筑混凝土运输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
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2020年5月24日至2020年11月23日施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品对于泥头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泥头车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