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是辽宁省最大的民营商业集团,由董事长李维龙先生在1993年创建于辽宁盘锦。
兴隆不仅是一家企业,也是一个没有血缘的现代大家族。家族成员包括员工、员工家人、合作伙伴。大家没有血缘关系,但拥有共同的目标、共同的事业、共同的利益、共同的情感,像兄弟姐妹一样,互帮互助,共创共享。
集团的发展力程
1993年12月28日,母体企业盘锦兴隆大厦盛大开业。从那时起,兴隆人就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在盘锦这块土地上,建一座真正代表盘锦经济、文化发展的现代化商场,提起她,让每个盘锦人都感到骄傲、感到自豪!带着梦想,兴隆在盘锦这块神奇的土地上开始了创业的历程。
1994年,兴隆大厦开业第一年就实现销售6000万元,成为盘锦第一。
1997年4月,兴隆走出盘锦,开业了“大石桥兴隆百货”是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的第一家外埠连锁企业。
2000年,千禧之年的最后一天,盘锦兴隆大厦以创业的激情和有口皆碑的信誉,成功入主沈阳东亚广场。沈阳东亚广场曾经是亚洲最大的购物中心,这次收购被外界称为“蛇吞象”。
2002年8月,沈阳首家摩尔、巨型购物中心——沈阳兴隆大家庭,正式开业。如今,走过11年的兴隆大家庭,年销售已达32亿元,创造了全国同类城市商业的奇迹。
2011年12月,黑龙江青冈兴隆大家庭开业,是集团向省外发展连锁的第一个购物中心。
2013年4月,集团在奥特莱斯业态的首个作品——沈阳兴隆大奥莱开业。
兴隆集团以零售业为经营主业,采取集团化、专业化运作体系,发展商业连锁。经营业态涵盖: 购物中心、百货、奥特莱斯、超市、电器、黄金屋、餐饮、娱乐等;其辅助产业旨在服务于商业发展,包括: 装潢装饰、物业管理、商场设计、食品加工、进出口、家庭农庄等。
兴隆集团已经在辽宁省、黑龙江省21个城市拥有33家连锁商场、10家生活超市、4家酒店和6家其它产业公司,商业经营面积220余万平方米,同时,还有在建的大型购物中心、百货商场40余家。2013-2014年度,集团年销售达156亿元,为国家缴纳税金6.4亿元,员工总数近6万人。在中国零售企业集团排名中名列第19位,在2013年中国连锁百强中排名第45位。
从盘锦兴隆大厦走出的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已经成为中国零售的区域领军企业,兴隆大家庭已经成了中国商业的一块金字招牌。
兴隆的发展不断赢得社会的认可。我们得到了各级领导和政府的支持和认可,集团和各企业先后获得各种荣誉两千余项。集团先后荣获先后获得“中国优秀零售商”、“世界优秀零售商”、“世界零售创新奖”、“全国光彩之星企业”、“全国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商务系统先进集体”、“全国重点商业企业集团”“中国管理模式杰出奖——文化风范奖”、“CCFA员工最喜爱公司”、“辽宁十大最具社会影响力企业”、“辽宁十大最具诚信商业企业”等多项荣誉。
董事长李维龙当选为辽宁省第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北京奥运火炬手。还先后荣获全国劳动模范、中国连锁年度人物、全国商业服务业先进个人、全国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全国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工作者、光彩事业奖、第三届中国连锁业突出成就奖、辽宁省劳动模范、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辽宁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辽宁十大财经人物、辽宁省十大最具社会责任企业家等称号。
集团将加强与社会合作、与各行业领军企业合作,立足辽宁、黑龙江,不断向吉林、北京、河北、内蒙古、安徽等地发展。未来20年,将建设100家大型购物中心、100家奥特莱斯、100家生活广场、1000家便利店,把兴隆大家庭、大奥莱建成享誉全国的品牌;集团销售将超千亿元,员工总数达30余万人。
兴隆大家庭,让我们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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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兴隆大家庭:沈阳兴隆大家庭案件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