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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祖庙的真实事件?
相传,妈祖姓林,住在我国闽[mǐn]南地区,家里共有兄弟姐妹五个,只有她一个女孩儿。按照当地的习惯,只有男人能出海,女人只能待在家里。所以,即使林姑娘水性很好也只能在家里帮助母亲干活儿。
一天,林家四兄弟出海捕鱼去了。忽然,海上起了百年不遇的大风暴,风将海浪掀起足有几百尺高。村里的人都急坏了,十分担心海上的亲人,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起初,林姑娘和父母一起在家里等待风暴过去,可是,风暴根本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过了一会儿,林姑娘忽然双眼紧闭,脸色苍白,不省人事。这可把林家两位老人吓坏了!儿子们没有消息,女儿又昏迷不醒。
他们颤[chàn]抖着双手,又推又拽,费了好大的劲儿,终于把女儿弄醒了。两位老人长舒了一口气。林姑娘却满眼含泪,一言不发。过会儿风暴停了。
又过了几天,林家兄弟回来了,却唯独不见老四。三兄弟含泪向父母叙述了风暴当天的经历:猛烈的海风把他们的船刮到了大海深处,巨大的海浪把他们的船掀翻了,他们都落入了水中。正在他们“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候,一个姑娘踏浪而来,如履平地,将三兄弟一个个救了上来,当她还要救老四时,却忽然不见了。于是,老四被海浪吞没了。
林家两位老人这才知道女儿那天为什么晕倒,原来是去救哥哥了。如果他们没有把女儿叫醒,老四就不会死了。两位老人为此自责不已。自此,林姑娘被允许驾船出海,往返于各个岛屿,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多年来,林姑娘凭借自己的水性和菩萨心肠,搭救了不少渔民和过往商人的性命,当地的人都称她为神女、龙女妈祖。
后来,她升天做了神仙,仍然不忘渔船和过往商船的安全。人们为了感谢她,为她修建了“妈祖庙”。
即使到了现在,妈祖庙的香火还很旺
1.
神女救船 传说北宋宣和五年,宋朝派使者率船队出使高丽(今朝鲜),在东海上遇到大风浪,其中八条船沉了七条,只剩下使者所乘的船还在风浪中挣扎,忽然船桅顶上闪现一道红光,一朱衣女神端坐在上面,随即风平浪静,使者所乘的船转危为安。使者惊奇,船上一位莆田人告说是湄洲神女搭救。 保护使节 据记载,郑和七次下西洋中,3次是船队遇到海寇掠夺和受到锡兰山国王亚烈苦奈儿陷害;1次是船队为苏门答刺国生擒;3次是船队在海上遇到飓风和险情。每次都说得到妈祖神灵庇护而脱险。
2.
妈祖显灵事迹之九 天妃神助 据记载,永乐七年,钦差尹璋出使,同年钦差陈庆等往西洋;永乐十三年,钦差内官送甘泉于榜葛剌国,同年太监王贵等
禁渔期捕鱼被逮捕,会怎样处罚?
未构成犯罪的禁渔期捕鱼被逮捕会被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扩展资料案例:禁渔期非法捕鱼遭判刑2013年4月22日、23日晚,冯首林在��渡大桥附近水域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抬网捕鱼装置和光诱捕鱼方式,非法捕鱼100余公斤。24日22时左右,心存侥幸的冯首林再次非法捕鱼,被前来巡查的万州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工作人员抓个正着。万州区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第340条规定,判处被告人冯首林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6个月。据了解,这是自万州环保法庭成立以来,万州区首例渔民因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鱼被判刑的案件。9月9日万州区渔民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鱼案在案发地宣判,今年47岁的��渡镇渔民冯首林因禁渔期非法捕鱼被判刑8个月,缓刑1年6个月。冯首林表现出深深的悔过之意,主动出资购买2.5万尾鱼苗放回��渡河。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禁渔期内非法捕捞处罚之重可能远超你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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