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品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强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强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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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收到强制执行三天了怎么办
1、如果被强制执行了,且没有异议的,要按照程序配合执行;
2、如果是依据裁判文书强制执行,而对裁判文书裁判的内容不服,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执行异议被驳回,复议的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如果对法院强制执行所依据的裁判文书没有异议,仅仅对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或者执行的金额有异议,可以直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要求其依法执行。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1)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相关证据材料;
(3)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1、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相关证据材料;
3、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
1、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妨碍其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债权受偿的;
2、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措施违法,妨碍其参与公平竞价的;
3、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措施违法,侵害其对执行标的的优先购买权的;
4、认为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超出其协助范围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
5、认为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人民法院违法执行行为侵害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
(1)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妨碍其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债权受偿的;
(2)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措施违法,妨碍其参与公平竞价的;
(3)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措施违法,侵害其对执行标的的优先购买权的;
(4)认为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超出其协助范围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
(5)认为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人民法院违法执行行为侵害的。
二、强制执行是什么意思
[强制执行]:是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的强制措施。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果拒绝履行,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为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为被申请人。申请人往往是胜诉的原告;也可能是提起反诉胜诉的被告。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的最后阶段,执行完毕,就结束了整个诉讼程序。
[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应以法律文书为依据。法律规定下列法律文书具有执行效力:
1、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2、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
3、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文书:
4、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公证文书;
5、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这些法律文书必须发生法律效力,没有生效的不能作为执行的根据;法律文书还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如果只是确认或变更法律关系的,则无需执行。
(本文摘自<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1984年9月第一版,1986年3月第三次印刷,第467页。
强制执行是执行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所得的现金的顺序
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所得的现金,应及时清偿债务。如果有多个申请人时,则由人民法院执行员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分配,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
其顺序是:首先偿还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和生活费;其次偿还所欠国家的税款;然后偿还其他债务。先满足上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再满足下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如果在同一清偿顺序内尚不能满足所有申请人要求的,则依各人债权数额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偿的债权,债务人以后偿还。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强制执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品对于强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强制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