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品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意外事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意外事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文章目录:
一、意外事故指哪些?
意外事故指以下事故:
1、车祸导致家庭成员死亡;
2、严重火灾导致家庭财产损失殆尽;
3、意外人身伤害导致当事人死亡或重度残疾,生活不能自理。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
意外事件的特征具体如下:
1、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
2、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者过失;
3、损害结果由不能预见的的原因所引起。
“不能预见”是指当时行为人对其行为发生损害结果不但没有预见,而且根据其实际能力和当时的具体条件,行为时也根本无法预见。从认识因素上来讲,行为人没有认识到其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从意志因素上来讲,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反对态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二、意外事故包括哪些情况
意外事件涵盖范围广泛,例如地震、水患、火灾、燃气泄漏及爆炸事件、交通事故、航海灾难以及各类体育运动中的碰撞伤害与外貌损毁等。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此类事件通常由非人为因素引发,但并未被视为犯罪行为,而仅仅被视为意外事件。这是因为,根据现行法例规定,即使行为者的行为已经导致了实际损害后果,但只要其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过失,就不能将该意外事件判定为犯罪行径。否则,便会陷入“客观归罪”的误区,这显然违背了主客观相统一的刑事责任原则和刑法规范的基本要求。
到此,以上就是小品对于意外事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意外事件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