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每月仅预支2500元生活费?
法院:损害女职工权益的协议无效 公司要补钱赔偿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闫馨蕙、张钊)产假期间,公司与王女士签署“产假协议书”,约定每月仅预支生活费2500元,无各项福利补贴——这样的协议书合理吗?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公司支付王女士产假期间的工资差额35432.74元及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51000元。
据了解,王女士每月的固定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2500元+技能工资5500元+岗位工资500元,即每月工资8500元。后王女士怀孕。公司与王女士签订《女员工产假协议书》,约定:公司每月预支生活费用2500元,无各项福利补贴。公司不承担非正常假期期间的工资和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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