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和生母被继母控制,生母不能说话画出“藏宝图”,主播前往解救并帮助低价出售玉器赚取女孩治疗费……这则离奇的故事,是网络主播为“带货”而凭空编造的“卖惨”剧情。
近日,据《扬子晚报》报道,一名六旬老人在购买19件玉器并得知真相后,心理难以接受,导致长期失眠,将该主播及相关公司诉至法院。记者8月8日获悉,江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终审判决,维持了鼓楼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责令主播及其公司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共计2.2万余元。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用一起判决卖惨主播“退一赔三”的案例,从消费维权的角度宣告了虚假卖惨营销的法律后果,也给卖惨营销者敲响了法律警钟。
《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的如实营销义务不仅指向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功能等狭义信息,还指向商品或服务的销售背景、销售原因等周边信息或广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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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警钟为你长鸣心得体会
被判:被判死刑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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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惨带货:卖惨带货是是一锤子买卖无法长久
退一赔三:退一赔三需要退还商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