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些人可以不交赋税的(明朝的士人纳粮吗?需要交税吗?)(中国古代秀才交税的5个隐患)

1. 功名人士:秀才、举人等有功名者可以免除徭役和赋税。2. 官僚、地主、贵族:这些社会地位较高的人可以享受免除徭役和赋税的特权。3. 乞丐:由于没有收入来源,乞丐通常不需要交税。4. 僧侣:在古代。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秀才交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秀才交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古代,些人可以不交赋税的(明朝的士人纳粮吗?需要交税吗?)(中国古代秀才交税的5个隐患)

文章目录:

  1. 在古代,些人可以不交赋税的
  2. 明朝的士人纳粮吗?需要交税吗?
  3. 民国地主要不要交税
  4. 读书人为什么被称为秀才 古代秀才享受着怎样的待遇
  5. 古代纳税

一、在古代,些人可以不交赋税的

有功名的不用交税。

中国古代最重要的纳税人是自耕农(又叫小农,是拥有自己土地和农具的农民),手工业者和燃禅商人次之。

1.乞丐(也没什么可交的);2.秀才、举人等有功名者逗握;3.官僚、地主、贵族;

4.僧侣。 山段庆 

中国古代最重要的纳税人是自耕农(又叫小农,是拥有自己土地和农具的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次之。

在古代,一些人可以通过各誉悄种方式免除徭役和赋税。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方式:

1. 功名人士:秀才、举人等有功名者可以免除徭役和赋税。

2. 官僚、地主、贵族:这些社会地位较高的人可以享受免除徭役和赋税的特权。

3. 乞丐:由含顷于没有收入来源,乞丐通常不需要交税。

4. 僧侣:在古代,僧侣通常被免除徭役和赋税,因为他们的职责是服务于神灵,而不是庆老渣为朝廷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免除徭役和赋税的规定可能因朝代、地域和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

  1. 秀才没燃、举人等有功名者;

  2. 官僚、地主、贵族;

  3. 乞丐(也没什么可交的);

  4. 僧侣。  

  中国古代最枯首虚重要的纳税人是自耕农(又叫小农,是拥有自己土地和农具的农民),手工业者和商芹誉人次之。

二、明朝的士人纳粮吗?需要交税吗?

不需要,士人不需纳芹逗税导致后期的土地兼并导致大量农民无地可腊败种导致农民起轮首颤义导致明朝灭亡。

虽然说的浅显,但是确实士人无需纳税是明朝的一大弊政

不需要的,可以说农民被太祖型段高皇帝出卖了,《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一十一和一二六》都说明了,“食禄之家,与庶民贵贱有等,趋事执役以奉上者,而复役其家,则君子野人无所分别,非劝士待贤之道。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著为令。”不但见任官,乡绅也享受这项特权,洪武十二年又著令:“自今内外官致仕还乡者,复其家终身无所与。”连在学的学生,卜逗誉生员之家,除本身外,户内也优免二丁差役。这样也就造成了自耕农和佃农指世的负担益重,到了明朝中后期已经不堪重负,仅藩王功勋贵胄已经使朝廷难以为继了。

明朝官绅不斗段纳粮,这其实是朱元璋本斗槐人定下的规矩,为了取得天下士人的支持,巩固自身的统治地位,朱元璋定下了官绅不纳粮的规空销友矩,也就是官僚阶级可以不缴纳田赋杂税,这条政策虽然是明朝能够统治近300年的重要原因,但也为明朝的灭亡买下了一个巨大的隐患。

明朝的士绅是不搏历好需要纳粮的,他们的土地是不需要纳粮的,这就造成很基铅多原来的自耕农,为了少纳粮宁肯带着土地投靠大的士绅为奴,造成有的,家奴常常数千人,土地达到数万亩。不但造成了严重的土地兼并烂喊,而且国家的利益也受到了很大的损害。

三、民国地主要不要交税

要。民国地主要交税败汪运,按照正常情况,都必须缴税,因为举人和进士不用陵迹,所以,很多普通人,就将土地,挂在这些读书人的名上。但是当时有一类人种地不用交税,那就是秀才和举人。因为当察梁时按大清律秀才和举人是可以免除徭役赋税的。

四、读书人为什么被称为秀才 古代秀才享受着怎样的待遇

秀才可免徭役,见知县不必下跪,知县不能对秀才随意用刑

何谓“秀才”?它原本指称才能秀异之士,与《礼记》所称“秀士”相近,是一种泛称,并不限於饱读经书。及至汉晋南北朝,秀才变成荐举人才的科目之一。唐初科举考试科目繁多,秀才只是其中一科,不久即废。与此同时,秀才也习惯地成了读书人的通称。宋代各府向朝廷贡举人才应礼部会试,沿用唐代後期之法,先进行选拔考试,其中凡应举选拔考试,以争取举荐的,都称为秀才。《水浒传》以王伦为“第秀才”,有轻蔑的意思,指他觅举未成,在选拔考试中名落孙山。宋代秀才名衔,无论经过考试取得;但明清时代则不同,秀才得来不易,必须通过几重考试关隘才可,而且秀才最後也不一定能够应举。

明清时代,秀才专指府(或直隶州)学、县学的生员,是读四书五经而进学者的专称。要取得这种资格,必须在学道或称童子试获得取录。不论年龄,应童子试的都称童。鲁迅小说《孔乙己》、《白光》中的主人公孔乙己、陈士成在前清多次童子试均考不上,人已老了,还是童生,或称老童生。若果县、府、院三试都录取世羡了,进入府迅谈学、州(直隶州)学或县学的,称为进学,通名生员,即秀才的俗名。生员除了经常到学校、学官的亩返碰监督考核外,还要经过科考选拔(未取者有录科、录遗两次补考机会),方可参加本届乡试(各省举行的考试,取中者为举人)。

不用交税,见官不跪,如果有违法的事情要先革去功名才能下狱,不能动刑,刑不上大夫,

五、古代纳税

  各朝不一样。

  明朝的税能收上80%就不错了,皇帝也没什么办法,明朝中后期皇帝的费用受到内阁的严格限制,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清就不同了,建国前派军队抢,建国后农民欠税最重会被凌迟处死,秀才欠了一文税就被夺去功名,因此民间流传“秀才不值一文”的说法。

  崇祯时期的赋税同满清初期对比

  按照郝晋说的情况,当时加派辽饷九百万,剿饷停罢可不算,练饷七百三十多万[事实上练饷也只征收了五年就停止了],则额外多加了一千六百多万。这笔额外征收的赋税,真的很多么?是否真能当得起横征暴敛的评价?

  不妨看一在正常时期的明朝政府的财政收入是多少

  万历初期的“两税收入实征白银266万7680两,若将本色米按照时价(米一石价银一两,麦一石价银0.8两)。则两税收入可达2217万7358两,商业税收入包括盐税250万两,茶税10余万两、市舶税4万两、通过税60万两、营业税20万两,总额不过340万两”[《万历矿监税使原因再探》林枫《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2.1]

  农业税收是2217万两,商业税收是340万两[万历时期商业税收最多的时候是480万两,由此大概可以估计出,明朝政府如果不附加额外的税收那财政收入总计大概在2500万两到三千万两答团之间浮动,崇祯时期应当相差不远。

  而额外征收的辽饷加练饷就有1600万,已经在原本财政总收入的一半以上,如此看来这额外加的税收确实是很多了。但如果就这样来看问题,难免得出错误的结论。问题的关键是明朝政府原本的税收就相当的低!正如我们在文章以前的部分曾经引用过的陈支平的话“自从明初洪武年间根据宋元以来的征赋情况制定了所谓的赋税原额以来,虽然明代经过一二百年的社会发展,人口不断增长,土地不断开垦,但是政府所能赖以征收的赋役的‘原额’,却基本上是不动的,其实际征收量不但不能随着人口增长和土地开垦的实际情况而增长,反倒是有所下降的”

  “中央政府的财政经不起些微的变故,很快出现入不敷出的困境。”“国家财政用于社会公益的开支并不突出,而一遇到一些局部战争,国家财政的危机马上显现出来。这种捉襟见肘的财政困境,是与一个人口众多土地辽阔的中央集权制国家极不相衬的”

  可以说明朝政府原本征收的赋税就过低,这才使得国家稍微遇到自然灾害或者大的军事行动,就陷入难以为继,捉襟见肘,入不敷出的困境中。这就是在万历时期和崇祯时期几次大规模增加赋税的背景。如陈支平所说:“明代后期有所谓的‘三饷’加派,可以算是封建社会晚期最臭名昭著的田赋加收了,但心平气和的分析,三饷所加,不过每亩‘九厘’银,按明末的粮价折算,尚不足十斤稻谷,这在明末的亩产量中所占的比例,微乎其微,但是无论是明人、清人、或是今人,好象都认为明代的灭亡,三饷加派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而当国家发生战争时,适量的增加赋税并非全无道理

  [关于明代清知橘税率高低以及各种摊牌的具体分析,见后文,这里待补,以何种方式插入尚需思考]

  即便我们把明朝的粮食赋税乘以三倍,那也不过是十分之一的税率,完全在百姓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对明朝政府来说,可以增加的赋税,即便仅仅是粮食税收就至少可以有四千万两白银多。而崇祯时期额外增加的赋税即便最多的时候也不过是2000万两不到,而大部分的时间仅仅只有一个九百万两的辽饷,把这样的一个税收当成是横征暴敛,甚至说成是百姓无法忍受,是明朝灭亡的一个重大原因,只能是笑话之谈!

  其实猛顷即便是稍微动动脑子就能做出一个判断,象明朝这么大的一个国家,所征收的赋税居然连应付国防开销,都如此吃力,如此紧张,如果这样的赋税算重的话,那就真是见鬼了!无论和同时期的西方比,还是和日本比,明朝时期的赋税尤其是崇祯时期的赋税和所谓横征暴敛根本扯不上半点关系!

  如果这还不能说明问题的话,我们不放再把崇祯时期和满清建立初期做个对比。

  满清入关的时候很做了一番漂亮文章,比如顺治元年七月,在人类历史上也可以排到前三名的民族屠杀的刽子手多尔衮下谕:“前朝弊政厉民最甚者,莫如加派辽饷,以致民穷盗起,而复加剿饷,再为各边抽练,而后加练饷。惟此三饷,数倍正供,苦累小民,剔脂刮髓,……自顺治元年为始,凡正额之外,一切加派,如辽饷、剿饷、练饷及召买米豆尽行蠲免。……如有官吏朦胧混征暗派者,察实纠参,必杀无赦!”

  是冠冕堂皇,漂亮至极。但是实际情形又如何呢?

  “然而,蠲免‘三饷’的谕旨并未严格加以贯彻。除多尔衮边外筑城加派9省额外钱粮250余万两、顺治亲政命抵额粮,及顺治末一度加征练饷,应当指出的是,占“三饷”总额1/3的辽饷停征未久,即‘以前项辽饷在万历年间加派,故复照旧派征’也就是说,在实际执行中被停征的仅剿饷、练饷而已。”

  这里说练饷只是一度加征,所以没算进去,但其实是应该算进去的,否则的话,崇祯也只不过是一度加征而已。关于加征剿饷的情况,顾??的南明史中是有所提及的“顺治十八年还食言自肥,恢复了明朝剿饷,加赋五百多万两”。此外清朝还多了一个名目,就是沿海迁界把“上自辽东,下至广东”的濒海几十里的沿海地区全部扫荡成白地,且不说这些沿海地区本身人力物力财力的灭绝性损失已经无法用金钱来衡量,光是这些地区被扫荡成白地后,本身的赋税也被转嫁到其他地区,仅仅福建广东两省农业赋税加起来每年就在五十万两以上,如果把所有商业赋税(其中盐税是重头)以及所有其他沿海省份损失的税收加起来,恐怕两百万的是比较保守的数字,“清政府采取了责令界内居民摊赔的办法来弥补部分缺额。“其(界外)四十里之岁课,同邑共偿之。至有所偿过于其土著者。……自江南达东粤数千里,盐场在界内者勿论,其界外缺额商赔之”。“惟以浙、闽、山东等处因迁而缺之课额均摊于苏、松不迁之地,曰摊派,而盐课之额极重矣”。”

  此外满清通过抢劫掠夺这种方式隐性方式收取的军饷更是难以衡量,根据《中国农学史》

  “清军在征服中国各地的过程中,‘大兵所至,田舍一空’。经济最称发达的江浙地区,更遭受异常残酷的焚杀和掠夺,扬州、江阴、嘉定、苏州、嘉兴、金华几个经济繁盛都市,差不多都被焚杀精光”[p85]

  “满州贵族对汉人的统治是极其野蛮的,在征服中国的过程中,到处劫掠烧杀,破坏生产,在北京,附近以至山东、河南境内又大量圈占土地共达168-527顷,牧场和各省六万多顷的驻防旗田还不在内。许多汉人被满州贵族强迫为耕奴[p88][《中国农学史》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南京农学院编著科学出版社1984]

  清兵所到之处,许多地方是被烧光,杀光,抢光,由此折合成的赋税恐怕是在千万两级别以上。

  但现在所有这些我们都先不去考虑,不妨给吴思留点面子,给满清留点面子,我们只来算一笔简单的帐,假设满清在不加辽饷,不加剿饷,不加迁界摊赔的情况下,仅仅征收万历时期原额赋税的情况下,给人民造成的实际负担是一个什么结果。根据《明代与清初耕地数的历史比较》一文的介绍,满清建立统治之后,全国的耕地面积比起明朝时期有急剧的减少(至于由人口大量损失造成的农业人口的损失更是难以估量,保守估计,明代崇祯时期,全国人口在两亿左右,而满清在康熙初期的人口可能不到五千万,人口损失四分之三以上)。万历三十六年,明朝的耕地面积是1161万8948顷,等于11亿6189万多亩土地,而清代顺治十八年,全国耕地数量是500多万顷,也就是五亿多亩(事实上即使到了康熙二十多年的时候,由于三藩之乱以及沿海迁界的关系,耕地仍旧是这个水平)[p308],考虑到崇祯时期由于辽东陕西等地的战争,耕地减少一亿亩的话是比较合理的估算,那么即便到崇祯末期,全国耕地仍应在10亿亩左右,而顺治十八年相比崇祯时期,耕地损失在50%左右。(有些省份,比如四川在满清的屠戮之下,几乎是全部抛荒,“民无遗类,地尽抛荒’,“康熙六年,四川总督苗澄在奏疏中写道‘蜀省自屠戮以后,百里之内绝无人烟’”,谁屠戮的,当然是满清自己屠戮,被某些人说成是屠四川凶手的张献忠死掉的时间已经离苗澄写这个奏疏二十多年了!还有如河南云南贵州这些省市这些地区几乎都是灭绝性的损失)

  而顺治十八年,满清征收的农业赋税有多少呢?“清前期田赋以征银为主,也征收一定的米、麦、豆、草等实物。田赋收数,顺治十八年(1661年)为银2157万余两、粮648万石;”[清前期财政概述作者:史志宏 ]

  这个赋税对比一下“万历初期‘两税收入实征白银266万7680两,若将本色米按照时价(米一石价银一两,麦一石价银0.8两)。则两税收入可达2217万7358两”

  如果按照粮一石价值银子一两来计算,则满清这一年征收的赋税可达到2800多万两,比明朝经济最发达的万历初期征收的赋税还要多。当然这里面可能还有通货膨胀的因素,但总体上出入应该不大!

  以相当于明代百分之五十的耕地而承受明代百分之一百还多的赋税,仅仅按此计算满清时期百姓承担的赋税就已经是明代正常时期的一倍多了,而崇祯时期,即便是增收赋税最多的年份,也从来没有真正达到过这样一个比例。

  如果再考虑满清通过其他途径搜刮剥削的百姓财产,比如沿海迁界,屠城抢劫,圈地,逃人追捕等等更是难以衡量。这里的其他方面,比如沿海迁界等问题,我们在后面专论清朝的部分,还会加以专门论述,但追捕逃人,这里不妨引用《清代经济简史》中的一些话简单介绍一下情况,“由于逃人‘关系到旗下资生使唤’,清官方视之为‘清朝第一急务’。严惩逃窝,广事株连。所谓‘一捕十家皆灭门’,丧身亡家的不知几千万人,‘地方各官革职降级的不计其数’”

  “从清初逃人律的内容可以看到,对逃人的惩治较入关前‘四次逃者方行处死’为重;对窝主的惩治较对逃人为重大,不但首次即正法或流徙宁古塔,家户入官。而且殃及邻里,甚至殃及佣工、赁房、留宿之家”

  而逃人在清初的苛政中还算是比较轻的,同沿海迁界这些比起来只能算小巫与大巫了。

  光是罗列数字,可能大家对满清初期的情况还不能有一个形象的认识,我们不妨引用一些当时人的记载。看看请初百姓的负担究竟重到了何等程度

  “康熙十九年(1680年)顾亭林指出关中情况‘以今所睹国维人表,视昔(指崇祯末)十不得二三,而民穷财尽,又信徙而无算矣。……至有六旬老妇,七岁孤儿,挈米四升,赴营千里,于是强者鹿挺,弱者雉经,阖门而聚哭投河”

  注意这是发生在康熙十九年时候的情况,也就是所谓的康熙盛世,这个康熙盛世的关中情形,居然比崇祯末还要惨,这大概给某些无耻歌功颂德的龌龊文人一记耳光吧

  再看看叶梦珠《阅世编》的记载

  “清初‘赔累既穷,鞭笞日受,不得已而贷营钱、借当钱、掇米钱,借一还百,竟不能清理,家业荡然,性命殉之’”

  叶梦珠是上海人,他记录的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江南地区的情况,“‘赔累既穷,鞭笞日受,不得已而贷营钱、借当钱、掇米钱,借一还百,竟不能清理,家业荡然,性命殉之’”

  在满清的搜刮压迫,横征暴敛之下,不是赋税征收多少比例的问题,而是“家业荡然,性命殉之”,崇祯时期的江南,发生过类似的情况没有,一个也没有!

  孟森著《奏销案》

  “明江南田赋虽重。但常拖欠,而清奏销案。悉列江南绅衿一万三千余人,号曰抗粮,既而尽行褫革,发本处枷责,鞭扑纷纷,衣冠扫地。如某探花(叶方蔼)欠一钱,亦被黜,民间有‘探花不值一文钱’之谣”

  这样的事情在明代崇祯时期是不可想象的!一万三千人并不是一个小数目,满清不会象明朝政府那么客气,明朝拖欠赋税几乎是家常便饭,名义上是那么多,真正能收上来的,恐怕有一半就不错了,而满清的话,你要敢拖欠一丁半点,那就对不起来,屠刀马上就悬在你的脖子上。

  满清雍正编写的《大义觉迷录》中还记载了吕留良的一句话“今日之穷,为羲皇以来所仅见”,这句话本是作为吕留良大逆不道的罪状被雍正愤愤无比的提及,但无意中却也保留了当时人的一些真实记载(难怪乾隆一上台就赶紧把他老爹费了一番苦心编写出来的书当成禁书销毁,他这个当儿子的知道他们满清的那些什么狗屁盛世都是建立在谎言之上,有一句真话流传后世,哪怕是作为反面教材,那也是相当的威胁),吕留良主要生活在明末到康熙这段时期,他说的今日自然是指他在说这话的时候所生活的康熙时期。明朝灭亡的时候,他似乎和少年英雄夏完淳同岁,是十四岁还是十六岁,说“羲皇以来”自然是有些夸张了,毕竟他出生以前的时代,他也没亲眼见过,无从比较,但至少崇祯时代他是经历过的,康熙时代他也是亲身经历,所谓“今日之穷,为羲皇以来所仅见”,有一点大概是肯定的,在吕留良眼中,这个所谓康熙盛世其实是比他青少年时代见过的崇祯时期还要穷的多!这句话,也从侧面说明了,百姓在满清统治下生活之穷困之艰苦!

  如果我们说满清从顺治中期到康熙二十年左右的时间里,百姓所承受的各种负担总计起来,平均下来应该在崇祯时期的三倍乃至四倍左右(对个别地区就不是三倍四倍的问题了,而是全部财产乃至生命都彻底损失的问题),这应当不是夸张的说法。然而这样的负担显然并没有让满清政府因此垮台,反而是使他们稳固了自己的统治。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大致可以看出,从横向比较来看,崇祯时期的赋税,比起同期的西方国家,比起日本来,实在并不算重;从纵向比较来看,比起入关后的满清那种穷凶极恶。疯狂至极的搜刮剥削,敲骨吸髓,横征暴敛来,崇祯时期增加的那点赋税就更算不得什么?

  关于崇祯的内帑问题

  皇帝真有那么好

  明末三饷

  明亡原因分析------崇祯也没有责任

  所谓的“康乾盛世”几乎无年不饥

  中国古代统治者真有那么坏吗?

  崇祯时期的赋税同满清初期对比

  明朝的赋税那么低为什么还会激起大规模起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秀才交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秀才交税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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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才交税:交税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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