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还是因工(因公和因工的区别)(因公与因公的区别)

法律分析:因公为履行国家公职的行为,因工为履行劳动职责的行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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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还是因工(因公和因工的区别)(因公与因公的区别)

文章目录:

  1. 因公还是因工
  2. 因公和因工的区别
  3. 评残条件上规定的军人“因战或因公”,我想问问“因公”是指什么方面?都...

一、因公还是因工

法律分析:因公为履行国家公职的行为,因工为履行劳动职责的行为。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拍激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袭猛袜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知拿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因公和因工的区别

法律分析:一、法律依据不同。

二、法律关系性质不同

工伤发生在劳动关系中,也就是发生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公伤发生在军队、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其工作人员之间,这种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军人与国家、公务员与其单位的行政法律关系。工伤是在从空并事工作过程中,身体受到伤害。而公伤是在从事公共事务的过程中,身体受到伤害。

三、存在是否参加保险的不同和支付主体不同

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由工伤保险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而公伤不参加工伤保险,军人、公务员履行职务过程中受到伤害,由国家财政支付公伤抚恤费用。

四、争议解决途径不同

因工伤待遇发生纠纷,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可以适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解决。而公伤抚恤纠纷,则通过申诉解决,聘用制公务员可以通过人事争议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肢亏纤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历仿)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评残条件上规定的军人“因战或因公”,我想问问“因公”是指什么方面?都...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一条规定:

因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导致残疾的,认定为因公致残。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章第九条规定:

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因公牺牲:

1、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

2、被认定为因战、因公致残后因旧伤复发死亡的;

3、因患职业病死亡的;

4、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

5、其他因公死亡的。

现役军人在执行对敌作战、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以外的其他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因公牺牲对待。

现役军人因公牺牲,由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确认;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情形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确认。

扩展资料:

对因公致残的军人的抚恤标准:

1、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性质的认定和残疾等级的评定权限是:

(1)、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信神配和评定;

(2)、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区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

(3)、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需要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和评定。

评定残疾等级,应当依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

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2、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退出现役后或者医疗终结满3年后,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有档案记载或者有原始医疗证明的,可以评定残疾等级。

现役军人被评定残疾等级后,在服现役期间或者退出现役后残疾情况发生严重恶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可以重新评定残疾等级。

3、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

因工作需要继续服现役的残疾军人,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瞎和发给残疾抚恤金。

4、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残疾抚恤金的标准以及一级至十级残疾军人享受残疾抚恤金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依靠残疾抚恤金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军人,可以增发残疾抚恤金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5、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其中,对需要长年医疗或者独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集中供养。

6、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

(1)、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2)、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3)、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未退滑指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发给。

7、残疾军人需要配制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正在服现役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负责解决;退出现役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解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因公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因公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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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因公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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