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主要享有哪些劳动权益(什么属于我国女职工应享有的人身权利范畴)(女职工主要享有哪些劳动权益)

女职工主要享有的劳动权益为:1、男女同工同酬;2、录用职工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3、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进行产前检查。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女职工权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女职工权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女职工主要享有哪些劳动权益(什么属于我国女职工应享有的人身权利范畴)(女职工主要享有哪些劳动权益)

文章目录:

  1. 女职工主要享有哪些劳动权益
  2. 什么属于我国女职工应享有的人身权利范畴
  3.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女职工权益包括
  4. 女职工的特殊权益主要是

一、女职工主要享有哪些劳动权益

女职工主要享有的劳动权益为:
1、男运磨女同工同酬;
2、录用职工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3、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4、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和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其他。
如果遇到女职工的权益被侵害,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
2、对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旁李斗的主管部门,应扰橡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妇女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受保护的权益是非常多的,包括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等。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二、什么属于我国女职工应享有的人身权利范畴

我国女职工应享有的人身权利范畴包括生育保护、劳动保护、平等就业等方面。她们应有权告搜享有产嫌友物假、哺乳假、节育假等生育保护措施,享有同工同酬、不受性别歧视的劳动权利。同时,应得到平等的就业机会和职业发展空间。

我国女职工是现代社会的重要力量之一,应享有与男性同等的人身权利。在法律法规和政策上,她们应当获得生育保护、劳动保护和平等就业等方面的权利。首先,在生育保护方面,女职工应享有产假、哺乳假、节育假等生育保护措施,以满足她们在生育和哺育婴儿方面的需要。这些措施是女性特有的权利,也是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的必要措施。其次,在劳动保护方面,女职工应享有同工同酬、不受性别歧视的劳动权利。这是保障女性合法权益的重要方面,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女职工还应得到芹液特殊保护,如对于孕期、哺乳期等特殊情况,应当给予适当的安排和保护。最后,在平等就业方面,女职工应得到与男性同等的就业机会和职业发展空间。在现代社会,女性的职业素质和能力已经得到充分肯定,应当享有与男性相等的机会和待遇。同时,社会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女性就业权益,维护女性的合法权益。

女职工如何保护自身权益?女职工可通过以下途径保护自身权益:首先,她们可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其次,女职工可以主动维权,如向企业或用人单位提出自己的诉求和建议,通过协商和沟通解决问题。最后,女职工还可以借助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如向劳动部门或司法机关提起劳动争议或民事诉讼等。

女职工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应享有与男性同等的人身权利。在生育保护、劳动保护和平等就业等方面,她们应当获得适当的保障和特殊关注。女职工也应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主动维权,通过协商沟通或法律手段等途径维护自身利益。

【法律依据】: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四条 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可侵犯。禁止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剥夺、限制妇女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妇女身体。

三、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女职工权益包括

女职工的权益:平等就业和选择旦辩职业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模如缺卫生保护的权利;以及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的权利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橡汪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四、女职工的特殊权益主要是

法律主观:

女职工拥有的特殊权益: (一)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二)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告睁拿用合同; (三)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权益。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早简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袜搭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职工权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女职工权益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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