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安全主要包括飞行安全、航空地面安全和空防安全。1、飞行安全:在航空器运行期间不发生由于飞行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航空器损坏等事故。2、航空地面安全:围绕航空器运行而在停机坪和飞行区范围内开展生产活动的安全。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航空安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航空安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文章目录:
一、中国十大最安全的航空公司
中国十大最安全的航空公司为:厦航、川航、南航、山航、海航、深航、国航、东航、上航、吉祥航空。
1、厦航
厦门航空公司是于1984年成立的中国首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营的航空公司,目前在国内有着220多条航线,并拥有近30条的国际航线,是先后获得飞行安全四星奖、iosa杰出成就奖的中国民航连续28年盈利的航空公司。
2、川航
川航是一家成立于1986年并于1988年正式开航的中国最大的全空客机队航空公司,目前公司航线已经覆盖了国内超过80个大中城市,并先后开通了温哥华、墨尔本、东京等国际城市的航线,拥有包括国际城市在内的200多条航线。
3、南航
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1年广州的航空公司,机队规模位居世界第四、客运量居世界第三,是一家同时运营着飞机十大品牌之一空客a380和波音787的中国航线网络最密集、年客运量最大、航班最多的航空公司。
4、山航
山航是一家成立于1999年并以济南遥墙机场为主要运营基地的航空公司,公司目前的航线网络已经覆盖了50多个国内城市,并先后获得了金雁杯、金鹰杯等中国民航飞行安全奖,并连续多次获得了全民航航班正点率第一的佳绩。
5、海航
海航是一家创办于1998年,目前旗下拥有着900多架组成的机队,是一家以航空运输为主业的跨国企业集团,并先后开通了200多个国际和国内城市,并拥有超过2000条国内外航线。
6、深航
深航是一家成立于1992年并于1993年正式通航的航空公司,目前公司经营着包括国际航线在内的160多条航线,并拥有空客和波音在内的数百架各类型干线客货机,并先后推出了城市快线、经深飞的产品而备受旅客的青睐与喜爱。
7、国航
中国国际航空是于1988年在北京城里并于2004年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唯一可载国旗飞行的民用航空公司,走向世界的十大中国品牌之一,成立以来先后入选了世界品牌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等榜单,并获得了中华环境优秀奖。
8、东航
东方航空是一家于1988年成立,并先后在纽约、香港和上海的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国有独资公司,旗下共拥有700架先进机队,其中空客飞机的数量稳居全球第二,亚洲第一,年旅客运输量也排名世界前十。
9、上航
上航是一家成立于1985年拥有100多家先进机队的多元化投资航空企业,不仅在国内有着上百条航线,并先后开通了近20条中远程国际航线,平均年运输旅客达1239万人次,并先后获得了飞行安全二星奖等多个奖项。
10、吉祥航空
吉祥航空是一家成立于2005年并于2015年a股上市的民营资本航空公司,以上海的两座机场为公司的主要基地,并且有着87%的平均客座率,因优秀的服务在2018年在中国优秀空乘团队排行榜中高居榜首。
以上内容参考:
以上内容参考:
以上内容参考:
二、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防止对民用航空活动的非法干扰,维护民用航空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用运输机场进行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第三条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机构(以下简称“民航安检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则,通过实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以下简称“民航安检工作”),防止未经允许的危及民用航空安全的危险品、违禁品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第四条 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的旅客及其行李物品,航空货物、航空邮件应当接受安全检查。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不得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国务院规定免检的除外。
旅客、航空货物托运人、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航空邮件托运人应当配合民航安检机构开展工作。第五条 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统称“民航行政机关”)对民航安检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第六条 民航安检工作坚持安全第一、严格检查、规范执勤的原则。第七条 承运人按照相关规定交纳安检费用,费用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章 民航安检机构第八条 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民航安检机构从事民航安检工作。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从事航空货物、邮件和进入相关航空货运区人员、车辆、物品的安全检查工作的,应当设立专门的民航安检机构。第九条 设立民航安检机构的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以下简称“民航安检机构设立单位”)对民航安检工作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提供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规定的人员、经费、场地及设施设备等保障,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保护民航安检从业人员劳动安全,确保民航安检机构的正常运行。第十条 民航安检机构的运行条件应当包括:
(一)符合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设施行业标准要求的工作场地、设施设备和民航安检信息管理系统;
(二)符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管理要求的民航安检设备;
(三)符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员定员定额等标准要求的民航安全检查员;
(四)符合本规则和《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手册》要求的民航安检工作运行管理文件;
(五)符合民航局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一条 民航行政机关审核民用机场使用许可、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运行合格审定申请时,应当对其设立的民航安检机构的运行条件进行审查。第十二条 民航安检机构应当根据民航局规定,制定并实施民航安检工作质量控制和培训管理制度,并建立相应的记录。第十三条 民航安检机构应当根据工作实际,适时调整本机构的民航安检工作运行管理文件,以确保持续有效。第三章 民航安全检查员第十四条 民航安检机构应当使用符合以下条件的民航安全检查员从事民航安检工作:
(一)具备相应岗位民航安全检查员国家职业资格要求的理论和技能水平;
(二)通过民用航空背景调查;
(三)完成民航局民航安检培训管理规定要求的培训。
对不适合继续从事民航安检工作的人员,民航安检机构应当及时将其调离民航安检工作岗位。第十五条 民航安检现场值班领导岗位管理人员应当具备民航安全检查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要求的理论和技能水平。第十六条 民航安全检查员执勤时应当着民航安检制式服装,佩戴民航安检专门标志。民航安检制式服装和专门标志式样和使用由民航局统一规定。第十七条 民航安全检查员应当依据本规则和本机构民航安检工作运行管理文件的要求开展工作,执勤时不得从事与民航安检工作无关的活动。第十八条 X射线安检仪操作检查员连续操机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再次操作X射线安检仪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第十九条 民航安检机构设立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民航局、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为民航安全检查员提供相应的岗位补助、津贴和工种补助。第二十条 民航安检机构设立单位或民航安检机构应当为安全检查员提供以下健康保护:
(一)每年不少于一次的体检并建立健康状况档案;
(二)除法定假期外,每年不少于两周的带薪休假;
(三)为怀孕期和哺乳期的女工合理安排工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航空安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航空安全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本文标签属性:
航空安全:航空安全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