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雪压垮超市屋顶致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雪压垮超市屋顶致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武汉一老人在超市踩雪滑倒受伤,店主赔1000元,老人想要更多,你怎么看?
武小晚先提醒一句
最近武汉的雪虽然停了
但持续低温天
路面结冰易打滑
请小伙伴们注意安全
武汉这位刘阿姨就是不幸滑到
先来看看刘阿姨说的事情经过吧
刘阿姨和老伴退休在家。1月27日,两位老人到小区楼下一家鲜蔬超市买菜,当时武汉下暴雪,可能是有人身上带了雪,洒落在超市地面,刚好被刘阿姨踩到,刘阿姨脚下一滑摔倒了。
刘阿姨当时觉得自己还好,超市老板赔了她1000元钱,她就自己回家休息了。
谁知后来刘阿姨的膝盖疼得受不了,到医院一查,被诊断为半月板撕裂,达到伤残的等级,以后走路都可能有影响。
这下,刘阿姨觉得超市赔的1000元不够用了,希望超市老板补充赔偿。但对方却说是刘阿姨自己摔倒的,这事跟他没关系。
刘阿姨这次摔倒
鲜蔬超市究竟有没有责任?
她能不能要求更多赔偿?
让我们看看法律界人士怎么说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侏儒法庭副庭长张娟解释——
首先,刘阿姨是一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肯定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次摔跤,她自己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其次,商家有义务做好安全保障措施。遇到大雪天气,商家有责任清扫地面积雪、铺设防滑垫以及树立警示牌。
具体说到这次的事情
如果商家没有履行这些责任,那么对于刘阿姨摔倒,肯定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
如果商家履行了这些义务,但刘阿姨还是踩雪摔倒了,那么双方就要划定一个主次责任,怎么划定,就要看双方举证的情况。
张娟给刘阿姨的建议是
要保留自己治疗的各种凭证以及伤残鉴定
要搜集当时在超市摔倒的物证或人证
最好在先跟商家进行协商
如果协商不了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小伙伴们对这事怎么看呢?
【BY RM&MR】
开得起超市还没钱吗?人家老人家摔一跤好痛的。做老板就得有做老板的气概,1000元也拿的出手吗?人家老人家是看得起你才过来买东西的,如果不是看的起你们,都得八抬大轿去最大的超市去了。
为了让各种公众场合不再受困扰,拟如下规定:
第一,雨雪天气一律由保安看守大门,身上残留雨雪的顾客一律签署《责任划分书》,一旦带入雨雪者导致他人摔跤,将由这些人垫付医药费。
第二,跟所有顾客签署《伤残不论自己负责声明》,一旦进入超市,后果自负。
第三,全员警觉,一旦发现有人步伐不稳,马上礼送出门(记得离开台阶,避免不必要麻烦)。
第四,公司配备雨雪天气保安员,专门照看老弱病残孕的各种消费,一定要步步亦趋,不离开半步。
第五,这些办法不限定超市,酒店、地铁站、汽车站、火车站、各种公众场所都得行动起来。
当然,老人们也可以在大风大雪的天气大胆的出门消费,因为只要一个不小心有闪失,问老板要钱就行了。搞得有一点痛,1000元马上到账,稍微严重一点,那个钱就海了去了,赚一把是一把,不是吗?
老龚说势,不违心说假话。
现在各种奇葩事真的层出不穷,走道崴脚了索赔,进超市摔跤了索赔,在饭店小孩自己碰破了头也索赔,更甚者为治病弄坏了衣衫也索赔......哎,想不明白,这会的人到底是怎么啦??怎么一有点事情,就先想方设法地转移责任,向别人索赔呢?就事论事,超市是公共场合,你来他往,如果因为超市的地面铺设太过光滑,以至于摔倒致伤,向超市索赔理所应当,但因下雪摔倒索赔有点牵强,试问,进超市摔倒是多人或是个别?再问,若在公路上摔倒了是找路政,还是找国家索赔?俗话说,吃饭防噎,走路防跌,人上了年岁,腿脚都不灵便了,骨质变得疏松,平时行动都要小心在意,遇冰雪天应更加谨慎,避免摔伤,给家庭及社会带来不必要的负担。每家都有老人,每个人都会变老,真不希望再让此类事情成为头条,让人心里添堵!
都是成年人有判断未知危险的能力了,明知下雪下雨路滑会出现摔倒,摔伤的可能,尤其是老年人行动不便,有些事可从叫子女领居代劳,出事后又怨其他人,当事人老人本身自已就有问题,超市有责任有义务必须把门前店内打扫干净,预防出现不可预知的危险发生,
贪心不足蛇吞象,下雪天路滑走路当心,这是一个常识,自己滑倒了,超市己经赔了1000元,怎么还不依不饶的?诚然超市没有把雪除理干净,不是己经赔钱了吗?如果在马路上摔倒谁赔你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雪压垮超市屋顶致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雪压垮超市屋顶致死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