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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人的邻居你们碰到过吗?
学校集资盖房,我家分在三楼。分二楼的老太跑来跟我婆婆说:“把三楼给我,要不然我就跟我老头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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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婆婆是一名中学教师。上个世纪90年代,婆婆任教的中学集资建教师宿舍楼。婆婆幸运地分到了一套三楼的房子。常言道“金三银四”,能分到三楼,公婆他们特别开心。
分到楼下2楼的是一位老教师,姓林。他老婆特别泼辣刁蛮,是学校里出了名的难缠人。林老师的老婆姓吴,下文中我们就称她为吴师娘吧!
房号公布的那天晚上,吴师娘找上门来,说要拿自家的二楼,跟我们家换三楼。我婆婆肯定不答应啊,她说:“学校怎么分,我们就怎么拿。有本事去找学校。”
吴师娘回答:“我们刚刚找过学校了,主任让我们来找你们家协商。”
婆婆一滴汗,想着学校真会甩锅,估计是被吴师娘闹得没有办法了,于是坚决地回答道:“那我就明确告诉你:不行!”
我婆婆一直是个比较好说话的人,什么事都不太爱计较。吴师娘估计就是看到了这点,才会厚颜无耻地跑上门要换房。
她见婆婆不答应,开始冲跟她一起来的林老师发脾气,大吼道:
“你这个没用的东西,分个房都拿不到好楼层。人家比你年纪轻,教龄少,拿的楼层却比你好。我跟你说:这次拿不到三楼的房子,我就跟你离婚!”
我婆婆虽然和气,却也不是任人拿捏的人。听到吴师娘说要“离婚”,婆婆很无语。她心里明白,吴师娘明着是骂老公,实则是给我婆婆施压:你看,因为你不肯换房子,让我们夫妻两人感情不合闹离婚了!”
婆婆冷笑一声说:“你们俩要离婚,赶紧去法院!来我们家干嘛?!”
吴师娘见道德绑架不管用,就转了策略,捂着心口嗷嗷直叫,说自己的心脏病要发作了。我婆婆拿出自己常备的速效救心丸,丢给吴师娘,转身跟公公讲:“给她叫救护车。”
公公走向家里的座机,拿起话筒准备拨号码时,吴师娘一骨碌爬了起来,说不用打了。估计是想到去医院要花钱。
我婆婆说:“有病就得治,别没事跑别人家里躺着。你今天就算是在我们家躺一个晚上,我们家的房子也不会换给你。你死了这条心吧!”
吴师娘见我婆婆这是铁了心的不肯换房子,估计再闹也是没什么用,就带着老公灰溜溜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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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后,教师宿舍建好,公婆,还有我老公一家三口搬进了新家,和林老师夫妻俩成为了楼上楼下的邻居,从而开始了多年的斗智斗勇。
林老师2000年左右退休,退休后将房子留给了大儿子,老俩口搬去了小儿子家住,我们家也有了10多年的安稳日子。
林老师夫妻俩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开厂做生意,经济条件比较好。大儿子夫妻俩只生了一个女孩,据说是大儿媳生头胎时受了点伤,那之后就不太容易怀孕了。小儿子是个水电工,经济状况稍差,但给老林家添了两个孙子。
吴师娘重男轻女,觉得大儿子这边没有男丁,小儿子却有两个,总觉得老俩口的财产都应该留给小儿子,甚至大儿子家的好东西也应该给小儿子。
10年前,大儿子家买了一套新房子,搬出了教师宿舍。吴师娘赶紧从小儿子家搬出,住了回来。
想当初,林老师说好将教师宿舍留给大儿子,再出钱给小儿子买套大点的房子,和小儿子一家住在一起,方便带孙子。
如今大儿子家刚搬走,老俩口就又住了回来。大儿子本想将房子租出去,但父母想住,肯定是紧着父母这边。
吴师娘的大儿媳有次回来碰到我婆婆,跟我婆婆抱怨:“她(吴师娘)这就是想将房子霸占回去,以后留给她的小儿子!孙子是传人,孙女就不是吗?”
不过大儿媳也表示:“我们也不缺这么套房子,她想给谁就给谁吧!只是别老想着将我们家厂子也霸占过去,交给她小儿子啊!”
大儿媳说完,无奈地撇了撇嘴,长长地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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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师娘老俩口搬回来后,我公公婆婆就开始头疼了。
有次吴师娘家的浴室漏水,跑上楼来敲门。我公公检查了一下自家的浴室,没有找到漏水的地方,就建议她将做水电工的小儿子喊回来帮忙看看,是不是他们自己家的问题。
可吴师娘斩钉截铁地说肯定是公婆家的问题,他说:“人家说了,就是楼上的问题!”她说的这个“人家”,也不知道是什么人。
我婆婆被她弄得没有办法,只好带着她去学校找后勤部门。后勤部门安排人过来检查后发现是吴师娘自己家浴室顶上的一个水管裂开了。
我婆婆没好气的问:“你不是说肯定是我们家的问题吗?”
吴师娘就开始打马虎眼,”这些个东西,我们这么大年纪的人也不懂啊!”
我婆婆懒得跟她废话,转身就上楼了。
据说后来是学校找师傅帮他们家修的水管,吴师娘跟学校胡搅蛮缠,最后一毛钱都没有给人家师傅,连材料费都没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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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吴师娘的的特性,我家公公婆婆一直尽量避免跟他们家有太多的交集。
两年前吴师娘家养了条中型犬,看着像是京巴和蝴蝶犬的串串。这只狗特别喜欢叫。晚上楼道上稍微有些动静就狂叫不止,吵得我家公婆整晚睡不着觉。
实在没有办法,我公公就下楼跟他们家反映,看能不能想办法解决一下。吴师娘牛气得很,说:“那有什么办法,我让它不叫它就不叫了吗?”
我公公耐着性子说:“那它是你家的狗,扰民了你不该管吗?”
“它叫,我们也听得见,也没觉得多吵,估计是你们两人的睡眠差吧!”看到吴师娘的态度,我公公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却也真拿她没有办法。
后来才知道,不止我公婆,这栋楼上几乎所有人家都去找过吴师娘,却都被她不痛不痒地打发了。
还好半年后,吴师娘遛狗时没有牵狗绳,狗跑丢了。那一阵子城管在大街小巷抓流浪狗,吴师娘家的狗估计是被城管抓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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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家四口每个周末都会去公婆家吃饭。我家两个孩子一个8岁,一个3岁,正是活泼好动的时候,特别是小的,去爷爷奶奶家难免兴奋,会在家里跑来跑去的玩。
一天,我们刚在公婆家吃完午饭,准备休息一下再回家的时候,吴师娘过来敲门,她说我们家孩子在楼上跑来跑去动静太大,影响他们休息。
如果是其他的邻居,我们肯定会诚恳道歉,让孩子们不要再闹腾。对这个讨人厌的吴师娘,我婆婆没有给她好脸色,“我家这两孩子一个星期才回来一两次,你就忍忍吧!”然后把门关上了......
当然,关上门后,婆婆还是嘱咐两个孩子动作轻点,楼下的邻居要休息。
婆婆说:“她也不一定是觉得吵,就是看你家热闹,上来找找你的晦气。”
结语
其实吴师娘这个人吧!也算不上有多坏,就是和人相处的时候总喜欢讨点便宜,总要求别人,不要求自己,生怕自己吃一点亏,这样的性格着实让人讨厌。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有个好邻居也是一种福气。邻里之间,因为住得近,遇到困难时能最快赶到现场提供帮助,碰到危险时最可能及时发现异常,甚至开心的事情没人分享时还能面对面地一起分享。
邻居之间有些小摩擦和小纠纷是常有的事。当摩擦和矛盾发生时,最需要的就是互相理解,互相宽容,秉持着解决问题的目的去解决问题,这样才能将产生的摩擦和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对于吴师娘这个邻居,我公婆曾经也有付出过真心,想过将两家的关系缓和缓和,可终究是徒劳,没法友好相处。这以后的日子还得她斗智斗勇。唉~
祝各位都能有一个好邻居!
我们小区的一个邻居,住在我们前面一栋,是个县检查院的退休干部。也不知道他在哪里学来的一个健身方法,每天晚上十点多以后就在院子里引吭高歌,分呗极高。我们睡得早,经常被他美妙的歌声吵醒,不堪其扰。凭心而论,他的嗓音还行,唱那首《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还像模像样地,是那么回事,可关键是你的时间点不在节奏上。如果是茶余饭后没事做的时候,免费欣赏一下,倒也未尚不可,或许一高兴,给点掌声也不是什么难事。现在你是吵了我的美梦,我是一肚子火🔥。有一次在院子里碰见他,我装着无意地说了一句“美声歌唱家”,不知道他听见没有,反正从那以后晚上再听不到他美妙的歌声了。
东莞一男子刺死三人,车间主管为了3600元搭上自己的生命,值吗?
东莞一男子刺死三人,车间主管为了3600元搭上自己的性命值得吗?值得呀!他的命只值3600元。严格来说三个人合伙坑3600元,平均每个人1200元,也就是他的命只值1200元。
怎么这么说呢?首先你坑别人的钱就意味着危险,别人会为了钱和你拼命。既然你实施了就相当于你默认了这份危险。也就是你把自己的命和这份危险等同,即你的命只值这点钱。
当然车间主管并不认为自己的命只值1200元。这其中有赌的成份,他赌这位大哥不敢反抗,吞声忍气,但谁知碰上一个不要命的。估计以前他也坑了别人不少钱,这回终于栽了大跟头。
感谢这位大哥为民除害。如果不是这位大哥,还不知道他要坑多少打工仔的血汗钱。他是罪有应得。别人不远千里来广东打工,就是要挣点钱养家糊口的。你断人家财路,人家要你的命,合情合理。
奉劝某些利欲熏心的人,赚钱要凭良心,不属于自己的钱不要拿,拿了可能吃不了兜着走。在坑别人之前掂量掂量自己有几条命,比不比刀子硬。如果不比,还是就此收手,否则今天很可能就是你的末日。
2023年2月13日下午两点左右,东莞发生了一起持刀伤人案,三人死亡。
按现在网上爆出的消息可以知道杀人者原本是该工厂的员工,当时该男子进厂前主管许诺每小时19元的工价,结果上了三个月因家里有事准备辞职时,对方却以每小时9元的价格给结算。
这样算下来,4000元的工资被对方扣了3600元。而且嫌疑人在和对方理论时,主管还摆出一副嚣张跋扈的态度。这彻底激怒了殷某某,所以才下了狠手。
有的人可能觉得为了3600块就杀人,这是难以想象的事,但是有没有想过,原本19块钱一小时,3600块就是189个小时,一天工作十个小时,都要19天啊,让你们去免费干19天,不拿钱,你们愿意吗?反正我是肯定不愿意的。而且在38岁这个年纪,上有老下有小,宁愿放屁家人,也要冲冠一怒,只能说是这3600块钱的事,但是也不全是,可能当中还有其他的怨气,最终积累起来爆发的吧。
这件事从另一方面也反应出了我国法律宣传存在的问题以及法律本身存在的漏洞,导致不能很好的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前者不必多说,正是因为宣传不到位,导致本来可能可以靠法律解决的事,却变成了惨剧;后者则是时至今日还有农民工拿不到工资的新闻。只能说,法律完善的道路还很长,希望在改革攻坚的现在,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让改革的成果能真正的惠及全体人民吧。
声明一下,东莞一男子刺死三人事件中的曾某某并非车间主管,而是一个做劳务派遣中介的老板。试想一下,假如曾某某真是车间主管的话,那门口值班的保安当时为什么不出面阻止呢?一般工厂门口都有好几个保安值班,不说百分百能成功阻止男子行凶,至少也不会发生一连刺死三人的惨剧吧。
要说曾某为了3600元搭上自己的生命是否值得,我想只有曾某自己才清楚。既然死者已逝,再指责曾某已经毫无意义了。此惨剧带给我们的思考是,如今某些劳务派遣中介这种吸食打工者血汗钱的做法是否合理?是否应该被取缔呢?
打工者挣钱不易,我想没有谁愿意再被劳务派遣中介剥削一层?可为什么偏偏就有人宁愿跟着劳务派遣中介遭受剥削做临时工,而不愿意直接去工厂里应聘做长期工呢?思来想去,都是受不了工厂里的各种约束闹的。
与长期正式工相比,临时工有想干就干、说走就走的自由,但劣势也非常明显,一来劳务派遣中介不会为临时工购买保险,二来订单少时就没有事做、挣不到钱了。
此事件中要说不值当的,要数行凶人殷某某,为了几千块钱杀人,搭上了自己的生命不说,让家中的亲人如何面对此事呢?一个杀人犯的家属,如何与邻里相处呢?一个杀人犯的家属,能被世人坦然接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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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厂大量使用临时工,常见的一种套路是工厂管理人员勾结黑中介通过各种手段黑打工仔的钱,黑掉的钱被那些工厂小管理和黑中介分掉了,这次遇到没有软肋的狠人了,被杀三个,伤了一个,属实替天行道了,最严重的地方是东莞塘厦,那些黑中介基本等同于黑社会。
这个问题它不是值不值的事,这就是这种人的人性,以坑人骗人去弄钱,只不过这次马失前蹄栽了。其实这就是他这种人最好的归宿,不然的话,他还得继续去坑别人,还不知道后边还有多少人得被他坑。其实他之前,就一定是坑过很多人了,已经坑人坑习惯了,没想到这次折戟沉沙了。
我敢说,社会上的个体企业,像他这样的小老板,能占到总数的一半以上。我在社会上打工二十多年,我见过了很多这样的老板。只要有员工不干了,工资百分之八十的拿不全。老板吹土找裂缝,这么扣点儿,那么扣点儿,反正不能让你把该拿的全拿走。他也不打算你还能回来干了,也不怕得罪你,因为这就是一个有钱人的天下,你要告也不一定能告赢。况且,千了八百的,你也不值得去折腾。
说心里话,我一点也不同情这样的受害人,反而还觉得他们这是活该。多行不义必自毙,世事有轮回,苍天饶过谁?不该吃的硬吃,早晚你得吐出来。这下好了,与他的狼心狗肺,一起同归于尽了。有人良心丧尽,就有人替天行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贪心害死不义鬼,活该!
东莞持刀伤人案,再爆新细节,能否影响案件最终判决?
东莞持刀伤人案,再爆新细节,能否影响案件最终判决?
“乡下佬,赶紧滚,不然弄死你,压垮了殷某某仅剩的一点生活希望”;“讨薪者之前在这家电子厂工作了三个月,三个月后行凶者辞职,在结算工资时和工厂主管发生分歧,原本4000元的工资不知为何被扣了3600元,只能拿到400元”。。。。。。
这是最近流传的所谓东莞持刀伤人案的细节。但是,是否真的不好说,只能说有一定的可信成分。
至于案件走向,关键的问题取决于以下几个细节:
第一、杀人的动机。如果的确是因为恶意克扣薪水导致的,对杀人者殷某某有利,对被杀者不利。
第二、现场的刀子是谁的。如果刀子是讨薪者殷某某自己的,那他很容易被认定为殷某某故意杀人;相反,如果刀子是被杀者的,那么对于杀人者殷某某是有利的,对被杀者是不利的。
第三、被杀者被杀前是口头威胁还是有动手的行为,是否持刀威胁。如果被杀者动手在先,那么很可能认定为殷某某正当防卫,至少也会认定为防卫过当;如果被杀者只是口头威胁,没有丝毫动手的动作,那么认定殷某某为正当防卫比较困难。
第四、被杀者的身份。如果三个被杀者是一伙的(例如就是中介及其马仔),这种情况对杀人中有利,如果被杀者除了有过错方,还有无辜者,则殷某某的过错加大,有可能重判。
总之,相信公安机关会很快查明事实,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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