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书记疑被村民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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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除夕日湖南一村民劝阻社会青年勿飙车竟被刺死,对此你怎么看?

除夕日湖南一村民劝阻社会青年勿飙车竟被刺死,对此你怎么看?

村书记疑被村民捅死


又是一起大年三十发生的惨案,一群五个社会青年,无业游民,也可以说叫“社会混混”,或者说是“地痞无赖”。大冬天的,在农村狭窄的街道上飞速飙车,村支书和村民看到这五个社会青年的行为影响到了村民安全,于是制止,这些青年年轻气盛,觉的没面子,几个乡巴佬干涉他们的自由,于是发生了冲突,导致村民一死二伤的惨案!

从此悲惨事件来看,这些社会混混,也就是社会渣子,经常聚众闹事,身上带着凶器,遇到不顺心的事就拿出凶器打架,这是何等的社会败类。他们半路辍学,好事不学,专干偷鸡摸狗之事,花着父母的血汗钱,似乎潇洒着活着,自我感觉高人一等,没有人敢惹,其实人们是“好脚不踏臭屎”,不愿惹这些地痞流氓无赖罢了。

这五个社会青年混混这次遇到了好村支书,负责任的支书和正直的村民,为了村民安全,站出来制止,不行发生了悲剧!这也说明,这个村里的社会风气良好,村民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不惧社会邪恶,敢于面对,视死如归,可歌可泣,值得赞扬!

这五个青年一时气盛,冲动做事,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必须为他们的恶劣冲动付出代价。一生懊悔,毁了一生大好时光,这也是他们早晚的结果,这么的打架下狠手,他们的所作所为预示这一点。

从这问题必须反思,当地的治安需要深思,尤其是对社会无业游民,必须大力宣传打击,让这些所谓自认为“黑社会”的社会混混,惧怕正义的力量,必须对这些犯罪青年严惩不贷,杀一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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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原本是一个空气清新,风景优美,人民朴实的一个地方,可有些村庄缺被“村霸”“地头蛇”这些带有明显标签的人给搞的乌烟瘴气。这类现象愈演愈烈,政府已经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治理,绝不会任由恶势力生根发芽。

有的农村恶势力盘踞村中多年,扎根很深,村民见了他们都要礼让三分。因此治理起来难度会非常的大。即便如此,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郑重表示:难度再大,也要将这些恶霸彻底根除,不能再让他们在村中为非作歹,祸害百姓。

还有很多无业的小青年深受网络不良风气的影响,飙车,赌博,斗殴,把这些都发到某些视频上,赚大家的点击率,变成钱,这样的风气真的是愈演愈烈的,我身边很多这种打仗视频,什么这个出击那个冲冲冲的,他们赚钱以后肯定有很多的人去模仿,这样就形成了恶性循环。

新年伊始,国家对农村赌博,农村恶霸还有网络上不良主播都进行打击,相信我们祖国的未来肯定越来越好!



西门观点:对这些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社会毒瘤一定要彻底铲除,对杀人凶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事件大略:

大年三十,万家团圆,喜迎新年,但湖南永州祁阳5名地痞流氓,无证驾驶着5辆无牌照摩托车,在乡间小路上高速飙车,给出行的村民带来极大的危险。

为了村民安全,村支书带领村民上前阻止,一村民被歹徒用刀刺死,村支书和他的儿子被刺伤,正在医院抢救。

这5名地痞流氓,无证驾车,并随身携带凶器,横行乡里,骚扰村民,已经带有黑社会性质,是社会毒瘤,必须彻底铲除!

唐朝柳宗元在《捕蛇者说》中写到:‘’永州之野产异蛇,黑质而白章,触草木尽死,以啮人,无御之者。‘’永州的野外,盛产一种奇异的毒蛇,身体黑色的底子白色花纹,碰到草木,草木全死,如果人被咬,没有能治好的药。

而今天的永州,却还有比这种毒蛇还毒的黑社会地痞流氓,不仅扰乱社会治安,危害村民安全,村民阻止他们的行为,竟然拔刀刺人,造成一死二伤。

这已经不是一般的由个人间矛盾而引发的打架斗殴,而是一伙横行乡里,危害村民,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根据中共中央最近出台的严厉打击黑社会组织的文件精神,应该从快从重予以坚决打击。

故意杀人致一死二伤的凶手,罪大恶极,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其他犯罪分子,根据事实,依法惩处,还死伤者一个公道,还村民一个安全,还社会一个和谐!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出于安全因素的考虑,村支书与村民规劝社会青年勿驾驶无牌摩托车在村内飙车,不料其中一名村民竟被对方刺死,这起悲剧的发生充分显示了当前社会中少部分人充满戾气,实在可怕!

事件回顾

2018年2月15日(大年三十)下午,祁阳县白水镇竹山村发生一起命案。据悉,当天下午犯罪嫌疑人杨某与多名年轻人到该村内骑摩托车高速行驶时,被村民谭某福等人制止而发生打斗,杨某持随身携带匕首将谭某福刺死,将谭某辉、谭某联刺伤。目前,杨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之中。

村支书与村民的劝阻合情合理

我们都知道过年了平时在外打工的民工们都会回家与家人团聚,所以大部分平时只有留守老人与儿童的村子只有此时方会显得人丁兴旺。案发地祁阳县属于典型的山区,地形以山地、岗地、丘陵为主。在这样的地理环境下,农村的乡间小路肯定并不宽敞,加之过年期间人员密集来往不绝,如果有人驾驶摩托车高速通行必然存在一定的安全危险。村支书与村民制止这群飙车的社会青年首先是因为他们车速过快,其次对方所驾驶的摩托车均为无牌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万一逃逸想要找人想必颇为费劲。这些青年驾驶无牌摩托车其行为本身就是属于违反交通法规的,而且他们是否有驾证亦值得推敲。因此,我想正是基于以上原因,村支书与村民一同出面对社会青年进行劝阻,这种劝阻是合情合理的,并无不妥之处!

社会青年的戾气要了村民的命更要了他自己的命

都说“强龙不压地头蛇”,作为外来人员到他处飙车被人制止后如果能够及时纠正就此离去,想必不会发生之后的命案。我个人认为社会青年多半是凭借着年轻气盛对于村民的劝阻无动于衷,双方发生轻微的肢体摩擦亦属正常,这种推搡抓扯并不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只是双方情急之下的一种本能反应。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社会青年其中有人能够冷静劝阻回头是岸,事情便不会朝着恶化的方向发展。从目前公布的录像来看,双方并没有出现那种类似帮会火拼的激烈打斗,虽有打斗但算不得十分激烈。在这样的情况下,社会青年中杨某竟然持随身携带匕首将村民谭某福刺死,将谭某辉、谭某联刺伤,这种行为不仅是冲动之举更是充满戾气的表现。根据警方公布的结果,杨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这就说明本案有可能被定性为单方面的聚众斗殴而非杨某个人的故意伤害。《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个人认为除却杨某之外的四人可能按照聚众斗殴来定罪,而杨某本人多半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来定罪,该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杨某等人的一时冲动不仅谋害了村民谭某福的性命,更是毁了他们自己的一生!都说冲动是魔鬼,透过本案我希望大家今后遇事要冷静,千万不可逾越法律的红线,否则就是害人更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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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天化日之下持械伤人,造成一死两伤,情节十分严重,影响十分恶劣,必须严惩!

社会上这种20岁上下不学无术的飙车党,目无法纪,肆意横行,拿着任性当个性,对其他公民的危害极大。希望来一次除恶务尽,彻彻底底的严打!

事件简介:

  1. 2018年2月15日(大年三十)下午,祁阳县白水镇竹山村发生一起命案。
  2. 据悉,之前一伙飙车党在村内飙车时就曾被村民训斥阻止过,这伙人怀恨在心。
  3. 当天下午犯罪嫌疑人杨某与多名年轻人到该村内骑摩托车高速行驶时,被村民谭某福等人制止。
  4. 随即发生打斗,杨某持随身携带匕首将谭某福刺死,将谭某辉、谭某联刺伤。
  5. 目前,杨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之中。

建议严厉打击此类犯罪,理由如下:

第一,这些所谓飙车党大都是早早辍学在社会上混的人,而且缺乏家庭管教,可以说满身负能量,对社会百害而无一利。

第二,这些所谓飙车党在性格上追求暴戾刺激,而他们在生理上也具备了对他人构成了威胁的必备条件。年轻力壮,无视规则,驾驶机动车横行霸道,已经对他人构成了潜在威胁。

第三,这些所谓飙车党大都喜欢持械,一来是为了耍酷,二来是为了打架斗殴逞威风。跳刀、甩棍、铁指刺等等是他们经常携带的凶器。一旦行凶对他人危害极大。

呼啸而过的青年在盲目追求刺激的同时往往已经丢失了对生命的敬畏。

我们当地已经发生过几起飙车党发生车祸致死的惨案,群众反应出奇的一致:“死的好!死了活该!”

这些年轻人如果稍微有点是非观念,也应该明白几位村民的劝阻是真正的为他们好。可惜他们恩将仇报,不仅不听劝阻,反而心生报复,制造惨案,等待他们5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最后,强烈建议对这类飙车党来一次严打!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村书记疑被村民捅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村书记疑被村民捅死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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