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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铁南站塔吊突然倒塌,砸中两辆汽车,你怎么看?
首先我给大家回复一下现场情况,2018年4月5日下午三点多,合肥高铁南站西落客平台的天桥下塔吊突然倒塌,正好砸中了过往的两辆汽车,当时的场面十分的惨烈,两辆汽车被砸的稀巴烂,人员伤亡情况暂时还不清楚。
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个人感觉既气愤又悲伤。我悲伤的是那个被压的人是那么的无辜,年轻的生命本应该是朝气蓬勃,无情的灾难却让他提前结束了美好的时光。他的亲人该怎么办、他的家人该怎么办、最可怜的是他的小孩又该何去何从啊?
让我感到气愤的是:难道现在的一些工程建造都是豆腐渣工程吗?从去年冬天公交车站台的倒塌,到今天高铁塔吊的倒塌,这一场场一幕幕难道都是巧合都是意外吗?我想不是的吧,巧合它也不会巧到这种地步,意外它不会年年发生吧!
这样的事情会发生真的是让我们老百姓生活的提心吊胆,不知道那天灾难就会降临在我的头上。我真心的希望这些豆腐渣工程可以得到严惩,对建造工程的各种项目进行严查,让百姓过得安心,国家繁荣富强。
导语:好好地开车奔跑在路上,谁会想到竟然天降奇祸,路边的一台塔吊突然倒下,刚好砸在两辆疾驰的轿车上。
事件简介:
4月5日下午3点多,网上开始传播多段视频,据视频内容显示及网民爆料:在合肥市高铁南站西落客平台的下桥口,有一辆塔吊倒塌,砸中两辆轿车。
工地中的塔吊:
塔吊是建筑工地上必不可少的一种起重设备,用来吊施工用的钢筋、木板、混凝土、钢管等施工的原材料。可以说承担了工地上99%的物资调运。
在工地刚刚动工的时候,都会按照施工图纸,选择合适的位置,浇灌承重桩,安装塔吊。
而唯有把塔吊安装完成之后,才能保证工地有条不紊的进行。
不管想要如何的偷工减料,一般人还真不敢在塔吊上做手脚,都必须要保证其质量。而如今,竟然连塔吊都倒了,只能说这是个豆腐渣工程,某些人更是胆大妄为,为了赚钱都昧了良心。
事故现场:
从现场的情况来看,被砸中的是一辆白色轿车和黑色轿车,两辆车损毁的相当严重。事故造成一人受伤,伤者先被送到合肥市三院治疗,随后被转至安医第一附属医院接受治疗。目前,当事施工人员已被控制,公安部门正在调查处理。
结语:
总是出事了才有人报道,才会引起重视,才会惩罚相关人员。如果在施工之初,就严把质量,安检人员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那么也不会有层出不穷的安全事故。
真希望这些豆腐渣工程可以得到严惩,对那些建筑工程中偷工减料的行为进行严查,让老百姓不再过得提心吊胆。
冬天公交站台倒塌,春天高铁南站塔吊倒塌,安徽合肥祸不单行,事故频发,看来不仅仅是需要进行简单安全大检查的事情了,而是认真反思,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打造绿色合肥、安全合肥。
事件梳理
4月5日下午3点多,合肥高铁南站工地,一正在施工的履带式工程车上塔吊倒塌,致使一辆黑色轿车和白色轿车被砸中,受损严重。也一度造成合肥南站西落客匝道通行受阻。一名男性司机受伤严重,被送往医院抢救,目前施工人员已经被警方控制。
据参与抢救受伤司机的医生表示:“伤者颈椎、胸椎多处骨折,在事故发生后,出现大小便失禁的情况,是否需要手术治疗,还需要看检查结果。”事故施工方为伤者垫付了前期的医疗费,并愿意支付后期的治疗费用。
至于事故原因,有施工人员表示:工地是做过土地硬化的,塔吊为什么还会倒塌?造成严重安全事故,自己也搞不清。不过已经配合相关部门展开调查,相信原因会水落石出的。
事故反思
履带式工程车所携带并使用的塔吊,不同与民众在一般工地所见固定式施工塔吊。它可以随工程车移动,对地面硬度有非常高的要求。如果硬度不够,车不稳,塔吊则不稳;车倾覆,塔吊则倒塌。所以该类型塔吊,更危险。
而此类工程设备,并非施工方所有,一般为专门的工程设备公司所有。施工方一旦施工需要,以签合同方式,或长期,或短期,进行业务对接,合作使用。一些非正规小型甚至野鸡型建筑公司,甚至就是临时起意,短时租用该工程设备。这样就容易因为安全意识不强,或者技术不到位,甚至互相推诿扯皮,比如对于施工场地硬度的勘测与加固,都认为是对方的工作范畴,都将它作为皮球踢给了对方,从而引发安全事故,后悔莫及。其实他们是在同一条穿上,一旦船翻,全落水,一个也跑不了的。
警钟长鸣
由此可见,安全检查,不仅要加大力度,更要精细实和有深度。施工方的安全很重要,建筑公司设备经营方一样重要。任何一个环节掉链子,都会引发安全事故,危害公共安全及人们财产生命安全,警钟长鸣,不可掉以轻心,不可麻痹大意!
我们来回顾一下事发经过:
2018年4月5日下午三点多,合肥高铁南站西落客平台的天桥下塔吊突然倒塌,正好砸中了过往的两辆汽车,当时的场面十分的惨烈,两辆汽车被砸的稀巴烂,人员伤亡情况暂时还不太明确,但已及时送往医院抢救,目前相关施工人员已被警方控制。
去年的冬天,合肥公交车站台倒塌,这次高铁南站塔吊倒塌,这让合肥网友气愤不已,如此豆腐渣工程真是伤不起!监管工程部门人员都干啥去了?难道都是吃闲饭的?如果说去年的公交站台倒塌是个偶然,那么4月5日清明这一天,南站西落客平台的塔吊忽然倒塌又说明了什么?
每一次事故发生,监管部门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需要说明一下,倒塌的塔吊,并非我们在工地上常见到的那种高耸入云的塔吊,而是履带吊,即履带式起重机。若倒塌的是那种大型的高耸入云的吊塔, 无论是那种吊塔,一旦倒塌下来,后果都不堪设想,尤其在人员密集的施工场地。工作人员更要小心谨慎,那庞然大物立树起来之前,施工队应要仔细检查其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若发现有问题,应立刻停止作业,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4月5日下午五点,合肥高铁南站的塔吊突然倒塌,砸坏了两辆轿车,所幸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那么,从法律上两辆轿车的损失由谁赔偿呢?
也许有人会直接认为,是高铁公司的塔吊倒塌造成损害,当然是高铁公司负责赔偿。其实不然,虽然塔吊是高铁公司所有,但并非高铁公司修建,而建筑设施发生倒塌,一般是由于质量问题。因此,应当由对该建筑设施的质量负责的有关单位进行赔偿,才符合公平原则。
所以,该塔吊由于质量问题发生倒塌,两辆轿车的损失应当由该塔吊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赔偿,而塔吊的所有者和管理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也存在例外情况。比如经查明,该塔吊倒塌的原因并非质量问题,而是其他人造成的,比如高铁公司养护不善,或是某次事故导致其结构破坏,甚或就是有人蓄意破坏……由于并非质量问题所致,让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赔偿就明显不公了。这些情形之下,就应当由直接造成塔吊倒塌的责任人员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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