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流浪猫身中10箭死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流浪猫身中10箭死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武汉大一新生带弓箭射杀流浪猫,校方称事发校外,你怎么看?
独角兽观点:这大一新生如此漠视生命,这学校如此甩锅,真是绝配。
大家在很多地方都看到流浪猫,与流浪狗可能伤人不同,流浪猫基本上不会主动伤害人,所以一般也不会有人去为难流浪猫。
题目中的大一新生如此虐待流浪猫,漠视生命,实在让人气愤。他采用的是弓箭射杀,手段残忍。并且如此明目张胆使用管制杀伤性武器,违反了治安管理的相关规定,应该被收缴弓箭并行政拘留。
对于学校而言,学校不能一句发生在校外就甩得干干净净。流浪猫即使在校外被害,学生总是你学校的学生,难道学校能把教育职责甩得干干净净么?
我想回答这个问题。
在农村,天黑之后经常会看到这样一些人,头上戴着探照灯拎着鸟枪打鸟的人,好像以前电视上也报道过,江西还是哪里在候鸟经过的地方,夜里利用灯光打鸟。说实话,咱中国人真的是什么都能吃,而且,特别喜欢野味,越怪越能吃,听说广东人吃猫肉,我们这儿有个人,也不知道在广东呆了几天,回来之后,把全村的猫给吃了。好吧,只要你能吃得下,开心就好,可是我想知道你们在吃这些野味的时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呢?
我也曾经有过去饭店吃饭,被老板推荐吃麻雀肉的经历,虽然打死18只麻雀会犯法,但是,这好像对餐厅老板来说并没有什么影响,谁会去管呢?民不报,官不究的。而且,很多人好这口。
首先,野味咱先不考虑它卫不卫生,就拿它们味道来说,肉质口感难道真得要比牛羊肉,土鸡肉好很多吗?还是觉得吃野味是有钱人的象征,非常有面子?
再说那些夜里捕猎的人,是觉得很酷还是精力太旺盛,还是为了利益原因,又或者只是单纯的为了满足口欲。我们真的无从而知,但是,我们也真的希望那些拿着弓箭利器,鸟枪的人,你出息能不能大一点?而且,有些还是国家保护动物,何必去犯法呢?!
至于,他是不是大一学生都无所谓了,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社会上都如此了,也难怪他不受传染,培养孩子尊纪守法,培养孩子对动物建立保护意识,应该从我们每个人做起。
让我们为国家文明的程度能再上一个台阶,继续努力,加油!
1、如果真的违法乃至犯罪,作为成年人,那就该接受相应的惩罚,没啥可辩解的。
那些杀人强奸犯,那个不是一时冲动。
目前他犯的错,也不算无法挽回,现在吃点苦头,走点弯路,以后长记性。长远来看,挺好。
2、从事件本身来看,这个年轻人甚至是孩子可能就是一时兴起。
犯错了当然要接受惩罚,但是网上一昧口诛笔伐,恨不得人人得而诛之,网络暴力比司法审判更可怕
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还是归凯撒,不要用网络暴力影响司法判决。
3、我们对十恶不赦的恶人放下屠刀会有极大的好感,可是却对一个正常人的一时冲动表现出十分厌恶。
所以,当一个传统意义的好人犯错后,为了避免人设崩塌,一定会用更多的错误去掩盖,哪怕被揭露后也会拼死抵赖,因为他知道承认后的结果。
总体而言 ,我们社会对错误和失败的容忍成本还是非常低。
表明观点:大一新生面对流浪猫竟然可以下手这么狠,呵呵不知道以后步入社会又会是什么样的行事风格?这名学生我想至少是对生命丝毫没有怜悯之心的,流浪猫的危险性其实并不高,即使影响到自己的生活完全可以驱离,何必采用射箭的方式毒害?
个人看法:
9月10日早上,位于武汉的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内,一只白色异瞳流浪猫遭到射杀。路过学生发现时,猫身上插着四只箭,并被弃置在垃圾桶。学生将其送到医院救治,花费近千元,还是没救回来。
而该名学生找到学校动物保护协会,称未在校内射杀流浪猫,只在校外射杀过一只。与此同时,校外也有餐饮店老板投诉该新生射杀了自家的猫。
对于这名学生的解释,我认为有点避重就轻了,其陈述只在校外猎杀过一只猫,并没有在校内。但是客观事实上,这件事的本质不在于校内还是校外,而在于有无射杀行为。显然这名学生确实射杀过猫,我想单单从这一点出发,至少这名学生对于生命是毫无怜悯之心的,只能说够狠。
回到本案中来,该学生使用的是复合弓,而非机械的弓箭类器材(反曲弓、复合弓)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理范畴,制造、销售、购买、持有、使用等环节均不需要向公安机关办理手续。所以对于这名大一新生使用弓箭的行为目前其实并不好处理,但是其射杀行为毕竟发生在岗公共场所,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所以对于这种行为还是可以对其进行管理。
最后,流浪猫的危险性究竟有多大,想必各位都清楚,对于流浪猫采取射杀的行为,不仅残忍,而且对于生命也毫无怜悯之心,对于这种行为虽然法律可能无法对其进行惩处,但是从道德上还是可以对其进行批判的!
生命是平等的,却物竞天择,人类作为生物圈的主宰者,有责任给予弱者同情。这么做肯定是不对的,或是一时兴起,或是有暴力倾向,有条件的话可以让其进行心理治疗。
看看网上都是怎么说的:
就算是如学校所说,事发校外,但学生是你们学校的,就应该负起教育的责任。
武汉大一新生杀猫被学校劝退,算小题大做吗?
不算,杀人狂一般都是从虐待小动物开始,加拿大那个杀人狂吃了武汉留学生那个案子就是从虐猫开始,有加拿大志愿者在追踪,后来因为加拿大隐私保护没有追踪成功,才有了后来的杀人案,回到这个新生事情上来说,在学校出什么事都是学校责任,坚决要把这种危险因素摈除
这个事也没什么,你说蚊子是生命不?蟑螂是生命不?别说是害虫什么的,要尊重生命,所以你杀了它们也算杀生。所以那位学生杀生了,就是不尊重生命。那个人没犯过错呢?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给他一次从生的机会。
《天龙八部》里,刀白凤贵为王妃,为何要和一个乞丐云雨?文化小说是如何描述的?
刀白凤的确和一个乞丐有过一段孽缘,那个乞丐就是上一任大理国储君,段延庆。
刀白凤是大理镇南王段正淳的王妃,身份尊贵无比,怎么会和段延庆走到一起呢?
大理国出叛乱,延庆太子重伤逃出
当年大理国的国主,也就是段延庆的父亲,被奸臣造反所杀,段延庆逃亡在外,被敌人砍了数刀,面目也毁了容,喉咙也收了一刀,一路逃亡,总算保住了性命。
当时自己的皇位已经被堂兄段正明接替,他这副鬼样子回去不仅不能夺得皇位,还有可能丢掉性命。
他不得已,来到天龙寺希望能找到自己的叔叔枯荣大师来帮助他,结果枯荣大师正在闭关,他这副样子别人也认不出他,正想自行了断,结果遇到了刀白凤。
段正淳违背誓言,刀白凤狠心报复
延庆太子正要自杀的时候,突然听到了刀白凤的声音,他不知道这个女子是段正淳的王妃,只觉得她白衣翩翩,以为是观世音菩萨来拯救他。
刀白凤是摆夷族女子,嫁给的男人,一生只能爱她一人,段正淳答应好好的,却最终没有信守诺言,成婚之后仍然出去沾花惹草,刀白凤原谅了几次,心痛不已,再也不愿意原谅他。
这时她也看到了段延庆,一副乞丐的形象,全身都是血,刀白凤为了报复段正淳对她不忠,她也要找一个男人来报复他。原文这样说道:
你背着我去找别人,我也要找别人。你们汉人男子不将我们摆夷女子当人,欺负我,待我如猫如狗,如猪如牛,我......我一定要报复,我们摆夷女子也不将你们汉人男子当人。
她看向段延庆,决定用这种方式来报复段正淳,他是王爷,选一个天下间最丑陋的男人来刺激他,最合适不过了。
这就是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了,刀白凤一时气愤, 竟然做了这件蠢事情,她自己也非常后悔,一夜过后,刀白凤有了身孕,生下了段誉,其实就是段延庆的儿子,段延庆苦求一生的皇位,居然落到了自己的儿子手上,也算是个好的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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