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猥亵醉酒女子被刑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猥亵醉酒女子被刑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男子酒后误把女店员当“小姐”进行猥亵,构成犯罪吗?
- 金华24岁男子将9岁女童骗至酒店卫生间猥亵!已被刑拘, 你怎么看?
- 义乌市:24岁男子将9岁女童骗至酒店卫生间猥亵!已刑拘, 你怎么看?
- “见她穿着少起色心”,广州的士司机猥亵18岁少女被刑拘, 你怎么看?
男子酒后误把女店员当“小姐”进行猥亵,构成犯罪吗?
酒后就随便猥亵饭店里的女子啊?不要讲女店员不是"小姐",就是"小姐",得不到人家的暗示,他也不能随便猥亵,他如借酒醉的名义实施猥亵,该"小姐"同样可以报警处理他。更何况店员不是"小姐"。犯罪不犯罪,反正够拘留条件了。
金华24岁男子将9岁女童骗至酒店卫生间猥亵!已被刑拘, 你怎么看?
这种人就应该狠狠的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不仅是严重的道德缺失,也是罔顾法律的一种行为,对九岁的女童惊醒猥亵,说明该男子内心是有多么的肮脏,试想如果他也有自己的孩子,自己的孩子遇到这种遭遇他会作何感受,对于一个忽视道德忽视法律的人,就应该不留情面,必须受到严重的惩罚
还有就是,现在这种事件的案例绝不止这一个,在各个地方同样存在,社会和人性都是比较复杂的,有时真的就会超出我们的想象,我认为无论是家长还是学校都应该加强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多增加一些关于性教育方面的安全知识,,让小朋友自己认识到如何去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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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杜绝的几率很小,干的出这种事的变态已经不被道德约束了2.不要让孩子脱离自己的视线,不要让孩子脱离自己的视线,不要让孩子脱离自己的视线,重要的话说三遍3.家长占7成责任,务必要时刻了解孩子的行踪
1、犯罪人不用说了,变态!
2、站在家长的角度,老实说,现在的社会和人性实在太复杂了,对于教育小孩如何保护好自身是一门严峻的课题,这里面我比较倾向于学校在性教育和性安全教育方面多设计一些课程,让小朋友知道如何保护好自己。
义乌市:24岁男子将9岁女童骗至酒店卫生间猥亵!已刑拘, 你怎么看?
刑法第237条规定了猥亵儿童罪,该罪基本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加重情节的可判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刑法第236条所规定的强奸罪,其基本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加重情节的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最主要是看双方性器官是否有接触,无接触就只是猥亵儿童罪。我既希望判重刑,又希望没有发生强奸,希望那个小女孩可以走出阴影。
“见她穿着少起色心”,广州的士司机猥亵18岁少女被刑拘, 你怎么看?
穿着少是被猥亵的理由吗?如果一个人本身没这种想法,那就是裸着站你面前也不会有反应吧?为什么其他人不会这样做,因为他们有足够的自制力,而这个司机没有。如果不给予该有的惩罚,那么很难保证他以后不会做错其他事,更会让一些人存在侥幸心理。
最近新闻经常报道女乘客被猥琐、被骚扰、性侵、遇害等的事件发生,社会上什么样的人都有。我们无法控制每个心理扭曲的人,女生一人在外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已。因为你不知道对你有伤害的人何时会在你面前出现。希望社会上多一点正能量的人。司机要受到应有的惩罚!
首先来看,司机觉得少女穿的少所以起色心,男人都好色不假,可是国家允许娶妻生子允许自由恋爱,但是一切都是在法律和道德的规章制度之内,的士司机这样做触犯了道德的底线更违背了我国的法律法规,不仅给乘坐出租车的姑娘就下了心理阴影也弄丢了自己的饭碗,更是给自己的家庭和工作单位带来了恶劣的影响,希望有关部门能按照法规严肃处理,也希望女孩子们乘坐出租车时尽量要坐在后面,这样也可以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己,也不给这些败类可乘之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猥亵醉酒女子被刑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猥亵醉酒女子被刑拘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