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通报驻村女干部失联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通报驻村女干部失联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不在老家农村生活,交垃圾费合理吗?
你好。
为了建设美丽乡村,美化农村居住环境,这些年很多农村都安排了专职的清洁员,负责农村道路和其它公共地的卫生保持以及垃圾清理工作。各地费用分摊各不一样,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既然是为大家服务,卫生费每家每户肯定得按一定标准交些。
至于你的情况,只要户口在农村或者农村还有住宅,就算一年偶尔回来下哪怕不怎么回来,我觉得卫生费也应该交,而且合情合理。这就像你在城里买房一样,至于你住不住人,物业费卫生费都是要给的。
首先一点,通常卫生费毕竟也不多,估计一月也就是一包烟钱,都在外这么久应该也不是那么在乎吧。现在年轻人多数都是还外打工,总共又能有多少人在家呢。都这样想,你不交他不交都这心思那不也搞不成事了么?
其次,你既然有根在农村老家,总得有回去时侯,去村里盖个章开个证明,亲戚走动,就算都不需要那祭祖总是要的。邻里之间乡里乡亲,关系还是要维护的。别因为一点小钱让大家小瞧,有时侯钱也不好看的太重。
再就是,就算你偶然回家,看到清爽的家乡,干净的道路,清澈的河水。。。。。有你的一份功劳不也心情舒爽么?
不在老家农村生活,交垃圾费吗?我用我们这里的收费方法来回答这个问题。
为了使农村环境卫生舒适、整洁,村容漂亮、美丽,都有专人打扫、清运村民收集起来的垃圾。这些垃圾清运员付出了辛苦的劳动,就应该有相应的 报酬。这些资金一般都是由本村负责解决。
我们村的做法是,由于村集休资金不足,村里每个村民每年交12元(每月1元)的垃圾费。
可这个交费人员怎么确定的呢?因为每年都有出生新增的或死亡的,也有常年在外打工没回家居住的。为了解决这个交费人口的确定问题,我们是以当时在落实土地承包责任制时,只要你划有土地(既承包有土地)时有多少人口(按生不补,死不退的原则),就算多少人口。
如果按我们这里的做法,只要你在落实土地承包责任制是,承包了村集体的土地(以家庭为单位),即使常年在外,不在老家农村生活,也有责任和义务交垃圾费。
建设美丽乡村,人人都该积极参与。
合理!因为让自己的农村老家干净,美丽,是每个乡亲当尽的义务。
农村是农民根之所在,农民离开农村,大多数是情非得已。那些希望早日结束他乡漂泊生活的人在大多数。没有人不在夜深人静时深切的思念着自己的故乡。
虽然有人在异井他乡干成大事业,但家乡依然是他们心之所属,多少华侨都把在外地赚得的金钱拿回家乡,投入家乡的建设之中,这是值得我们敬佩和学习的。
老家农村才是我们真正的家,在这儿,埋藏着多少童年的美好记忆,这儿,有让我们感受最亲切的乡情。一句纯正的家乡话,一声温情的问候,一个关切的眼神,足够让我们感动好几天,而这些能够真正让我们感动的事情,在其它地方却是用金钱也无法换取的渴望。
老家,为我们付出了太多的温馨和安慰,她让我们懂得什么是亲情,学会了对亲切的感动,体验了生活的意义和人生的珍贵,这么一个为我们付出如此之多的地方,就算我们不在这儿居住,为了这儿的干净和美丽,付出一点卫生费,不仅合理,更是应该!
认同这种说法吗?您的高见呢?请留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通报驻村女干部失联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通报驻村女干部失联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