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违建沿河占绿12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违建沿河占绿12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莱园荒园属不属于可耕地没经批准在上面建房违法吗?
首先,农村菜园肯定属于可耕地,而随意将可耕地撂荒,也属于违法行为。农村的菜园地,一般都是水利条件和封条件较好的土地,土地相对平坦,保蓄性能好,多为腐殖剂含量高、给排水条件好的优质地。因为蔬菜生长比粮食作物生产对水利和土壤的要求更高一些,所以农村的菜园地一般安排是沿河平洼地带。这些土地,不仅是可耕地,有很多也会被划定为基本农田,属于受保护的对象。
农村的菜园地,有的是根据人口情况,按户划分的菜园地,和过去的自留地是一个性质。在联产承包责任制初期,承包的土地要缴纳农业税,但菜园和和自留地不必缴纳农业税,是农民经济的一种补充。到国家取消农业税以后,自留地基本退出历史舞台,和其他的承包田一个性质。但菜园地往往延续下来,继续由农民种点自己食用的蔬菜。
这些土地虽然可以由农民世代耕种使用,但其所有权也是属于集体的,农民只有使用权。从保护土地的角度出发,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基本宅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农民随意撂荒土地是违法行为,虽然处罚只是收回土地,不承担其他刑事和民事责任,但只要和法律精神所违背,自然就是违法行为,应该予以纠正。
其次,不管农村的菜园地属不属于可耕地,没经批准而在上面建房,都是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因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农民建房必须经过申请,逐级批准,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才可以在乡镇村镇建设办公室监督下建房。即使占用的是非耕地,没经批准而建设也是违法行为。因为农村所有土地都是集体的,农民个人使用必须经过批准才行。
就农村菜园地来说,为了方便农民种菜吃菜,一般都离村庄比较近,有可能是建设住房的好地方。由于菜园地长期固定给农户使用,并且不用签订合同,有些农民会误以为菜园地就是自家的土地,这是一种误解,菜园地的权属属于村集体,只不过允许农民使用就是了。但是,农民在使用可耕地时,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如果确实需要在菜园地里建房,必须由乡镇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改为建设性用地,再经常申请审批,方可建房。
农村宅基地管理,一般是严禁占用耕地的,所以,在菜园地上建房,一般是不会被批准的。而没经批准在上面建设了住房,那就属于违章建筑,必须予以拆除,所有损失自负。
农村拆迁没有安置房怎么办?
你好,我是叶子,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我们这儿去年因为河道改建,据说是要把我们这儿一个有着历史底蕴的珍珠泉公园改造成一个风景区,据说是投资了几十个亿,所以把公园往下沿河的房屋全部都拆迁了,但是安置房到现在还没有盖好,要是交房住人最起码在两年以后了,那么这三四年的时间,那些拆迁户都住在哪里呢?
首先第一种,有其他住房的,比如儿子结婚后有房子,老两口房子拆迁了,那么就会先暂时住在儿子家,或者说,儿子的房子被拆了,小两口暂时住到父母家里去。当然这样也是不太方便啊,很多婆媳矛盾都是因为婆婆和媳妇住在一起,天天四眼相对免不了就要有勺子碰锅沿儿的事情发生,但是这样也是最省钱的一种方式。
第二种,找到亲戚家的没人住的老房子暂住。这样的情况也不少见,现在农村有很多空房子,就是因为在城里买房以后就搬到城里去住了,老家的房子就空了下来,所以如果亲戚家有空房的话可以去暂住,顺便替他们看着点房子,都说房子不住人就会很快荒废,所以如果有这样的便利条件的话,去暂住房主也是很愿意的。
第三种,租房,因为这次拆迁户比较多,由上万户人家,所以更多的是找不到免费房子住的人,所以就只能选择租房住了,不管是租住在村里的老房子,还是我们这儿政府盖的廉租房,一个月100-200的房租就可以勉强住下一家四口了,也是非常不错的。
据说在没有分配到安置房之前,每户每个月可以领到200块钱房租补贴,但是到底是真是假就不太清楚了。
感谢阅读,我是叶子,关注我,每天更新农村新鲜事。
农村房屋拆迁有很多方面,合法手续和不合法手续的,养殖场等赔偿价格不一样的。
拆迁根据农户意见,可以选择安置房,货币补偿等,如果您想要安置房,在对你的房屋由评估公司评估,张榜公示,在根据还建楼价格,扣除你的房价款,如果你选择货币补偿,那么除评估的房屋及土地,附属物之外,还有搬家费,在规定的时间内给的拆迁奖金等一并结算给您现金。
如果你要还建房,而暂时还没有盖起来,那么除上述的钱以外,还要给您躲迁费,就是你去亲戚家或者租赁房屋居住,这个政府就根据你以前的房屋间数*躲迁时间(月)+搬家费一并给你,这个时间就是还建房建成入驻时间,如果没有,你可以到拆迁不能反映。
温馨提示:如果您对评估有意见,可以申请从新评估,没有评估到的可以申请在评估打价,但切不可漫天要价,成为钉子户,拆迁不成,房屋孤零零的再楼区外,成为笑柄!
你好,当地拆迁方案没有安置房的情况下,考虑尽量多争取货币补偿,根据国家拆迁补偿原则,应当保证不降低你现有生活水平,可以参考周边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要求房屋补偿,另外附属设施+装修补偿+临时安置费用+奖励费用等也可以主张。
农村拆迁要获得安置房(或住房安置款),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当事人产权房屋被拆迁的或当事人为被拆迁农房户的家庭成员;
当事人未在其他地方享受过拆迁住房安置;
当事人还需符合获得安置房的其他条件。
这是曾从事过农房拆迁的笔者,结合当地政策和工作实际,给出的答案。
第一,当事人非产权房和抢搭抢建房屋被拆迁的,不能获得安置房(或住房安置款)。
就各地目前的拆迁政策而言,农村房屋拆迁后,若要能获得安置房(或住房安置款)首先就要确定被拆迁的房屋是否有产权,没有产权的房屋被拆迁的不能进行住房安置。举笔者本地一例子来说,一农户的他有两处房屋,一处有房产证,一处无证,但拆迁时是无房的房屋在拆迁范围内,按规定就只进行了房屋拆除补偿,而未进行住房安置。
至于抢搭抢建的,本身就是强制拆除的对象,在拆迁中不但不能进行住房安置,也没有拆除补偿。
第二,当事人虽为房屋产权人或被拆迁农房户的家庭成员,但已享受过拆迁的住房安置的,不能再获得安置房(或住房安置款)。
这就是同一个人员,不能二次享受拆迁中的住房安置。当事人虽享受拆迁中的住房安置,若是产权房屋拆除时,会获得相应的房屋拆除补偿。
第三,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当事人有可能不能获得安置房,只有以货币补偿的形式进行住房安置。
存在这种情况的,主要有以下可能:
当地已不实行安置房政策的。目前不少地方已不再实行安置还建房或限价商品房的拆迁安置政策,只能选择货币安置方式。
当地虽有住房安置政策,但对享受人员的身份有限定的。比如,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还建房或重新划宅基地再建农房,户口已迁出人员、非农户口人员都不能选择此种安置方式,只能选择货币安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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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图片来自网络)
亲安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1:当事人非产权房和抢搭抢建房屋被拆迁的,不能获得安置房(或住房安置款)。
就各地目前的拆迁政策而言,农村房屋拆迁后,若要能获得安置房(或住房安置款)首先就要确定被拆迁的房屋是否有产权,没有产权的房屋被拆迁的不能进行住房安置。
乡村自建的房子。因为乡村许多房子都修建于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但是那个时分并没有房子登记准则,因而许多房子没有进行登记,这归于前史留传的房子,是能够取得平等拆迁补偿的。
:2:如果你要还建房,而暂时还没有盖起来,那么除上述的钱以外,还要给您躲迁费,就是你去亲戚家或者租赁房屋居住,这个政府就根据你以前的房屋间数*躲迁时间(月)+搬家费一并给你,这个时间就是还建房建成入驻时间,如果没有,你可以到拆迁不能反映。但是实际执行可能是通过该村民选举产生的,所谓的‘人民代表’代表了你们的土地规划,对于是否给予补偿作分红,是否给予安排、规划其他居住用地,是否有再次就征用问题跟基层村民沟通或通过更多的形式来宣传让普遍村民参与讨论、投票形式决定补偿所得,这些种种问题似乎都在考验着他们的良心和智慧。
:3:最重要的你还是要了解当地的具体搬迁政策,关于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补偿标准,原则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按照纯货币补偿的,应该给予附近城镇的商品房均价的补偿。如果您觉得征收方补偿不公开,不透明,不合理,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查看征收方的征地文件,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权。
最后根据我自己的经验总结一下:
1:了解当地的拆迁政策。【当地的政府机构】
2:在当地其他拆迁的村上咨询
3:与同村人多交流想法,如果大多数人不同意现在的拆迁方案,可以联名和村委反应,由村委向当地政府部门提出异议!
【我不是李白,我是个明白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违建沿河占绿12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违建沿河占绿12年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