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品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多地中小学校长被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多地中小学校长被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中小学校长受贿立案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中小学都是校长说了算还是教育局说了算?
中小学校长都是由教育局任命的,其工作向教育局负责。但在中小学校务的具体工作主体责任人是校长,决策者也是校长,因此中小学校务全盘工作都是校长说了算。
如果校长决策失误管理不善或违法乱纪,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教育局可以将其解职或调整工作岗位。
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中小学校长实行聘任制。在出现校长职位空缺或校长任期届满而 需要重新确定校长人选时,应当引入竞争机制,以公开招聘作为主要 方式。中小学校长的聘任可以打破地域界限,择优选聘。 实行聘任制,通过签订聘任合同,确立教育行政部门和受聘单位
乡镇学区大校长是公务员还是事业编制?
乡镇学区校长,不管学校规模多大,其校长的身份都不是公务员。都是事业编制的公办教师。属于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不是行政干部编制的人员。学区校长,是县教育局管理乡镇学校的法人代表。负责整个乡镇小学的教学管理,人事分配等工作。使乡镇教育正常运转是他的职责。
设立在乡镇学区的大校长同样也只是普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只不过因为乡镇学区大校长是负责对辖区内的各所中小学校进行统一管理的学校集合体的负责人,所以其职权一般来说也会比乡镇的普通中小学校长要更大一些。
西安一小学21名教师为什么实名举报该校校长?
西安高新区南窑头小学校长陈某目无法纪,完全就是一个独裁者
5月27日,网上传出一份手写的“调离申请”书。这份申请书是西安南窖头小学21名在职在编老师向“各级领导”陈述该校校长陈某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背离党的教育方针、对学生极不负责、随意不尊重老师、对他们的身心造成了极大伤害,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无法承受,强烈要求调离南窖头小学。
5月30日,老师们的联名书在网上发酵后,他们进一步披露了更多细节。包括:陈某某存在克扣老师绩效工资5000余元,私拿已离职临聘老师工资,要求老师将部分(5、6万)午托费存入私人账户后再取出已现金方式给到其手上,不符合贫困党员资格却领取补贴,经常要求老师为其购买各种东西,但不支付费用等行为。
从举报内容来看,这陈某哪里是什么校长,完全就是一个独裁者。陈某并不仅仅存在贪污腐化问题,还滥用职权,完全将学校当作了自己的私有财产。绝大多数贪腐案中,犯罪分子都是偷偷实施犯罪,这些还带着一点点敬畏之心。这名校长完全没有一点敬畏之心,肆无忌惮,目无法纪,能让成年人说出“对身心造成极大伤害”这样的话,可见他平时的所作所为有多过分。
实际上这并不是一封举报信,并且在事件曝光光后,西安市纪委和教育局并没有收到举报材料。也就是说,这21名老师只是将“调离申请”发到了网上,他们的真实目的只是想控诉陈某的违法行为。发到网上也许是他们想利用网络的力量,至于为什么不直接举报,耐人寻味!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有这样的一名校长存在,学校的环境必然乌烟瘴气,对学生造成的心理影响也许会伴随他们的一生。
目前教育局已经介入调查,希望陈某得到应有的处罚,还教育一片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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