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品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摸女生屁股被行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摸女生屁股被行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事件,涉事男领导不构成犯罪,你怎么看?
为某人定罪是要相应的证据的。如果证据不足以支持相应的罪名,当然不能随便给人判罪,这是法治精神的体现。作为旁观群众,我们也要有足够的理智,不能根据情绪和主观意志来施加舆论压力。
作为“受害方”,一定要有主动保留和收集证据的意识。如果有更权威的证据,那么不妨继续起诉。如果有司法腐败的可靠证据,那我们也会支持清除腐败分子。
怎么看?还能怎么看,我一开始就说不要小看女的,不要看表面说什么,不要看表面表演什么。要扒开现象看本质,表面的一般都不是真实的。
想想两个细节:一是王某四次进入周某房间,二是王某还网购避孕套。有哪一个强奸犯还他妈的有心思有耐性网购避孕套,而且,最终没有用。这违反常理,应了那句话,事出反常必有妖,妖在哪里?
想想什么情景要网购避孕套,有人要求用呗。深夜网购都网购了,结果没有用,为什么?你品,你品,你细品。
你想想那玩意什么样?有圈有套,哈哈,活生生一个圈套吗。
万众关注网络热议,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事件,随着警方的侦查定性,终告结束,拘留15天的处罚。
从警方的定性来看,此女谎话很多,手段层出,有色诱的可能,在中国男人只要和第三方异性发生关系,大概率就是男人的错。
我认为男女单独相处时,女的如果没有热情和好脸色,男的一般不会出现出格之行为,男方都是在女方有暧昧之时,男方才会想入非非。
纵观阿里男员工曲一的表现,我认为属于男人中情绪和控制性属于比较好的一种,作为丈夫应该还是比较忠诚的。
四进四出女下属房间,又离开家中千里之远,最后一刻却能拿着手机点卖逼孕套,而没有发生关系,进行男人的冲动,在没有在规定时间拿到避孕套而能自行离开,从这一点看就做的非常好,从而避免了人生之大难。
我个人认为开房卡和购买避孕套肯定是经过女员工同意,所以警方才不认定刑事犯罪,只给冶安拘留处罚。但我认为如果是在女方一切同意之下,那拘留又是凭什么作出?
如果仅仅是为了平网怒和女员工的不依不饶大可不必,毁掉的男人真的很可怜。
阿里公司是不是该对女员工展开一下约束女员工行为规范的会议,杜绝以后男员工又陷落。
这个很正常,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王某文不构成犯罪,并不代表他没猥亵周某,他也真刀实枪的做了,只是因为受到了周某的酒后引诱和示意,才去掉了强制二字。正如王某文老婆所说的:王某文犯了错,但没有犯罪。从法律角度来说,王某文没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同样违了法,而是是最严重的一种,所以对其拘留十五天,属顶格处罚。
同样是猥亵,张某犯罪,王某文违法。原因是张某霸王开弓,属强制;王某文是半推半就,不属强行。但因周某已醉酒,心智可能失态,故在出租车里投怀送抱,进入屋子后调虎进房。一番卖弄风骚后,王某文最终还是没能像古人柳下惠一样坐怀不乱,而是抱着送到嘴的肥肉不吃白不吃的心态,驱使自己动了碗筷。
俗话说得好: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华联张某是色中饿鬼,罪有应得;阿里王某文是色中淫贼,来者不拒。如果说张某是半斤,王某文只能算四两。也可说是五十岁笑百步。阿里7.27案终于尘埃落定,现在看来,张某、王某文、周某三个都不是什么好鸟,不是正人君子,都不值得可怜和同情。最作孽的是周某的老公,其次是王某文的妻子。心里应当时刻在吞苍蝇一样恶心。大家都懂的,我就不多叙了。
(文原创。图片来自网络,侵权联删)
通过这一事件,再一次说明:江湖吊诡、险恶,做男人要管住自个,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不被花花世界所诱惑,以致迷失自我,沉入湖底。
这样毁人不倦的案例已足够多,比喻前不久的摸臀案,性质更加恶劣、阴险,如果不是视频为证,男生势必万劫不复。
色字头上一把刀,谨记,谨记!
深圳:年薪三四十万白领为省钱“买短乘长”,被行拘5日罚款500元, 你怎么看?
深圳白领,你把脸丢到你孩子外婆家去了。
看看怎么回事:
深圳宝安区人阳某,带着妻女,准备从深圳北回汨罗东到岳母家探亲。他分段在手机上购买了深圳北到—衡山西—长沙南—汨罗东的 3 趟车的车票。结果直接坐到了长沙南站。随后经快捷换乘通道进入长沙南站候车室。此时,阳某 " 灵机一动 ",一家三口所购的衡山西站至长沙南站区段的 G1010 次列车还未到站,完全可以退票赚点钱。阳某说干就干,很快通过手机购票软件退掉了两大一小 3 张 G1010 次车票,累计退款 161 元。随后,一家三口在长沙南坐换乘 G486 次列车到达汨罗东站。
不过出站是查票的,铁路职工发现了端倪。告知民警,民警通过购票系统,查询到了阳某买票又退的 " 神操作 "。
看看怎么处罚?
被行拘5日。本来去岳母家,好酒好菜准备着了,那小鸡炖蘑菇可能已经在岳母家锅里开火炖半天了,就等着这得意女婿上门大饱口福了。最后只能先去派出所做个客,和那里的蚊子聊聊人生了。5天,拘留完,估计假期也就完了,也不知道阳某还好不好意思去见上岳母一面。
罚款500元。退款161元,年薪300000元到400000元。这三组数据的叠加,让人有点摸不着头脑。我深圳的精英分子,怎么就干出来这么丢人的事?问号问号还是问号。
- 差点连累妻子也要拘留。鉴于夫妻二人均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有深刻的认识,女儿 6 岁还需要照顾,警方依法对阳某做出行政处罚,对其妻子教育放行。
夫妻二人在深圳定居,均为本科文化,有一定的法律素养,生活上也比较富足。阳某更是从事金融投资,年入三四十万。
生意可以投机,道德诚信不可以投机。
贪小利,失大成,阳某的教训,更是世人的警钟。
不管是行拘还是罚款,都是有相关依据的,这个没有任何争议,也不需要讨论。但透过现象看本质,事件之所以被关注的看点是,当事人年薪三四十万为省钱“买短乘长”。
当事人显然并不缺钱,但他可能缺德,缺公德,爱占小骗子,而且也可见,财富与道德与素质高低,也并不成正比。
另外,仅仅是行拘和罚款,恐怕不足以震慑这种人,可以考虑把有这种行为的人列入失信名单,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乘坐火车和飞机等,总之,要多管齐下,只是道德约束不行,还得有具体的法规来震慑类似行为。
著名教授康震对《石壕吏》的解读真的错了吗?
著名教授康震对《石壕吏》的解读真的错了吗?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立场,学识,对《石壕吏》这一文学艺术作品做出不同的解读,哪里有什么对与错?
谁敢说谁解读错了,意思是你的解读是唯一真理?
这不扯蛋嘛。
杜甫的《石壕吏》是文学作品,不是新闻播报
杜甫作为世族公子,自负满腹经纶,到处给权贵投送诗赋以求晋身而不得,困守长安10年而郁郁不得志,从而“堕落”了恶意造谣攻击朝廷的喷子,他很大部分的文学作品都是在喷朝廷。
以《石壕吏》为例,如果是把它当成文学作品,可以视为杜甫的一喷;如果把它当成“新闻播报”,那就是一点不掺假的谣言。
因为,杜甫并没有意识到他缺乏基本逻辑的短板出卖了他。
作为杜甫系列喷作之一的《石壕吏》全文如下:
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老翁逾墙走,老妇出门看。
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听妇前致词:三男邺城戍。一男附书至,二男新战死。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
室中更无人,惟有乳下孙。有孙母未去,出入无完裙。
老妪力虽衰,请从吏夜归,急应河阳役,犹得备晨炊。
夜久语声绝,如闻泣幽咽。天明登前途,独与老翁别。
杜甫这首诗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天,杜甫投宿一个叫石壕的村庄,夜间碰到“官差”(并不一定是“吏”)抓壮丁。
一户人家的“老翁”听到动静爬过墙头跑了;老妇人前去开门应付官差,并哭诉:
家中3个儿子都在邺城当兵,一个儿子刚捎信来说,其他两个儿子刚刚战死了。
然后说,家中没有别的人了,只有一个还没有断奶的孙子,由于孙子没有断奶,孙子的母亲还在家,但是连件可以穿出门的完整衣服都没有(因而难以应征)。
如果上差不嫌弃,老妇人可以跟随你们去,连夜赶到军营还不耽误做早饭呢。
然后就再也听不到对话声音了,仅仅隐隐约约听到有人在低声抽泣。
天亮后,与诗人作别的只有老翁,暗示老妇人的确被抓走了。
为什么我们可以断定杜甫是在造谣呢?
道理很简单。
杜甫这首诗创作于唐肃宗乾元2年,即759年,当时唐军与安史之乱叛军作战不力,继续补充兵源,因而“抓壮丁”是必然行为。
“抓壮丁”这差事既可以是由军队直接实施,则意味着地方上处于完全的无政府状态。
那么,“抓壮丁”必定毫无规矩可言,杜甫碰到的就不是地方官吏,而是“有理讲不通”的“兵痞”。
这些“有理讲不通”的“兵痞”居然没有闯入这户人家的屋内打砸搜查,这完全不符合当代影视作品的风格。
如果地方政府仍在工作,那么,“抓壮丁”通常由地方官府按照一定规矩(征兵制度)来实施。
比如,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政府在大后方实施的征兵政策就是“三丁抽一”“五丁抽二”。
唐朝廷即便在当时失去了按规矩征兵的“体面”,是个男人就抓。
那么,当地官吏必然知道该户的三个儿子都已经去当兵,家里只剩下了一个“父亲”(在古代,有吃奶孙子的爷爷通常也就40多岁),应该还在应征年龄之内。
这样,地方官吏去该户就去冲着“老翁”去的。
“老翁”听到动静就熟练地爬墙逃掉,也说明地方上抓他不是一回两回了。
而且,老妇人开门哭诉后,官差并没有闯进家中去搜查,因而没有惊动到投宿的杜甫。
这也说明,当地官府对这家的情况摸得一清二楚。
如果老妇人的哭诉是真实的,那么,当地官府强加于这个家庭的应急征兵政策是“四丁抽四”,这无论在什么朝代,只要是由政府主导的征兵似乎都是不可能的。
更为奇怪的是,官府在当时似乎成了夜出昼伏的游击队,只盯着在夜间去抓这个“老翁”,到了大白天“老翁”反而可以大大方方跟诗人道别。
《石壕吏》,唐版《抓壮丁》
由此可见,杜甫的《石壕吏》逻辑混乱,应该是诗人臆想出来的桥段。
如果搁现在,诗人把这个段子发在其自媒体上,被销号,并至少处以行拘恐怕都是轻的。
实际上,杜甫的《石壕吏》并不孤独,几乎就是《抓壮丁》的唐代版本。
我们知道,曾经有一个家喻户晓的喜剧电影《抓壮丁》,改编自1940年代的同名话剧,讽刺的是国民党政府抗战时期在大后方四川胡乱抓壮丁的一幕闹剧。
《石壕吏》和《抓壮丁》无论是时代背景和故事内容,都是影射性的翻版,同时也都是“来自生活而高于生活”的文学艺术作品,并非纪实。
作者的表述和所表达的观点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己的立场。
比如,《抓壮丁》和《壮士出川》两位作者的立场就存在很大不同。
《石壕吏》正是《抓壮丁》的作者穿越回唐代化身杜甫进行再创作的结果。
至于如何解读,也不过是个人立场不同而已,没有所谓对错。
到此,以上就是小品质对于摸女生屁股被行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摸女生屁股被行拘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