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1·1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调查结果公布:系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盘锦浩业化工“1·15”爆炸着火事故调查组认定)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25日公布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1·1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今年1月15日13时25分左右,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在烷基化装置水洗罐入口管道带压密封作业过程中发生爆炸着火事故,造成13人死亡、3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8799万元人民币。

辽宁盘锦“1·1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调查结果公布:系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盘锦浩业化工“1·15”爆炸着火事故调查组认定)

  调查报告称,事故发生后经现场勘查、专家技术分析和公安机关侦查,排除了人为破坏、自然灾害等因素引发事故的可能。事故调查组认定,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1·15”爆炸着火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今年1月11日,浩业化工发现事故管道弯头夹具边缘处泄漏,三次堵漏均未成功。1月15日再次堵漏时,原夹具水平端的管道焊缝处突然断裂,大量介质从断口喷出,随后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蒸气云团,遇点火源爆炸并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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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盘锦天气预报

责任事故: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的区别

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由哪些部门组成

结果公布:自然基金结果公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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