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曾大凡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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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河南掌上登记
耐火材料:耐火材料公司
行业协会:行业协会脱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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