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队长吃霸王餐(消防队长吃霸王餐被开除)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消防队长吃霸王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消防队长吃霸王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小区个别业主不想接受物业公司服务,但法律规定不许拖欠物业费用,这算不算强制消费?
  2. 社区为什么要物业公司来管理?
  3. 一交房就有物业了,算不算强制服务,能把前期管理权交给社区吗?

小区个别业主不想接受物业公司服务,但法律规定不许拖欠物业费用,这算不算强制消费?

消防队长吃霸王餐(消防队长吃霸王餐被开除)

这个不算强制消费,小区物业实际上,就是个后勤保障部门,这个部门的人员开支、小区的各方面维修建设,都是需要资金的,物业部门不可能从家里拿钱,所有的费用均来自广大业主。

小区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道路修复、水电维修,巡逻安保、电梯、电费等等,这些人的工资和维修材料款,都来自业的物业费,整个小区绝大多数业主,都如数缴纳了物业费,就有那么几户不交,不接受物业的服务,这就不对了,物业服务不好或费用不合理,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诉,但你拒绝服务,怎么个拒绝法?如何与物业划清界线?

试问一下,公共区域部分的电梯运行电费、维修费怎么办?公共区域的道路你走不走?公共区域的照明你享受没享受?公共区域的建身娱乐设施用没用过?小区内的花花草草、树木景观你看没看?诸多公共事业与业主紧密相连,如果有的业主,无理拒绝接受服务,那请您出去!回农村建个小院,那里没有物业服务和物业费。

看了很多评论,可能大部份评论者都是公务员吧?我在物业公司打个工,可以这样讲,每一个物业公司每年在一个小区要弄个上百万的钱,并且一门心思都打维修基金的主意,基本上用于工人工资,其他服务上的钱是很少的,而且来不来就要断电断水,总之,业主花了钱,不一定得到好的服务,而且回自已的家都要受物业的指点,有一次我在一朋友处玩,看到一则通知,叫业主把楼道卫生搞好,他们物业要来捡查……,物业公司对我来讲,的确是有点像移动,联通那样了……

法律也没有规定物业没有经过业主们同意可以赖在小区?谁规定的野狗赖在小区业主们就必须要喂野狗的?物业连野狗都不及,不知道是从哪里跑进来的?谁放进来的叫去找放狗进来的那个王八蛋东西去。

我来说说吧。小区的个别业主只是代表了个人意见,无法代表绝大多数人的意见,也不可能用一两个甚至几十个人的意见要挟大家的利益。小区的各种事项应该以绝大多数业主的意见为准,有私心的野蛮业主是不被认可的。

现在很多奇葩事件的发生,也无限放大了业主的权益,导致“月经不调是物业的错”“心情不好是物业的错”这些事件的发生,令人无语。这样的奇葩意见就是为了不交物业费,可是在法律上也是没有任何站住脚的理由的。

对于业主的意见表达最有力的组织是“业主委员会”,因为业主委员会是国家认可的,代表业主自治和业主利益的组织。业委会的成立条件是小区业主意见的“双过半”,即业主代表过半和业主代表的占地面积过半。这样的意见是能代表了小区的绝大多数利益的。也是法律规定的,可以代表全体业主利益的。不管你个人喜好,你都应该履行缴费义务。

如果连业委会都没有的小区,建议你不满意的话,争取成立业委会,如果业主大会都赞同你的意见,那物业如果不整改,直接会被清理出去。但是如果是胡搅蛮缠,那自然不会得到大家的认同,你的胡搅蛮缠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法律并不会支持胡搅蛮缠,只会按照法律意见来处理欠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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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本身还真就属于强制消费。根据物权法,物业费主要用于建筑物公共区域,公共设备设施的维修和养护。这部分费用由业主按照其所购置的房产面积均摊。物权法明确规定,业主不得以拒绝接受服务为理由,不缴纳物业费。也就是现在为什么业主和物管公司矛盾非常多的原因之一

物业费包括哪些呢?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六、办公费用;

七、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九、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社区为什么要物业公司来管理?

取消小区物业,势在必行,小区物业实行社会化管理,这是社会进步的一个必然产物。小区物业实行社会化管理,体制模式不变,管理模式移交街道社区,进行社会化管理,充分发挥社区低保人员余热,好钢用在刀刃上,充分调动低保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让社区低保人员有大的空间与作为,把你家的家园交社区管理后,小区的地面打扫的更干净,草地更绿,花更红,家门更安全,小区更美丽,服务更靠谱。

首先得纠正一下,问题提出您得改正,您所讲得物业公司全称是物业服务公司,社区聘它应是来为您的小区及小区业主服务的而不应是管理小区业主的,首先应明确这一点。你没有说清楚您所在小区的历史背景情况,所以没办法对您的问题作出判断,社区是政府最基层的社会组织,它对街道居民住宅小区的管理一般都是一些老旧的小区如果没猜错的话您所在的小区就属这种小区,一般街道为小区聘物业時都会提前在居民区招集小区居民征集居民意愿是否同意或不同意,您可以充分表达意见,聘用物业必须有您所在小区居民三分之二的居民同意签字授权,社区才能为您所在小区聘物业,否则社区是不会违反这个律条的。

除大型物业企业有自己的管理体系。现在小型物业企业多如牛毛,哪个有专业人员,还不是顾几个干活的,就可以了。专业技术与社会上专业人员订合同。所以小区物业管理不是什么难事。业主完全能自行管理,也符合《物权法》的规定。即能为业主结省物业费又能为小区发展积累资金。物业企业管理所有结余款全入自己腰包,为了自己利益最大化,该做的事不做谁能知道。主张小区物业管理必须物业企业的人实在可笑。

干物业来钱块,不用本钱,老百姓长年,拿自己那点退休金,养活干物业人,上那有这好事,干物业人,什么不干,一年从老百姓身上,最少拿走上百万,多者上千万元,取消干物业人,减轻百姓负担,不能让百姓花不该花的钱,不能强行收不合理费,不能同意不同意,干物业人,强行进小区,强行收费,强行服务,

一交房就有物业了,算不算强制服务,能把前期管理权交给社区吗?

小区蛋糕太丰盛,开发商旗下物业换汤不换药,无论如何都把这个蛋糕拿下,老旧物业条款已过时淘汰跟不上时代发展,民法典282条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物业重来不公开公共收益账目,公共收益被物业侵吞,物业严重违法,严重侵犯全体业主利益,这叫原装正品黑物业,业主团结拒缴物业费,维护业主利益不受物业侵犯,让物业无法生存早日离开,小区由业主自治,或由街道,社区,居委会,非盈利管理,幸福小区由物业退出开始!

肯定是强制服务咯!这个物业是否是业主需要的?它的服务质量又如何?业主有选择权吗?收房的时候业主不交物业费钥匙都不能领,这不是强制服务吗?物业这个行业已经烂到根了……

从产权角度给你分析一下:

1.交房前,小区公共区域产权属于谁的?属于开发商的。开发商属于小区的大业主。用不用物业,用哪家物业,由大业主决定,是合理的,更何况,开发商在选择前期物业时,要受到很多限制。

2.交房后,小区公共区域产权由开发商转转到全体业主。这个时候,用不用物业,用哪家物业,应该由全体业主说了算!注意,是全体业主,而不是单个业主。说的实际一点,就是开业主大会,投票来定。

3.前面已经说了,交房前后,小区公共区域得产权都是明确的,有特定的产权所有人。在产权明确的前提下,为什么要由政府来管理?自己的事自己干。你家屋子不干净,你可以叫保洁公司开给你打扫,但是你肯定要出钱,而且是要保洁公司愿意来你家打扫。政府管大街,是因为大街的产权是不明确的。你能说大街的产权是你的,还是说是谁的?当然,你可以说是全体国人的,那国人就给了“物业费”的--税!

什么时候也不能交给社区,不能交给办事处,无论是社区还是办事处,他们都是政府最基层的单位,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等多部门联合出台过一个文件,以上部门不许以任何形式搞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出租场地等等,交给社区或办事处,这两个部门是政府最基层单位,政府能让吗?除非不收业主的任何费用,那就为人民服务,或者是志愿者,那么问题来了,小区里各种事情都有,需要很多专业人员,而且是每天,这些专业人员是哪里来的?是你社区办事处的吗?小区的保安呢?以上这些人员,哪个你都得给开工资,这部分钱谁出?政府出吗?这是绝不可能的,还得从业主身上出,那么谁收取呢?谁管理谁收取,这就涉及到经营了,所以,无论是办事处,或者是社区,是不可能管的,只能帮你协调寻找更适合的物业企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消防队长吃霸王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消防队长吃霸王餐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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