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捡猫归还主人获6万6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捡猫归还主人获6万6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无意发现了寻猫启事上的猫,失主写明重金酬谢5万,是否该接受这笔钱呢?
赶紧和猫主人联系啊,人家愿意出5万来找一只猫,和这只猫的感情一定很深厚,在TA眼里,这只猫的价值不止5万元。
猫主人既然开了这个价,你把猫送还给TA,当然可以接下这笔报酬,不存在什么该不该。不过,你提出这个问题,可能是觉得这是笔飞来横财吧?不用费什么力气就能得到这么一笔巨款,有点被吓到了?
如果真是这样,你可以看猫主人的情况来定。如果TA经济实力不错,你大可坦然接受,然后想做善事就做点,免得你心里不安;如果TA经济实力一般,愿意出5万寻猫是因为对猫爱得太深沉,你也可以主动提出少要一些报酬。
想怎么做,能怎么做,就看你自己的决定了。
怎么看待“1月11日成都捡犬妇人因索要高额酬金而高空摔死犬”一事?
整个事件原委是这样的。
12月23日
主人丢失爱犬,联系捡养人
成都姑娘小吴的柯基犬莱恩走丢后,经过打听,得知爱狗被小区门卫捡到送给两名男子,两男子又辗转送给一名女子。小吴联系上该女子后,对方不断以买狗粮狗窝、女儿喜欢狗为借口向她索要钱财。
12月24日——1月11日
捡养人挑衅式讨价还价、索要费用
从24日一直到1月11日上午,两人断断续续的聊天记录显示,何某一直不愿归还,几次三番有挑衅式讨价还价的言论,甚至有一些恐吓、要钱、挑逗、奚落小吴的言论。借着小吴爱狗心切,不停提出过分的要求。
1月11日
上门讨狗,丢狗半月后找回爱犬尸体
通过网友们的帮助,小吴找到了捡狗人的住址,并带上记者“上门讨狗”。
结果却出现了揪心的一幕:狗狗被发现时,在捡养人那栋楼下躺着,嘴角流血抽搐。小吴上前一看,顿时就嚎啕大哭,躺在地上的狗,就是她苦苦寻找的莱恩。急送医院抢救,没能抢救过来。
医生指出,狗的死因应为从高处摔下,然后头部出血性死亡。
当记者再次返回何某家时,屋子已大门紧闭,敲门无人应答。记者又拨打何某的电话,也已关机。小吴抱着小狗失声痛哭,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讨个公道。
这件事出来后,立马引起了网友的高度关注。小律认为:
狗虽然不是人不受法律保护,但是狗是狗主人的私人财产。
1.捡到别人东西不归还反而敲诈勒索,说明这人品行有问题
2.别人给钱赎回反而把狗摔死,说明这人冷血变态
3.身为中学老师,没道德,冷血变态,根本不配为人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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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妇人,蛇蝎心肠,没人性,这种人,不用着急,肯定会遭报应的,现在,都讲现世报,不信你等着看,马上就来了,即便不报应她身上,也会报应在她儿女身上,这样的畜牲不遭报应,那就是没天理,一个小生命,就为一点钱,没有满足她,她就无情的摔死了狗狗,剥夺了狗狗的生命权,她还是人吗?这种没人性的畜牲,肯定不得好死,诅咒她死一万次
今天凌晨摔狗人何兴丽终于不躲了,抱着狗主人痛哭流涕。但是一想到你和狗主人的对话,这些痛哭流涕还有什么意义?不断的让狗主人拿钱赎,不断的要挟要弄死小狗,甚至剥皮抽筋!还对狗主人说要不你跟我弟弟处个对象?
WTF???
狗主人把狗当孩子,你把狗当一个可以随时丢弃的筹码,这时候又惺惺作态的来派出所自首并痛苦道歉。有用吗?为什么不把你的孩子丢下去再让人来道歉呢?
从视频里可以很明显的看出,狗主人对摔狗者的不耐,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最后还是派出所出来调和,然后赔偿握手言和。
我什么都不想说了,自从看了这个报道,我天天关注…我就来说说一只狗狗对家庭意味着什么吧……我从小在姥姥家养的都有狗狗…我…6岁那年…大爷爷送来了一只他们养了两岁的京巴…大爷爷走的时候,京巴哭了…我看到了他的焦虑,不安,和不想离开主人…那一刻我越发的爱狗狗了…长大以后参加工作了,自己一个人有条件养狗狗了,我买了一只比熊…两个月带回来…现在已经四岁了…在我心里他非常的重要…因为我们朝夕相处了四年了,我早早的已经习惯有他了他也习惯有我了!
他生病…我牵挂,我出差他不安…回来泪腺多…这四年里他给我带来了很多的开心快乐和幸福!他的生活里只有你!对我而言狗狗除了不会说话和人是一样的…
他能表达开心,兴奋,难过,不安!
狗狗的聪明可爱呆萌让你不爱他都做不到…
这次的事件,我很痛心…心疼…我对我们家乐宝更上心了…因为社会上有很多你想想不到的人…所以我理解同情狗狗主人…同事也提醒爱狗人士看护好你的爱犬…因为你是她生命的全部!他的一生只有十年…请负责
我希望中国也能给动物立保护法!
从内心十分尊敬美殴、德国、法国、印度等和台湾、香港人对狗猫的爱心良心!同为大陆人不知何时才能出台向台湾一样保护狗猫《动保法》?真为美欧、德国、法国、印度等和台湾、香港人感到骄傲!为美殴、德国、法国、印度等台湾香港人点赞!我知道狗的确是人类的忠诚朋友,首先狗不同于其他动物,狗忠诚聪明可爱勇敢通人性有灵性,狗为人类巡逻,搜救,缉毒,追捕,破案,导盲,放牧,看家护院,陪伴老人妇女儿童等等......现在的社会很多感人的故事都是发生在狗身上,而人己变的不是人不如狗,残酷冷漠无情!你可以不爱…但请不要伤害!在大陆很多人痛恨玉林狗肉节!痛恨偷狗贼、狗贩子、狗肉店等。换一句话说:那些残忍虐待屠杀狗狗的人对动物都没有爱心善心,对人能有爱心善心吗???正常人用小脑想一想是不是这个道理?......关爱动物也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每个人文明素质,道德修养,社会进步的体现......应该教育人人有爱心,!人人有善心!传播一点正能量!而不是人人自私泠漠无情.......!
看到这个问答,我这个爱狗人士,不免唠叨几句。在我看来,先抛开丢失狗的姑娘和摔死狗的得主来言,中国急需出台的是动物立法。这也是我们迈向文明的阶梯的必经之步。如果有立法了,动物也相对有了生存权利,就不会被人拾到随意送给别人或者随意定夺它的生死。
从摔死狗狗的人(且这么称呼吧)来说,她应该也是属于爱狗那一类的。这种爱,属于狭隘的那种爱。自私的占有欲和扭曲的人格,对免费得来的名贵狗狗,当然会窃为己有,对狗主人的索要,提出了过分的条件,最后因为狗主人动用了记者等第三方出面,奋而摔狗,充分暴露了其极端的自私,既然狗狗我得不到,谁也别想得到,这是人的劣根性,也是一种人格的缺失。
如果有动物立法,大家对诸如随便杀害小动物,随意丢弃小动物行为就有了根本的遏制,就不会认为它只是一只狗了。
虽然,在派出所的出面协调下,狗主人和摔狗之人有了和解。但是,谁也不会抚平狗狗主人失去爱宠的心伤和因为此事带来的社会负面效应。而摔狗之人,不知道通过这件事,会不会重新认识自己的所做所为,从根本上唤起一些良知。
狗狗也是一条命,它来到这个世间,本应该享受属于它的春秋冬夏,却被人为的左右了命运,做了牺牲品。
狗主人是对狗充满了真爱,而摔狗之人,切不论他从事的何种职业,仅此摔狗的品行,就让人嗔目。希望通过这件事,能够让人们有所警醒。不要把对物欲的极端占有,转嫁到任意毁坏生命上去。
喜欢狗狗,就该成全它与主人相遇。而不是用那么多所谓的条件,来强加于狗主人。这种不记后果的行为,以后如何面对世人,得不偿失啊。
总之,我还是那句话,狗狗也是一条命,它对人类忠诚,勇敢,可爱!我们不能再任意丢弃,糟蹋,虐杀它们。而是合理的饲养,保护,让它们继续成为人类的好朋友。
小狗莱恩,一路走好,愿天堂没有高楼虐杀,也愿摔狗之人,从根本认识自己的过失,不要背负一生的心灵枷锁。愿狗主人,能再遇上一只属于自己的乖狗狗,好好养着,别再弄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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