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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彩礼同居三月给退回吗?
30万彩礼没结婚同居三个月的话,可以要求女方退回彩礼的,因为你们没有结婚,同居三个月发现彼此不合适,所以才分开,她没嫁给你理应退回彩礼钱,如果你们结婚了性质就不一样了,30万对普通家庭来说毕竟不是小数目,有的可能是借来的,所以必须要回
陈亚男父母归还30万彩礼称净身出户,抖音账号算不算共同财产?
表面上看是女方净身出户,实际上陈亚男已经达到自己的目的了。现在归还彩礼只是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的而已,既然离婚这财产本身就不是她的。然而她用大衣哥朱之文的名气,来直播带货的收入无比这30万多的多。要知道没有朱之文的名气她陈亚男就是一个专科学校出来的在小县城医院上班的小护士,就是一个路人甲。
具体到这个应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朱之文家要求陈家注销这个抖音账号,陈亚男重新注册一个也能快速集齐几十万粉丝,毕竟名声已经出去了。名声这个东西是没有办法消除的。所以说现在只看这个抖音号没有意义,除非陈亚楠不再直播带货。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朱之文一家被陈亚男一家利用了。陈家在结婚前已经想好退路了,只等目的达到时机成熟就一脚踹开朱家,最无辜的还是朱小伟。
大衣哥的家事没想到这么多人关注,这个问题我已经解答过了,再解答一下。陈亚楠和大衣哥儿子由于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属于同居关系,这段人生历程不管怪谁,现在陈亚楠提出解除同居关系并退还彩礼,说明陈亚楠也算是个讲究人,缘尽即散,各奔东西,咱以后大家伙也别老追着人家陈亚楠不放。 言归正传,抖音账户是否属于大衣哥儿子和陈亚楠的共同财产呢?答案是肯定的,《民法典》在“总则”部分明确提出“虚拟财产”的概念,指出“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抖音账号虽然是一个网络虚拟物,但如果利用账号直播带货的进行营利活动会产生收益,明显具有财产性,从网络流传这些信息看,虽然这个抖音账号表面看起来是陈亚楠在做,但实际上大衣哥儿子也参与不少直播带货和幕后活动,并且陈亚楠本质上也是依托大衣哥的名气迅速积累了人气,才使直播短期内进行的红红火火带来了巨大的收益,这完全是他们两个人或者说大衣哥一家人与陈亚楠共同合作的结果。如果大衣哥儿子要求分割抖音账号(账号因其特殊性不好分割,一般应归其中一人所有,另一人补偿)和直播收益也是具有正当性的,当然了也有可能双方经过协商抖音账号和直播收益都归陈亚楠,大衣哥一家不计较,事实看来也的确如此。
不能算!只能算朱家一个人的。她本来是个职校毕业的护士,普通不能再普通的人了,不是借朱家的明星位上位,努力一辈子也休想红!只能说陈金莲太急了一红就急不可耐的过河拆桥,导致广大网友不能接受当代陈世美再现,结果招来了全网三观正的网友的坚决抵制。不管啥时候还是先做好人才对
这就陈家的聪明之处,光说表面上的,还攒了个不贪图的名声,暗地里挣的、和所用账号的流量全部留给自己了,按法律规定婚姻内所得为共有,估计朱家也不会过问,毕竟二人没有领证。账号与一年所赚一共值多少?估计不少,所以才舍得退回彩礼打广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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