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综艺意外多人骨折(录综艺意外多人骨折的视频)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录综艺意外多人骨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录综艺意外多人骨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高以翔录制浙江卫视《追我吧》时猝死,摔到后几分钟才有人发现,节目组要承担什么责任?
  2. 哪些明星参加活动、演出,发生了意外,让你感觉特难受?

高以翔录制浙江卫视《追我吧》时猝死,摔到后几分钟才有人发现,节目组要承担什么责任?

录综艺意外多人骨折(录综艺意外多人骨折的视频)

因为参加《追我吧》录制猝死抢救无效,高以翔于今天意外去世。

按照节目组发的通报,传达的意思给人的感觉就是,我们第一时间进行了全力抢救,所以没有责任。

可在这条声明的下面,很多网友提出了质疑的声音,并贴出了有关事发现场的一些情况。

从网友提供的信息来看,与官方声明还是有出入的。

其实无论怎样,节目组都有义务保证参与嘉宾的人身安全,要根据录制的强度做好急救应对保障。

其实在之前的节目中已经出现了不少嘉宾呕吐和吸氧的情况,还有拿过奥运冠军的感觉到累的情况。

这就是敲响了安全的警钟,只可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高强度的项目挑战,连续十几个小时甚至熬夜的录制,不仅让嘉宾精神上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身体也达到了极限,这些是引发猝死的重要因素。

当然,高以翔参加节目肯定签订了合作协议,其中应该对这方面有具体的规定。

虽然我们不知道具体的内容,不过按照一般的经验,节目组肯定会有相关的免责条款。

有律师表示,如果高以翔确实是在录制节目中因为高强度运动量而猝死,《追我吧》节目组肯定有部分责任,会产生民事赔偿。 如果合同中没有涉及发生意外的条款况,可以认定是否构成工伤,是的话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索赔。

不管怎样,这次事件都暴露出了《追我吧》节目的安全隐患,不能只考虑节目效果而忽略对参与嘉宾人身安全的保护。

世间再也没有王沥川,希望高以翔一路走好。

在高以翔录制浙江卫视《追我吧》猝死后,网上也曝出了这档综艺节目与艺人签订的合同内容。





按照合同的内容来看,节目组也知道这档节目的形式,存在一些竞争激烈的状况,也会也预料到可能会有一些事故发生,对艺人在生理上或心理上会造成影响。

因此在和艺人在签订的合同中也明确规定了这一条款,言外之意就是艺人如果想挣到这个钱,来录制这个节目就应该知道会有意外会发生,出了事情也要自己负责,与我无关。

节目组的这个锅甩得真好,完全将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艺人如果签订了这个合同,就相当于一个卖身契,签下了生死状,想挣到这个钱就必须有豁出去的决心。

看来有些明星艺人的日子也并不好过。

再来看一下《追我吧》,这档节目的综艺形式。

《追我吧》这档综艺节目是由浙江卫视,推出的都市夜景竞技类综艺节目,在这档节目里的明星嘉宾们,不仅要完成各种高难度的关卡和障碍,还要面对专业人士的围追堵截。

这对于平常运动量不是很大的明星来说,一时半会是接受不了的,甚至出现了不少明星呕吐,晕眩等不适应的状况,就连邹世明,李小鹏等专业的体育人士,对于这样的综艺节目也是难以消化。

对于这样的节目,我们不禁要有疑问,这样运动量大的竞技类节目为什么不请专业人士来参加?还是只是看到了明星们自带的流量光环,而忽视了存在的安全隐患。

高以翔在现场晕倒后,救援人员在几分钟后才出现在现场,对于在急救中这样黄金的几分钟时间来说,显然这样的速度是不合格的。

这也说明了节目组没有做好充分的应急预案,以前也没有做好相应的演练工作,对现场的情况没有做到充分的预判,才导致了这场的灾难事故的发生。

我是娱闻星记,喜欢我,请关注我吧。

节目组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取决于死者的死亡与节目组的环节不合理或者倒地之后有无积极采取救治措施有关。

这个新闻刷爆了我的朋友圈,很遗憾年仅35岁就不幸早逝,对于这样的结果相信很多高以翔的粉丝都难以接受。在这件事当中浙江卫视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我认为最关键的取决于死者的死因与节目整个环节设置不当、事后节目组有无积极采取救助措施紧密相关。

第一点:节目组的设置环节是否合理?是否有诱发心源性猝死的可能成为关键。

有网友称,《追我吧》节目运动强度很大,梅花桩、飞檐走壁、徒手爬高楼,还是深夜录制,对参演嘉宾的体力消耗很大。

录制内容包括140米高空速降

爬70米高的楼

如果确实节目组的环节设置容易诱发高以翔疲劳进而造成突发情况发生的,那么可能节目组就需要对高以翔的死亡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最终仍然需要结合死者的死亡原因来综合判断。

第二点:节目组事后有无采取积极救助措施?

因为节目组承担责任的前提是高以翔的死亡与节目组设置的竞赛环节不合理,容易导致人过度劳累或者事后没有积极采取救助措施,错失黄静的救援时机的,那么节目组必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对于死者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从目前节目组单方面的声明来看,节目组陈述发现高以翔倒地以后节目现场的医护人员第一时间展开了救治并紧急送医,对此是否属实仍然需要节目组现场的各方人员确认才行。如果确实采取了救治措施的,那么节目组在尽到相应的安全义务情况下,对该部分就应当免责。

最后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同时对于死者的死亡深表遗憾。

从侵权责任法的角度来看,节目组需要承担所有参加节目人员的安全保障义务。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需要根据现场的情况来判断,高以翔在录制过程中因为什么猝死,比如节目组时间安排导致过度疲劳,运动方式引发身体伤害等等。

根据报道出来的消息,高以翔摔倒后,几分钟后才有人抢救,而且抢救人员还不专业,让黄有榆一直再叫:医生。如果情况属实的话,节目组组织不充分的过错坐实。而一般的猝死,抢救及时的话,很多都能救回来。节目组的行为与高以翔的死亡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承担过错责任。

不过,节目组很有可能与高以翔签订有免责条款,对于出现这样的状况予以免责。同时,节目组一定会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所以,最终,节目组赔不了多少钱馒头吃定了!

谢邀。

今天中午打开头条就看到了“高以翔去世”这个标题,脑中第一反应是“开玩笑的吧?”。怀着好奇心点进去看,我的乖乖,还真是,才35岁啊,说没就没了。

现今社会竞争太大,有的人忙起来不分白天黑夜,明星们更甚。

言归正传,说到浙江卫视大半夜录节目可是常态,像《奔跑吧兄弟》就是常常从早上录到凌晨1、2点。这么看来,明星们的工作也是挺辛苦的。

就“高以翔录制浙江卫视《追我吧》时猝死,摔倒后几分钟才有人发现,节目组要承担什么责任?”这个问题,还真是不好回答。

因为我一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二呢,如果要说无责任,可能我会被高的粉丝们喷屎吧。

只是觉得生命珍贵,量力而行,有了生命才能好好工作。

突然间也理解了朴树录节目录到一半要回家睡觉的理由了。

哪些明星参加活动、演出,发生了意外,让你感觉特难受?

那只有我最爱的乐队――beyond的主唱黄家驹了。1993年的6月24日黄家驹做为特约嘉宾,应邀参加日本富士电视台录制娱乐节目的时候,从高台上跌倒撞击后脑导致急性硬膜下出血,头盖骨骨折脑挫伤,送往东京女子医科大学医院抢救治疗。6月30日的16时15分去世。他的离世,真的对所有爱他的人来说都是一种打击。明明他是那么的有才华。那么的优秀。因为只有他的音乐可以治疗受伤的心,他的歌词里都是爱,都是他对世界充满善意的一颗心。也只有他能让大家永远忘不了。他的歌无论什么时候听,都会热泪盈眶,都会热血沸腾。希望他在那里一切都好,没有悲伤,没有痛苦。永远开心快乐。依然唱着他最爱的歌!

刘德华嗓子发炎无法进行演唱会

刘德华一直是我的偶像,他是歌,影,剧,于一身的明星。很有才华。对娱乐圈和社会做出来很大的贡献。然而明星有老去的一天。刘德华嗓子发炎,无法进行演唱会。真心疼华仔。

在演唱会之前,医生就告诉他的嗓子不适合举行演唱会。但是刘德华为了热爱自己的粉丝,他愿意举行演唱会,不能让全国粉丝失望。然而在举行演唱时,歌曲唱到了第3首的时候,嗓子疼痛难忍的,刘德华,实在是无法继续忍受了。不得已终止了演唱会,对热爱自己的粉丝们道歉和退票的决定。现场粉丝们,一致对刘德华做出这样的举动,感动到了。纷纷表示永远支持他,谅解他。也希望自己喜欢的偶像能早日康复,

刘德华,一个出道37年的明星,没有绯闻。向社会传递爱心和正能量,积极敬业。娱乐圈里的常青树。这样的人值得人,尊敬和崇拜。

好了,以上就是大圣欢乐剧的观点和看法。谢谢大家观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录综艺意外多人骨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录综艺意外多人骨折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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