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高一女生在校内身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高一女生在校内身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关于“女大学生元旦宿舍自缢”一事,你们觉得是学校罚的太重还是女孩心理承受力差?
今天看了相关报道,心里五味杂陈
我不知道学校这样处罚一个即将毕业的女生,到底应不应该。
这么好的姑娘,就因为在宿舍使用违规电器引发火灾而断送了大好前程[难过]
学校取消了她的学位证 !取消入党资格! 取消考研资格啊!
还一而再再而三的用这件事警告学生们严禁违规用电! 那个女孩已经知道她错了,已经竭尽所能的在弥补了啊!
可是[囧]如果大火危及到其他学生的生命安全,那这种处理方式一点儿也不过分,防患于未然,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只可惜了那个女孩[大哭](真实来说)我也会受不了没有学位证,没有入党资格,没有考研资格的处罚[流泪]基本上以后就没有什么大发展了。
总之斯人已去
愿天堂没有纷争❤
其他小伙伴也要注意宿舍用电安全[皱眉]
有些事发生了是来不及挽回的
我在我的头条号中已经详细的列出了校方的责任所在,但是在这里我还是忍不住要再次回答一次。
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但是我看到这条新闻时第一反应就是惋惜。一个很优秀的大学生,本来有大好的前途,却如此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白发人送黑发人是怎样的痛苦!可是看了头条和知乎的问答,我惊呆了,同是一个学校,同是一个年龄,居然有人认为学校处分已经很仁慈了,还有人认为她的离去是给别人带来了麻烦,更有人认为她父母是为了要钱才去找学校!
我不禁想到,这些人是何等的冷漠!钱?多少钱能从你父母手中买你一条命?每个子女在父母眼中难道不都是无价的吗?
生命无价,公义长存!这就是我回答这个问题的基础,任何人都不应该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指责一个为自己错误做出弥补的人!任何机构做出处罚的依据必须合乎国家法律!象牙塔不是法外之地,校规校纪必须合法,不能成了霸王条款!
今天我将正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上书,要求对大学能否因宿舍失火遭受校内处分此类事情取消学生学位一事给出权威解释,大家敬请期待!
如果是基层管理人员,应该是能关注每个个体的思想、情绪和精神状态,不能呆板的为了管理而管理,不能为了考核而考核,也不能为树立权威去为惩罚而惩罚,或应以人为本,适可而止,否则过犹不及
经济上处罚应该的,正确教育也可以,不能限制其他方面,一个天真女孩根本受不了其他限制,不能入党,不能拿学位证,不能考研,这些现在根本不合理,学校要深思,为花季女孩惋惜。
事出必有因,凡事都有两面性,现如今各大高校最关心的就是学生留校期间的安全问题,想必违禁电器已经是每所学校都在三令五申的强调每一位同学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虽然是大学生,但作为一个已经有辨别是非观念的成年人,做一件事之前都必须想清楚自己是否能够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好在当时意外发生的火灾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退一步讲,如果当时火情没有很好的控制伤及无辜这个责任又该谁去承担?
校方在事发后这样做也是为了能够有一个震慑作用,已经算是宽大处理了,毕竟规章制度既然制定出来那就应该去遵守,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明知故犯的人来说,就应该准备好承担后果。
或许这位大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是有点弱,也许是意外发生之后家庭没能很好的去关注一下她的内心情绪才酿成这样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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