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喆职务侵占案是怎么回事(宋喆为什么会被判刑?)

大家好,今天小品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宋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宋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宋喆职务侵占案是怎么回事(宋喆为什么会被判刑?)

文章目录:

  1. 宋喆职务侵占案是怎么回事
  2. 宋喆为什么会被判刑?

一、宋喆职务侵占案是怎么回事

7月11日,王宝强原经纪人宋喆因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开庭审理。宋喆在法庭上认罪,请求法院从轻处罚。据王宝强代理律师透露,宋喆利用担任王宝强工作室总经理及经纪人的职务便利,与修某共同侵吞了王宝强影视工作室演出、广告代言等各项业务款共计232.5万余元。

在2015年9月与河北某农业开发公司洽谈广告业务代言业务时,宋喆要求该公司将约定的款项支付到他控制的银行账户内,侵占了应支付给王宝强影视工作室的45万元。同年11月,在与福建某农公司洽谈广告业务代言业务时,宋喆再次要求该公司将款项支付到他控制的账户,侵占了20万元。

2016年6月,宋喆伙同修某,在相关公司邀请王宝强参演某节目的项目中,虚报价格,与第三方公司签订虚假合同,通过第三方公司将截留的款项转移到宋喆控制的账户内,宋喆与修某将钱款平分,共计骗取了167.5万元。宋喆在法庭上的认罪态度得到了王宝强代理律师张起淮的认可。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也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为,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二、宋喆为什么会被判刑?

宋喆为什么会被判刑?

宋喆,北京人,演员王宝强的前任经纪人,曾担任王宝强工作室原艺人事务总监。2016年8月14日,王宝强在网上的离婚声明中爆出了他与宝强妻子马蓉出轨事件,名声大噪。王宝强同时解除了宋喆的经纪人职务。2017年9月13日,宋喆被逮捕,罪名是涉嫌职务侵占。同年9月26日,宋喆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2018年10月18日上午,宋喆职务侵占案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宋喆为什么会走到这样的境地?从道德层面分析,作为宝强的经纪人,本应为雇主尽责,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讲诚信、重信用,敬业、守纪。但宋喆却利用职务之便,与雇主夫人勾搭在一起,违背了职业道德。从法律层面看,宋喆在担任王宝强影视文化工作室总经理职务期间,利用该职务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

宋喆与宝强的关系问题,通常明星与经纪人之间签订的演艺经纪合同,属于委托代理关系。宋喆的行为属于职务侵占,而非诈骗或其他民事纠纷,主要是因为他是王宝强影视文化工作室总经理,属于公司的管理人员。我国《刑法》规定,职务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宋喆的行为违反了刑法,属于刑事责任范围。

宋喆案提醒了我们,明星与经纪公司、经纪人之间应严守法律边界,不能出现职务侵占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保持忠诚与信用,秉持契约精神。

到此,以上就是小品对于宋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宋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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